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哥”专利风波引发的┅ 发布日期:200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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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药风波、辉瑞“伟哥”风波,看不懂中国专利现状的外资大药厂干脆只在中国生产维生素C之类的低端药品。这中国监管机构出了个难题:该不该答应辉瑞们的专利要求
全球最大制药商辉瑞制药有限公司近日对中国监管机构取消该公司药物万艾可(Viagra,又名伟哥)的中国专利权表示失望,并表示可能将削减未来在中国的投资。“我们极为失望,保护知识产权是公平贸易的基础。”辉瑞总裁麦建尼尔说
麦建尼尔称,目前中国仿冒行为肆虐,近年来进入中国的西方跨国公司对此微词颇多。他说,消费品和药品的假冒行为相当严重,在中国销售的九成万艾可都是假冒产品。而此前中国对部分外资公司专利药和仿制药的认定也引起外资大药厂的不满。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其实外资药厂对中国的知识产权顾虑由来已久,外资在中国投资和合资生产的药品以原料药或低端药品居多,真正的高端药品决不会放到中国生产。
一样出原料药 中国缘何低端
世界上任何角落的一位患者服用一片抗癫痫症药物,药中的某个成份都有很大可能是由新加坡制造的。新加坡正在成为跨国公司高档医药生产的战略要地。新加坡生物医药制造园区如今云集辉瑞、惠氏、诺华、葛兰素等世界各大顶级制药公司,并为新加坡带来了可观的利益和效益。医药逐渐取代电子成为新加坡主要支柱的产业。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刘彦明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这两年,不仅是辉瑞,好多跨国企业在新加坡都有重要的生产基地。其实跨国公司在新加坡也出产原料药,但都是比较高端的原料药,与在中国出产的低端原料药有本质区别。
刘彦明解释,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新加坡的专利保护环境比较成熟。跨国药厂在新加坡出产的原料药很多属于专利药,产值高,价值高,也比较新,受到专利保护后,赢利前景很好。由于中国专利保护现状与新加坡有一定差距,跨国厂商担心在中国生产这种高端原料药没有在新加坡的附加值高。
除了专利保护因素,新加坡是出口导向型的国家,世界各地的大药厂在新加坡投资高端药品项目方便自己的厂家使用,同时新加坡政府几年来吸引药业巨头、鼓励向高端生物医药生产地转型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这也使得新加坡成为高端医药生产基地。
辉瑞强调专利意在垄断
对于这次中国监管机构取消该辉瑞万艾可的中国专利权,业界有一种担心,将会进一步加剧国际药厂在中国不生产高端药的势头。
刘彦明认为,辉瑞做事,是从全球战略的角度来考虑。最近辉瑞最畅销的药是密夫坨,在全球的销量有90多亿美金,同类药品的销量也排在第一,但是在中国,销售额却不是很大。刘彦明介绍,原因是辉瑞在中国市场的专利没有得到承认,中国国内也有其他厂商在生产密夫坨。既然不具有垄断性,辉瑞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不启动在中国的密夫坨市场。“它担心自己的市场启动了以后,会有其它的厂家来分一杯羹,所以干脆不在中国生产这种药品。”刘彦明说。
业内专家认为,辉瑞等国外药厂对中国专利的要求其实是一种垄断要求,中国不应患得患失,对大型跨国药企的态度应该是一方面考虑产业的发展,一方面也考虑到国内产业的利益,该拒绝时要坚决拒绝。
虽然“伟哥”专利被否决,刘彦明认为,辉瑞也不会和中国巨大的市场“过不去”。刘彦明认为,伟哥在整个辉瑞的药品里的排名要在前五名之外,在其产业结构里并不是一个复杂产品,也并非主打产品,对辉瑞的整体业务影响不大。而中国的市场对辉瑞来说潜力还是非常大,辉瑞还是希望把握中国市场的一些机会。
国产伟哥不能上市 国内企业予以置疑
本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美国辉瑞公司的药物“万艾可”(俗称“伟哥”)专利无效后,有关国产“伟哥”将在近期上市的传闻日盛一日。记者昨天就此询问美国辉瑞制药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在终审裁决之前,辉瑞仍享有“万艾可”专利权,其他公司不能生产同类药品。
辉瑞方面告诉记者,中国《专利法》中明确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位负责人强调,在起诉到终审裁决这段时间内,辉瑞仍是“万艾可”专利权的拥有者。据称,中国美国商会也完全支持辉瑞的观点。
