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打假不能“零视野”

【字体: 时间:2011年02月11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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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消息,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日前发布通告,正式撤销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连生等所获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决定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同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确认,这是我国“第一例”因学术造假被撤销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舆论认为,这一举措捍卫了国家科技奖励制度的严肃性。

  

    据新华社消息,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日前发布通告,正式撤销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连生等所获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决定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同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确认,这是我国“第一例”因学术造假被撤销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舆论认为,这一举措捍卫了国家科技奖励制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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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连生曾是西安交通大学炙手可热的人物,身上有着众多的光环和头衔。但是,随着6名老教授联合举报他存在学术造假等问题,李连生开始逐渐回复其本来面目。这6名举报者中,既有李连生硕士和博士期间的指导老师,又有李连生的博士生导师的老师,都是相关领域极有分量的专家学者。但令人不解的是,以这样一个重磅阵容所进行的实名举报,一开始却没有受到西安交大等方面的重视。举报者出于无奈,开始在学术打假网站上连篇累牍地张贴举报材料,结果反被李连生等告上法庭。直到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关注这一学术造假事件,西安交大才终于做出决定,以“严重学术不端”为由对李连生做出了解聘决定。

  国家科技部对李连生所获奖项的撤销,实际上是再次确认了李连生学术造假的事实,但其意义又不仅限于此。鉴于国家科技奖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个“第一例”撤销行为,实际上还是对西安交大作为申报高校的批评,同时也是对自身严谨性的一种认真反思。

  从联名举报到对阵公堂,从撤职解聘到撤销国家大奖,这一学术打假过程不但一波三折,而且充满了太多的疑问。国家科技部、教育部等有关人士一直强调,对学术造假要零容忍,西安交大的领导也曾公开表明相似的态度。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斩钉截铁的原则却又软化为一种奇怪的行政惰性。就在西安交大对李连生做出解聘决定之后,6名举报者对记者表示,他们对该决定并不满意,因为校方“既无认真审核,又无认真调查”,所谓的“严重学术不端”语焉不详,这对学校、对举报者“甚至对李连生”都是不负责任的。对李连生造假奖项的重要搭档、原西安交大副校长束鹏程,校方的处理决定完全不着一词,这也加重了人们对高校打击学术造假的诚意和决心的疑虑。

  科技部决定撤销李连生所获奖项,也引发了同样的思考。李连生向科技部申报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向教育部申报科技进步一等奖,虽然是个人行为,但都得到了学校的支持,同时也受到了学校方面的审查审核。科技部所做的奖励决定,很大一部分也缘于对高校审核的信任。既然李连生存在学术著作抄袭和经济效益造假的问题,西安交大难道不应该承担审核不严和失察的责任吗?更严重的问题是,从2008年初就收到6名老教授的联名举报,迟迟到2010年3月才对李连生做出解聘决定,这其中是否存在包庇和捂盖子的问题,难道不应该对公众有所交代吗?

  板子打在李连生身上,当然是没有错的。但如果把科技奖造假只看成李连生一个人的问题,就会把学术打假的零容忍变成“零视野”,就会忽略学术腐败的土壤,并低估造假利益同盟的分量和能量。同样,如果有关方面只追究李连生一个人的责任,却轻易放过了对学术造假纵容庇护的管理者的责任,惩治学术腐败就难有出路,人们对举报学术造假也难有良性的预期。从建设良好学风的角度看,问责高校管理者甚至比问责李连生本人更重要。

  人们一直期待教育部门对李连生的问题给出一个说法,期待西安交大对科技大奖造假做出严肃而负责的结论,但到目前为止,并没有适当的回应。这无疑是令人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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