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报告

【字体: 时间:2007年09月17日 来源: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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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2006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力度加大,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稳步增加,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情况

  2006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为3003.1亿元,比上年增加553.1亿元,增长22.6%,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为1.42%。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为20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

  分研究类型看,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155.8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504.5亿元,增长16.4%;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2342.8亿元,增长24.3%。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5.2%、16.8%和78%。

  分执行部门看,各类企业经费支出为2134.5亿元,比上年增长27.5%;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567.3亿元,增长10.6%;高等学校经费支出276.8亿元,增长14.2%。企业、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占全国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71.1%、18.9%和9.2%。

  分产业部门[1]看,七大行业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超过1%。医药制造为1.76%,专用设备制造业为1.7%,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为1.48%、通用设备制造业为1.4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为1.38%、橡胶制造业和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1.19%。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超过100亿元的有北京、江苏、广东、上海、山东、浙江、辽宁、四川和陕西9个省(市),共支出2154亿元,占全国经费总支出的71.7%。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强度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有北京、上海、陕西、天津、江苏、辽宁和浙江7个省(市)。

  二、财政科技拨款情况

  2006年,国家财政科技拨款额为1688.5亿元,比上年增加353.6亿元,增长26.5%;科技拨款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2%,为199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在国家财政科技拨款中,中央财政科技拨款为1009.7亿元,比上年增长25%,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0.3%;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为678.8亿元,比上年增长28.8%,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2%,比上年略有提高。

2006年财政科技拨款情况

财政科技拨款额(亿元)比上年增长(%)占财政科技拨款总额的比重(%)合 计

其中:科技三项费 科学事业费 科研基建费[2]

其中:中央

地方
1688.5

779.9

483.4

134.4

1009.7

678.8
26.5

27.9

24.2

19.5

25.0

28.8


46.2

28.6

8.0

59.8

40.2

  附表1. 2006年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情况

  

  

地区 R&D经费支出(亿元)R&D占GDP的比重(%)


全 国
3003.1 
1.42


北 京
433.0 
5.50 

天 津
95.2 
2.18 

河 北
76.7 
0.66 

山 西
36.3 
0.76 

内蒙古
16.5 
0.34 

辽 宁
135.8 
1.47 

吉 林
40.9 
0.96 

黑龙江
57.0 
0.92 

上 海
258.8 
2.50 

江 苏
346.1 
1.60 

浙 江
224.0 
1.42 

安 徽
59.3 
0.97 

福 建
67.4 
0.89 

江 西
37.8 
0.81 

山 东
234.1 
1.06 

河 南
79.8 
0.64 

湖 北
94.4 
1.25 

湖 南
53.6 
0.71 

广 东
313.0 
1.19 

广 西
18.2 
0.38 

海 南
2.1 
0.20 

重 庆
36.9 
1.06 

四 川
107.8 
1.25 

贵 州
14.5 
0.64 

云 南
20.9 
0.52 

西 藏
0.5 
0.17 

陕 西
101.4 
2.24 

甘 肃
24.0 
1.05 

青 海
3.3 
0.52 

宁 夏
5.0 
0.70 

新 疆
8.5 
0.28 




  

  
附表2. 2006年地方财政科技拨款情况

  

地区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

全 国
678.8 
2.22

北 京
60.5 
4.66

天 津
18.3 
2.79

河 北
13.5 
1.14

山 西
8.1 
0.88

内蒙古
7.9 
0.97

辽 宁
34.5 
2.43

吉 林
8.5 
1.18

黑龙江
13.6 
1.40

上 海
94.9 
5.23

江 苏
54.4 
2.70

浙 江
62.9 
4.29

安 徽
8.9 
0.94

福 建
15.4 
2.11

江 西
6.0 
0.86

山 东
41.1 
2.24

河 南
17.6 
1.22

湖 北
16.2 
1.55

湖 南
14.3 
1.34

广 东
104.1 
4.08

广 西
9.3 
1.27

海 南
1.7 
0.86

重 庆
7.5 
1.26

四 川
14.6 
1.08

贵 州
7.6 
1.25

云 南
11.4 
1.27

西 藏
0.9 
0.45

陕 西
10.3 
1.25

甘 肃
4.4 
0.83

青 海
1.5 
0.68

宁 夏
2.0 
1.01

新 疆
7.3 
1.01




  

  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 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基础研究 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 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 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产业部门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指产业部门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与其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财政科技拨款 指统计年度内由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的直接用于科技活动的款项,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研基建费及其他科研事业费。

  

  --------------------------------------------------------------------------------

  [1]产业部门仅包括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数据。

  [2]本公报中财政科研基建费为根据全社会科研基建费支出和全社会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中政府资金所占份额测算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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