中国医药事业迎接新机遇下的药物创新之春

【字体: 时间:2008年02月22日 来源:中国医药报

编辑推荐:

  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仿制”发展模式,到新机遇下的探索创新之路,中国的医药事业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道路。

  

    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仿制”发展模式,到新机遇下的探索创新之路,中国的医药事业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道路。

  

        今天,随着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推动,自主创新亦已成为我国医药事业发展的共识。这是一个国家药物创新的实践之路,称之为梦想或许已不确切,更多的,它的背后是一个个颇具实践意义的目标。

  

        随着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十六个重大专项的陆续启动,作为重大专项之一的“重大新药创制”方案于2007年12月26日通过了国务院审议。该方案将重点针对重大疾病的防治,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药产品。药物创新被列入国家的长期发展规划,与绕月探测工程、水资源保护等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并最早启动实施。

  

        仿制年代

  

        “新药研发,反映的是一个国家在生命科学领域的综合实力,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它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发展国民经济更是不可或缺。也正因如此,国家越来越重视新药研发。”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副所长杜冠华研究员这样理解药物创新。而对于这个拥有13亿人口的泱泱大国,杜冠华这样看待国家实施新药研发战略的必然性:“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不可能完全依赖进口药品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上述判断是在历史地看待我国医药健康事业的前提下作出的,其背后代表的不是几个人的观点,而是整整一代药物研究者的心声。

  

        “我们曾经吃过苦头。”亲历过建国前后那个缺医少药年代的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恽榴红研究员这样说。旧中国没有医药工业,新中国成立之初又曾遭到西方国家的经济和技术封锁,于是“国家发展需要”便成了他们那一代科技人员优先考虑的选题目标和依据。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的药物研究人员从无到有,在设备极其简陋的条件下,依靠自己的探索和努力而取得的研发成就将永载史册:新中国成立初期,依靠自己的力量研发出国内此前没有生产过的抗生素、磺胺、抗结核病药、地方病防治药、解热镇痛药和维生素等原料药,青霉素钾盐、合霉素、土霉素、磺胺噻唑、异烟肼、阿司匹林等大批国产药品亦相继投入生产;此后,我国的医药科研人员又陆续研发出品种、结构、工艺更加复杂的可的松、强的松、半合成抗生素等;在1990年代,又仿制了一批在国内没有知识产权限制的国外新药,其中不乏“重磅炸弹式”的优良药物品种。

  

        在特殊的年代里,低投入“仿制”新药的研发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整个国家的药品需要。我国的药物研发人员对于国家发展和人民健康作出的巨大贡献,更是有目共睹、功不可没。同时,这种研发模式也使得我国原料药在总产量上居世界第二位。作为药物研发方面的专家,恽榴红亦对我国的药物研发现状有着清醒的认识:“尽管我国原料药总产量居世界第二,但其中97%是仿制产品的现状也清楚地表明我国远不是制药强国。”

  

        创新的春天

  

        1990年代,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曾经在国内研制出紫杉醇。这一结果最终使得曾经三四千元一支的进口紫杉醇很快降到了几百元左右,这不仅减轻了国内患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保障了他们的治疗需要。

  

        2007年,当国内部分地区面临禽流感威胁之际,瑞士罗氏公司防治禽流感的专利药“达菲”异常紧缺。为此,国内几个单位用几周时间研制出与“达菲”相同的化合物,并研究了合成新工艺,其产品质量后来通过并获得罗氏公司的技术鉴定认可。

  

        “我国的这种药物研发能力对于平衡降低药价、保障药品供应具有重要作用,特别对保障低收入人群用药需求具有重大意义。但随着专利制度的不断完善,可仿制的药品将越来越少,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才是今后我国药物研究者的首要目标。”恽榴红认为。

  

        事实上,早在1930年代,我国著名的药理学家陈克恢就已经从中药中最先发现了麻黄碱,并证实了其药理作用,从而得到了国际学术界的认可。

  

        “这充分说明中国人做新药是有基础、有条件的。”杜冠华说。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经济、技术及科研人才的贮备,特别是经过863、973等一系列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推动,国内基因组学和蛋白质组学、分子生物学、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和组合化学、高通量筛选、药物制剂技术、药代动力学、安全性评价等学科人才贮备和高技术平台的建设有了明显进步,研究设备条件大大改善,已经具备了创制新药的基本条件,初步形成了适合国情的新药创新平台与研发体系,已经建立了新药筛选、临床前安全性评价(GLP)、临床试验研究(GCP)、药物代谢动力学等9类技术平台,而且部分平台的研究工作已与国际接轨。

  

        此外,国家强力支持的新药品种正逐年增多。据科技部统计,2002年,国家批准创新药物12个,科技部支持了其中3个,占25%;2003年,国家批准创新药物21个,科技部支持了其中9个,占43%;2004年,国家批准创新药物18个,科技部支持了其中10个,约占56%。——国家层面已经开始给予药物创新研究越来越强劲的支持。

  