据记者了解,2001年9月,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予“万艾可”专利。就在辉瑞拿到专利授权的同时,自然人潘华平马上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紧接着,广州白云山制药、上海双龙高科技开发公司等12家企业联合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是“万艾可”专利不符合中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这12家无效宣告请求人分别是通化鸿淘茂、上海双龙、合肥医工、常州市亚邦、广州白云山、常州市天普生物化学制药厂、重庆康尔威、成都地奥、吉林恒和制药、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联想药业和成都华宇。经过两年零九个月的漫长审议,“万艾可”专利权被撤消。但这不是最终胜利,辉瑞已经明确表示对知识产权局的撤消决定不服,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记者昨天采访了12家无效宣告请求人之一的上海双龙高科技开发公司总工程师赵先生,他认为辉瑞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辉瑞是向法院起诉,而国家药监局现在依据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文,“宣判后‘万艾可’专利权视为从来都不存在,生产许可以及随后的生产销售活动都是合法的。”赵先生告诉记者,双龙公司已将投产申请递交到了国家药监局,只等领到生产许可证。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相关人士也向记者透露,白云山正在等待国家药监局的批文。
据悉,目前在国家药监局等待生产同类药品的有16家药品生产企业,一旦“万艾可”的专利解除,将有八九家企业可以很快把同类产品投入市场,价格有可能会跌到20元左右,大大低于辉瑞“万艾可”的价格。据统计,单单在上海市场,辉瑞1年从正常途径销售的“万艾可”就有200万元的利润,但因其价格昂贵,更多的患者无力使用。
围绕伟哥展开的争议
在7月7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基于“披露信息不足”的原因裁定美国辉瑞制药公司万艾可专利使用权无效之后,中国美国商会会长马诚礼7月19日即向媒体发出声明表示,希望有关部门重新对该项专利进行审查,并采取纠正性行动。他甚至直言不讳地说:“万艾可专利的决定是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个退步,商会认为这种以新标准重新裁定过去案例的做法将会影响人们对中国专利权价值的看法。”
这是一直充当美国企业在华代表的中美商会近年来所做出的一次强硬姿态,他们甚至把此事件的意义上升为“让外国投资者对中国产生一种不可预测的感觉”。这种委婉的表达并没有掩盖其真实含义,这粒蓝色的小药丸在中国掀起的波澜远非简单的药品专利纠纷。
万艾可的示范效应
普遍的看法认为:“如果万艾可的专利不受保护,跨国制药公司对把自己的新产品拿到中国来会心生疑虑。”在这个意义上,万艾可是一块试金石。辉瑞认为,应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对知识产权给予保护。但12家参与联诉辉瑞伟哥专利无效的国内药企也发表联合声明,表示有极大的信心取得胜诉,希望尽快取得生产批号。
这种交锋无可厚非,制药公司需要畅销药品制造利润,但新药上市难度极大。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现任中华全国专利代言人协会会长的高卢麟博士将新药上市的难度归纳为这样几点:投资大,开发一个新药一般需要8亿美元;成本高,研发费用占销售额的比例将近15%-20%;开发周期长,一般是十到十五年;成功率低,只有1:5000到1:10000;市场回报率低,上市十个新药只有三个新药能收得回来,所以得到专利保护公司才会有继续研发的兴趣,才会有后继新品的上市,才会有进一步进行研发的资金保障。
