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环境正义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与碳排放协同减排分区研究

【字体: 时间:2025年06月19日 来源: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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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当前污染与碳排放协同治理(SRPCE)中存在的环境不公问题,研究团队创新性地结合环境正义原则,构建了涵盖排放特征、空间传输和贸易转移的多维分析框架。通过聚类分析和Entropy-TOPSIS方法,将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划分为4类SRPCE治理区并确定优先级,为跨边界协同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

  

随着气候变化与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峻,中国在实现"双碳"目标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进程中,污染减排与碳减排协同治理(SRPCE)成为关键路径。然而现有治理模式存在明显缺陷:基于行政边界的划分方法忽视了污染物空间溢出效应,贸易转移导致的隐性排放加剧了责任分配不公,最终造成治理效率低下和区域参与积极性不足。这种环境非正义现象与罗尔斯(John Rawls)提出的分配正义理论相悖,也违背了《巴黎协定》等国际承诺中关于公平原则的要求。

为破解这一难题,天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TJYJQN24-003)支持的研究团队创新性地将环境正义原则引入SRPCE分区研究。通过整合大气污染物(如PM2.5
)与CO2
排放数据(2014-2023年),结合改进的重力模型量化贸易转移效应,运用空间自相关分析识别跨区域传输特征,构建了包含排放结构、气象条件和地理特征的多维指标体系。研究采用Spearman相关系数评估协同效应,通过聚类分析划分同质化治理区域,最终利用Entropy-TOPSIS(熵权优劣解距离法)确定治理优先级。

Scopes of SRPCE regions in the BTH and its surrounding areas
研究发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存在显著的环境非正义:北京、天津等发达城市通过产业转移将12.6%的隐含碳排放转嫁至河北地区,而河北承受了周边区域38%的PM2.5
跨界传输。基于环境正义系数的聚类分析将49个城市划分为四类SRPCE区:I类(高排放-高转出区)需承担主要减排责任;II类(高接收-低发展区)应获得生态补偿;III类(协同优化区)适合开展技术示范;IV类(平衡发展区)重点维持现状。

Results
Entropy-TOPSIS优先级评估显示:石家庄、唐山等城市因同时具备高污染负荷(PM2.5
年均浓度达62μg/m3
)、不利扩散条件(静风频率>45%)和贸易逆差(隐含碳净输入量>800万吨/年),被列为优先治理区域。而张家口、承德等生态屏障区因其碳汇功能和环境正外部性,在责任分配中获得权重调减。

Conclusions
该研究首次将环境正义理论系统融入SRPCE分区实践,提出的"责任-能力-需求"三维分配框架突破了传统行政分割局限。实证表明,新方法可使协同治理效率提升23%,区域参与度提高17个百分点。发表于《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的这项成果,不仅为《污染减排与碳减排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供了技术支撑,其创新性方法论更对全球大气环境治理具有范式意义——正如作者Juan Du强调的:"环境正义不应仅是伦理诉求,更应成为SRPCE政策设计的核心算法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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