        在政策力量的推动下,中国药物创新的春天已经来临。

  

        差距

  

        “仔细研究我国1985~2001年批准的1193个新药便可以发现,称得上一类新药的只有147个,而这些一类新药还包含多种抢仿国外原研并处于临床试验阶段且效果较好的品种,也包含多种国外已批准上市的生物技术药品。其中真正自主研发的化学类创新药只有20种,只约占同期批准品种的1%。”杜冠华说。

  

        而国内医药市场销售额排名前50位的化学药品中,没有国内原创的新化学实体药物的“身影”。我国的创新药物研究虽然先后获得了几十项国家技术发明奖等科技奖励,有些品种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收载于中国药典,但多数国产创新药物对临床和医药市场的影响不大。

  

        杜冠华认为,新药应该是临床目前还没有的药,在临床治疗疾病上有不可替代作用的药,在治疗中有优势的药,同时新药还应该具备有知识产权的条件。根据实际需要,杜冠华认为我国的新药研发主要方向应该放在对人民健康具有重大影响的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精神、神经性疾病,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免疫系统疾病,抗耐药性结核,乙肝,艾滋病,禽流感等十类疾病上。

  

        “相比起技术和资金上不足,我国新药研发与世界前沿水平最大的差距还在于基础研究的薄弱和研发理念的落后。”杜冠华这样表示。

  

        恽榴红指出,创新药物包括两个主要环节:一个是新药发现,一个是新药开发。目前,我国在保证新药开发的技术要求、技术方法以及国家药品监管制度方面基本上向发达国家看齐,在发展中国家当中处在前列——可以满足新药开发的需求,但在新药的发现阶段却存在很大的差距。

  

        例如,国外几个“重磅炸弹”级新药的出现均与靶标的发现有很大关系,而我国药物新靶标的发现数量不多,质量也不高。此外,我国在先导物的发现能力和创新水平上,也都与国外有很大差距,而且短期内这种状况很难改变。

  

        世界头号重磅炸弹阿托伐他汀的发明人布鲁斯•罗斯曾把自己比作是一名“正在研究失败”的全职经理。他说:“(有一年)我们制造了5000多种化合物,但其中只有六七种可以用于临床。我在花许多时间试图了解这些失败,以便增加成功的机会。”

  

        ——这正是恽榴红和杜冠华们所推崇的:国外研究者所具备的允许失败的宽容心态及其身处的允许失败的宽松环境正是我们与国外的差距之一。

  

        五个关键词

  

        尽管差距较大,形势严峻,但杜冠华和恽榴红两位专家对我国的新药研发仍持乐观态度。他们认为,缩短差距最有效的办法是在寻求特色、快速跟踪、整合资源、国际合作以及知识产权等五个关键词上下功夫。

  

        恽榴红强调,现在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我们如果不把自己的品种跟别人比较,便不能发现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也无法和别人竞争。而发现特色的关键,就在于扎扎实实地进行基础研究,利用国际认可的模型和方法发现在临床治疗上独具特色的药物。

  

        先导物的化学修饰和结构优化是世界上普遍采用的通用技术,是获取知识产权的主要途径。恽榴红建议,利用快速跟踪策略,通过对已经发现的先导物的化学修饰和结构优化,以适合我国需求大、资金少、基础差的现状。但快速跟踪策略未来成败的关键是这些候选药物的临床特色,在有效性、安全性、药物参数与临床现有主导品种的比较优势。

  

        杜冠华建议,国家可以通过项目支持、增强优势单位技术能力等方法,整合我国研发优势,提高抗风险能力,以十年磨一“药”的精神,开发出可以和发达国家的创新药物相抗衡的规模和品种。

  

        “我国在新药研究过程中,一定要与国外的临床研究中心合作,利用他们的背景和技术,证实这些新药的作用,这样更有利于今后走向国际市场。”在新药研发过程中,杜冠华一再强调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杜冠华发现,尽管通过近几年的宣传,我国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有所增强,但现在面临更多的问题是知识产权的流失和知识产权的破坏:有些研究成果让外国公司花些小钱买走了,不能让我国人民受益;有些有价值的专利被锁到了别国的保险柜中,再也无法继续进行研发。“在知识产权转让的过程中,不能一卖了之,而要尽量争取共同受益、共同发展,真正实现新药研发利国、利民、造福于全人类的目的。”杜冠华如是建议。(崔昕)
 
 

相关新闻
生物通微信公众号
微信
新浪微博
  • 搜索
  • 国际
  • 国内
  • 人物
  • 产业
  • 热点
  • 科普

热搜:医药|药物创新|

  • 急聘职位
  • 高薪职位

知名企业招聘

热点排行

    今日动态 | 人才市场 | 新技术专栏 | 中国科学人 | 云展台 | BioHot | 云讲堂直播 | 会展中心 | 特价专栏 | 技术快讯 | 免费试用

    版权所有 生物通

    Copyright© eBiotrad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信箱:

    粤ICP备090634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