这个道理套在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个跨国公司都能够适用,显然万艾可这块试金石的作用非同一般。如今,几乎所有的跨国公司都在强调中国市场的重要性,但是看看他们在中国的销售额,绝大多数公司的中国销售额与全球销售额相比还是一个相当悬殊的比例,他们之所以小规模摸着石头过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中国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相关政策还没有到位,如果制药公司的命根子——专利得不到保护,结果也许如中国美国商会所言:将对投资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一个月后,全球排名第二的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与辉瑞一样,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来自中国制药界对其在1996年获得的一个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专利挑战,而提出该专利无效诉讼的是包括太极集团和上海三维制药在内的数家国内药企。
现在,所有的跨国公司都在观望辉瑞,万艾可将对他们下一步的战略决策起重要作用。
跨国药企的命脉
由于药品特性,制药公司经常陷入多重矛盾的纠葛之中:一面是赢利压力,一面是救死扶伤的道德诉求,在面对急需救治的病人时股东的抱怨不绝于耳。公司使命与社会道德的协调随时在进行,药品专利是其中的核心内容。各国专利法的制定都需要考虑药品专利的特性并加以特别规定,这使制药公司在保护专利的问题上可以以此作为底线,并利用合乎法律的做法对抗舆论的道德指责。
一位就职于某跨国制药公司的人士对记者这样形容专利的作用:“专利是制药公司的生命线,专利的核心不是让企业独占,而是让企业创新。”它的意义在于,可以促进新药研发,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新药技术信息交流,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同时,如果没有药品专利,很多科研成果往往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缺乏向市场转化的动力。
不能否认,新药尤其是治疗罕见病或严重流行性传染病(如AIDS、SARS等)的新药研制开发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若没有专利保护,耗费了巨大成本而研制出来的新药被他人任意仿制,发明人非但得不到任何回报,而且成本难收回,其积极性将会严重受挫。如果不对药品进行专利保护,或者研发者因害怕他人仿制而不敢公开新药研制工艺,从而难以避免他人的重复研究;或者有较好市场收益的新药的研制工艺公开后,众药品生产商就会一哄而上,争相进行水平不高的仿制。药品专利则会从根本上约束上述两种低水平的重复研制、生产行为,因为专利制度的一大特点是技术信息的提前公开,他人可以方便地获得药品研制的最新技术资料,可以在更高水平上进行新药的研发,从而避免重复研究。
这种关联性可以在商业排名中得到体现。2003美国十大药企排名尽管没有太多变数,前7位与2002年如出一辙,但影响排名的最主要因素无外乎专利到期。如葛兰素史克的Paxil(帕罗西汀)和Augmentin(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强生公司的Ultram、百时美施贵宝公司的Glucophage、阿斯利康的奥美拉唑和Zestril(赖诺普利)、礼来的Prozac(氟西汀),全部面临专利到期的困扰。特别是阿斯利康,2003年虽然位于排行榜上销售业绩第五位,但是由于专利到期的缘故,成为前十位巨头中惟一出现负增长的企业。
由于专利赋予了新药研发者在一定时间内独占市场的权利,使其凭借此种合法的垄断地位,收回研发时付出的成本,同时也可获得丰厚的回报。正因为如此,跨国制药公司一边牢牢掌握专利的同时,一边牢牢控制着自己的高额利润。毋庸质疑,“惟利是图”的这些商业医药公司自然不会轻易让别人“不劳而获”,更何况许多专利药品都是跨国制药企业的“明星产品”。公开数据显示,辉瑞的万艾可在上市的头一年获得了10亿美元的销售额。
权衡利益
在这些背景之下,可以理解为什么包括辉瑞在内的跨国公司都对裁决结果感到失望,因为针对专利所做的任何决断都会引发制药行业的格局变化。以研发新药为主的跨国药企试图用专利保护来维持自己的垄断地位,而中国政府则需要在入世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与公司利益之间制造平衡的氛围。
1993年之前,中国境内的跨国制药公司寥寥无几。1985年生效的《专利法》只对“制备方法”和“医疗器械”两个领域的发明给予专利保护,对化学发明的专利保护不够充分。计划经济下的长时间仿制方式最后成长起了一批中国的制药企业,但是结果也一分为二:一些较先进的医药化工产品常常难以找到国际市场,或被迫降价出售,另外,医药行业引进先进技术、尤其是专利技术往往比较困难。直到1993年实施了修改后的《专利法》,规定除“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外,医药领域的其他发明均可申请专利保护。
此次修改使中国对医药发明的专利保护与国际水平渐渐接轨,跨国制药公司纷纷到中国投资,用合资或者独资的形式建厂生产药品。高卢麟博士评价说:“有了药品专利保护以后才有这么多厂商到中国来投资,如果中国自己从头来搞研究开发,所花的代价是1:56。”
尽管如此,长期的仿制方式使许多企业形成了“多快好省”的仿制体制,缺乏创新的动力和压力,而且能够进行高技术开发研究的企业能力也比较弱,有些企业甚至对新药研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过分依赖仿制,或过分依赖引进,缺乏二次开发的能力。目前中国医药企业生产的西药中97%都是依靠仿制,缺乏独立的核心技术。
与此相比,越来越多的跨国药企希望中国政府履行入世承诺,作为政府必须充当中间角色来权衡各方利益。特别是表面平衡的TRIPS协议框架实际存在一些对发展中国家不利的因素,因为大量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发达国家的利益集团,发达国家就特别强调对知识产权进行高水平的保护,而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它过度强调对药品的专利保护而导致的专利药品的价格居高不下,普通消费者难以消受,在很大程度上使贫困的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健康危机加剧也是不容置疑的,最明显的是治疗艾滋病的药物。
万艾可尽管不像艾滋病那样成为发展中国家公众健康与药品专利保护矛盾的典型代表,但是它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据《华尔街日报》披露,“过去两年中访华的众多美国高级官员再三同中国领导层提及辉瑞的万艾可专利权一案”。《金融时报》也在报道中分析说,万艾可专利的判决会引起一直密切追踪这场官司的美国和欧盟贸易主管部门的关注。
吉林版“伟哥”近日将面世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美国辉瑞公司的药物“万艾可”(俗称“伟哥”)专利无效后,该事件又出现了最新进展。
日前,十二家无效宣告请求人企业中的四家已经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拿到了国产“伟哥”的“准生证”。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一家,随后,药品批准文号也将下发,这也就意味着吉林产的“伟哥”可以生产上市,洋“伟哥”一统天下的局面将被打破。
曲折拿到“准生证”
“现在就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药品批准文号,下发后我们就可批量生产、上市。”昨日,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马旭东证实了获准生产“伟哥”的消息。
据了解,此次拿到“伟哥”“牌照”在全国范围内也只有四家,分别为吉林制药、常州市天普生物化学制药厂、重庆康尔威、广州白云山,而在整个北方地区只有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
由于国内市场空间潜力巨大,美国辉瑞公司一直力保“伟哥”在中国的“独有”专利。此次由国内十二家厂家请求专利无效宣告,在经过了一系列的专利审查后,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初步认定美国辉瑞公司的药物“伟哥”专利无效,由此,国内的四家企业拿到了国产“伟哥”的“牌照”。
同时,记者还获悉,吉林省通化鸿淘茂药业有限公司也正在积极筹划争取国产“伟哥”的生产“牌照”,该企业也为“伟哥”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企业之一,但是在此次没有拿到国产“伟哥”的“牌照”。
价格暂未确定
“按照正常规律,拿到新药证书的药品,也就很快拿到了药品批准文号。”马旭东告诉记者。“现在药品的试验阶段已经完成,并且已经有了少量的样品,现在就是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药品批准文号,一旦下发,就可批量生产,并且上市。”马旭东强调,等待药品批准文号下发的时间不会太长。
洋“伟哥”一踏入中国的市场,就受到各方关注,其高昂的价格更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而此次国内厂家拿到国产“伟哥”的“准生证”,其产品的定价自然也是各方关注的重点。先前曾有传言国产“伟哥”定价大约为每粒20元左右。
那么,到底消费者可以花多少钱买到国产“伟哥”?马旭东也告诉记者,“现在国产‘伟哥’的定价还没有最终结果,因为药品的定价要兼顾各方面,国家主管部门会给我们制定出指导价格,同时也要考虑市场的容量、产品的成本以及消费者的承受能力等多方因素,因此不能随便制定出国产‘伟哥’的价格。”
重庆造“伟哥” 价格30多
重庆造“伟哥”即将面世,一粒只卖30多元,相当于美国产“伟哥”价格的1/3!昨日,重庆康尔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庆生透露:他们生产的壮阳药“赛登飞乐”已获得新药牌照,成分与美国辉瑞公司“伟哥”一样。
赵庆生称,公司现有的1条生产线饱和运转,可年产2—3亿颗。一旦生产,将以最快速度迅速抢占市场,首先瞄准本地,再辐射西部。据悉,目前国内仅4家企业拿到新药牌照:重庆康尔威、吉林恒和、广州白云山和常州天普生物化学制药厂。
赵经理告诉记者,康尔威早在5年前就完成了“赛登飞乐”的研究和终试生产。遗憾的是,2001年公司拟向国家药监局申请生产批文时,美国“伟哥”捷足先登,重庆康尔威研究环节近千万元资金差点“打了水漂”。
美国辉瑞是世界最大制药公司,它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万艾可”专利申请被获准,国内药厂因此失去生产资格。洋“伟哥”遂独食国内市场,售价也居高不下,每粒达99元,年销售总额8000万元以上。
2001年10月,包括成都地奥、广州白云山、康尔威在内的12家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联合申请,要求撤消辉瑞专利权。今年7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裁定:美国辉瑞公司“枸橼酸西地那非”(即“伟哥”的生产成分)专利无效。在美方上诉期间,国内制药厂发出联合声明:宣判后专利权即视为无效,国内企业获得生产许可,生产销售活动合法。
赵庆生称,“伟哥”在国内市场应有2000亿元的市场空间,目前国内12大药企都在为正式投产作前期准备。为防止恶性竞争,同盟计划正在酝酿之中。但赵不愿透露具体细节,仅称相关方案涉及原料、市场和产品价格。
辉瑞“伟哥”专利失效引发两大利益集团之争
在华专利7月5日被裁定无效一事引起的争端昨天开始演变成两大利益集团的竞争。为辉瑞撑腰的中国美国商会态度强硬地要求有关部门尽快重新对该项专利予以审查并采取纠正性行动,而12家参与联诉辉瑞“伟哥”专利无效的国内药企则在联合发表的宣言里称,有极大地信心取得最终的胜利。
作为美国企业在华的“利益代言人”,中国美国商会在发给媒体的新闻声明中说,其会员公司对该决定出台的背景过程极其关注,认为该案例将会给整个商业界带来广泛的影响。中国美国商会会长马诚礼甚至表示,该决定给人的总体感觉是中国可以以保护中国国内制药厂为目的,随意将现有专利权宣告无效,而不是一定要保护现有的专利权。
据该商会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此次做出专利无效决定是参照在授予“万艾可”专利权之后出台的新审查标准作出的,但专利复审委员会并没有给专利所有人提供机会来满足新修订的数据标准条款。因此,商会认为这种以新标准重新裁定过去案例的做法将会影响人们对中国专利权价值的看法,让外国投资者对中国产生一种不可预测的感觉。
巧合的是,昨天12家参与联诉辉瑞“伟哥”专利无效的国内药企也发表联合声明,表示他们正在积极准备应诉材料,并有极大的信心取得胜诉,尽快取得生产批号。有意思的是,此前辉瑞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汉克·迈克尼尔在接受道·琼斯采访时也对辉瑞上诉的胜算表示了十足的信心。
据记者了解,这12家企业中已有常州市天普生物化学制药厂、广州白云山、吉林恒和制药、重庆康尔威拿到了新药证书。其他企业也基本完成了“伟哥”的研制,正在申请新药证书。由于在此案今后3个月的复审阶段辉瑞的专利仍将有效,国家食品药监局的生产许可证还不能发放。在前景未明之际,双方的唇枪舌战显然透露出辉瑞和国内12家药厂这两大利益集团对获得“伟哥”市场的极度渴望。
扳倒美国辉瑞伟哥第一人
张玉才,通化鸿淘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联诉辉瑞“伟哥”专利无效的发起人。昨日,这位“扳倒辉瑞‘伟哥’的第一人”在京接受了本报独家专访。
一周前,12家国内制药企业的联诉成功,辉瑞公司的“伟哥”中国专利权被判无效,这被看做国产“伟哥”时代的到来。日前,鸿淘茂药业联合其他公司又在北京发表了一份引人注目的联合声明。
这个过程中,领头者正是张玉才,他所在的公司也频频出现在外国媒体的报道中。眼下,在医药行业沉浮三十余载的张玉才,正和他的同行们酝酿一个更大的计划——17家国内药企将成立国产“伟哥”的联合集团公司,以对抗“洋药”和占领国内外市场。
张玉才正是为此千里迢迢而来。
我牵头起诉辉瑞
记者:当初为什么要起诉辉瑞“伟哥”专利?
张玉才:它那根本就不成为专利!
我们药厂几年前开始和华东理工大学合作研制“伟哥”,发现辉瑞在中国申请了专利后,我开始聘请律师研究相关法律,并开始联合其他十几家国内药企整理相关材料,申请该专利无效。
记者:开始为什么是您牵头?
张玉才:开始联合起诉时,因为面对的是国际大医药公司,甚至是美国政府,有些人有顾虑。我说我不怕,再说了,任何在中国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都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我一个普通药厂,打官司又不是打仗,大不了我再也不去美国。
记者:您认为辉瑞在中国还有翻身机会吗?
张玉才:独占的可能性不大,但它还可以和我们正常竞争。
不联合不行
记者:您怎么想出成立国产“伟哥”联合集团公司的主意?
张玉才:其他行业都有惨痛的教训啊。一个高速发展的好行业,很快就会拼价格战,恶性竞争的结果是毁了这个行业。我在医药行业做了30多年,看得很清楚,不联合是不行的。
记者:成立“伟哥”联盟不会形成垄断吗?
张玉才:不会。至少还有辉瑞和我们竞争啊。我们这个联合集团公司不是松散的联盟,而是按照法律程序成立的股份公司,一切按照法律和市场规律办事,大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记者:您认为这个专利案对国内医药界有什么启示?
张玉才:国外的专利制度很发达,而国内相对起步较晚,企业对此的重视程度不够,但现在已经开始认识并学习提高相关水平。这是个千亿元的大市场,现在的问题是“伟哥”价格太贵,而且假冒货泛滥。
30-50元的定价较合理
记者:大家很关心“伟哥”的价格。一粒“伟哥”一度达几百元,但据说国产“伟哥”最低可到20元。您觉得一粒国产“伟哥”的定价是怎样出来的?
张玉才:国产“伟哥”的售价制定会考虑参照现在“伟哥”的售价、企业成本投入和市场接受度等因素,我预计应该在30元到50元之间比较合理,可能开始高些,以后会逐渐降低。“伟哥”的直接成本并不高,但我们的研发已经投入上千万元,原料、设备、生产等还要再投入更多。药品就是一个高风险、高投入、高产出的行业,因为有些新药研制失败后,其高额研制费将付之东流。
一家工厂即可年产几亿片
记者:你们扳倒了美国辉瑞,现在,国家第一批要发生产许可证的国产“伟哥”名单已经出来了,你们“伟哥”的生产进行得如何了?
张玉才:我们现在认为辉瑞公司的专利已经无效,发放新药证书和生产许可证与专利没有关系,我们在等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生产批号,也就是生产许可证。实际上,辉瑞公司在很多国家也没有专利权,将来我们的产品还可以出口到这些国家。
记者:国内有这么大一个市场需求,17家药企的“伟哥”生产能力如何?
张玉才:生产能力没有问题,就看市场需求。比如每年300亿元的市场,以最低30元的单价计算,就是10亿片,我们药厂的制药机每小时可以生产数万片,年产几亿片没有问题。
晨报记者 张起卫 文并摄
十二家国内药企的联合声明
2004年7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6228号),宣告发明名称为“用于治疗阳痿的吡啶并嘧啶酮类”,“专利号为:94192386.X”即枸橼酸西地那非用于治疗阳痿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作为行政决定,该决定一经作出即刻生效。在没有被有关机关宣布撤销或变更之前,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约束力,任何团体与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服从,要否定行政行为的效力,需要经过有关机关依职权和法定程序审查决定。
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上述决定,十二家无效宣告请求人认为,此举维护了中国专利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告诉人们,任何在中国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都必须依法办事,遵守中国的法律。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五章第47条的规定,上述专利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因此,任何人,包括十二家无效宣告请求人在中国申请枸橼酸西地那非的生产许可以及随后的生产销售活动都是合法的。由于上述专利权已经不存在,十二家无效宣告请求人将根据各自的研究进展,请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尽快批准枸橼酸西地那非的上市申请。
对于辉瑞公司声明中提到的可能进行的司法程序,十二家无效宣告请求人认为,如果进入司法程序,他们将积极应诉,并抱有必胜的信心。但不管怎样,目前,上述专利的专利权已经不存在,他们自己的枸橼酸西地那非的上市申请已经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他们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发出时尽快安排生产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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