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科研打假出重拳

【字体: 时间:2006年12月15日 来源:生物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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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中国科研打假出重拳

  

 新华社上海12月12日电 2006年5月12日,上海交通大学向新华社记者通报,国家有关部门调查显示,该校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在负责研制“汉芯”系列芯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和欺骗行为。同时,陈进被撤销各项职务和学术头衔,国家有关部委与其解除科研合同,并追缴各项费用。

  我国首次将科研不端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2006年11月7日,科技部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科研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了从警告、批评直至终止项目、收缴经费、在一定时间内不接受项目申请的处罚措施。这是中国政府部门出台的首个针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条例,将打击科研学术造假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以“汉芯”事件为代表的科研造假事件频发,折射出当前科研学术界的浮躁之风。对“汉芯”事件的严肃处理和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净化科研学术空气、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良好氛围的坚定决心。

  不妨让我们回顾一下今年主要科研学术造假行为的处理情况:1月,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天津外国语学院教授沈履伟出版的专著《求是集》中对他人作品进行了剽窃。3月,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被院方开除,因为人们发现他把别人的学术论文归在自己名下,并在个人简历中就其在国外的工作经历撒谎。4月,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杨杰因在简历中伪造部分资料被解除院长职务……

  2006年是中国科技界重要的“开局之年”:1月9日,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在北京开幕,大会提出要用15年的时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2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

  专家观点:廓清科技造假迷雾

  “如果没有好的学术风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落实中长期发展规划都是空谈。”中科院院士、微电子专家吴德馨说。专家们认为,科研造假、学术浮躁,原因在于科技人才制度、成果鉴定制度、科研投入制度存在缺陷。譬如陈进,仅凭美国博士的身份和在摩托罗拉公司短暂工作的经历,就成为“国内首个自主知识产权”DSP芯片项目的负责人,在短短数年内不停“放卫星”,骗得诸多荣誉,他的发迹史典型地体现了迷信“海归”、把关不严、热衷“造星”等人才制度缺陷。而在“汉芯”系列芯片屡次通过评审的过程中,“权威”鉴定已经沦为鸣锣开道的工具。

  >> 科研成果鉴定机制要克服三大缺失

  明明是偷梁换柱的“成果”,却在众目睽睽下通过专家的鉴定。一些专家学者指出,深层次原因在于现行科研成果鉴定机制存在三大缺失:缺乏“失败机制”、缺乏“反方机制”、缺乏“时间机制”。

  >> 避免“学术权威通吃一切”

  包括中科院院士吴德馨、汪品先在内的诸多科技工作者向记者表示,一些学术权威在科技造假事件中起着推波助澜作用。现在,有的学术权威几乎可以“通吃一切”,垄断大量资源,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既有科研工作者自身因素,更有制度和文化因素。

  科研造假的体制警示

  一些专家指出,要从根本上预防和遏止科研造假,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中科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汪品先认为,如果巨额的科研经费掌握在少数不懂技术的行政主管部门官员手里,政府掌握生杀予夺大权,就会造成“跑部钱进”的怪现象。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唐安国教授指出,掌握财政拨款的政府部门要从直接的科研项目审批中退出,建立科研投入基金制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专家评审制度。同时,科研成果转化必须走市场化道路、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尽量避免低效浪费的政府直接投资。

  >>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难以遏制造假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唐安国教授说,现在的高校行政系统和科研项目“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高校领导人需要科研成果、著名学者越多越好,这是他的政绩。所以,一些高校很难对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员进行有效的审查。

  >> 谨防拿国家科研经费洗钱、行贿

  林争辉告诉记者,国家下达科研经费到账后,一定要跟踪账的走向,因为有些造假者会巧立名目把钱划到国外的自己公司的名下。

  中国改革国家科技计划管理 拒绝跑"部""钱"进

  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力度。

  科技部计划司副司长徐建国说,为从源头上杜绝可能发生的腐败现象,科技部将信息技术引入到科技计划管理中,所有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个人和单位都要通过网上来申报。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还进行了网上评审尝试,评审结果一旦确定,也会在网上公示。这将保证评审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以往部分科技计划中,一些专家在专家队伍里面形成特殊阶层,他们可能导致在立项过程中出现不公正的情况。针对这一现象,科技部在“十一五”期间将建立规模庞大的专家库,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组成评审组。同时,科技部还将对评审专家进行资信调查,如果发现专家违规操作,将被逐出专家库。>>>详细

  人物 邹承鲁为净化学术呐喊

  “像这些得罪人的事情,还是由我来做。”

  2006年11月3日,我国杰出的生物化学家、为人工合成牛胰岛素做出重大贡献的邹承鲁先生,发表了他一生中最后一篇文章--《必须严肃处理学术腐败事件》。他说:“对学术不端行为,一定要严查严办。希望各有关单位,各级领导真正予以重视,认真干几件实事,才能克制当前的腐败之风,还我国科学界一片净土。”11月23日,邹承鲁离我们而去。 >>他的精神之灯长明——为邹承鲁院士送行

  人们真切盼望,2007年的中国科技打假能“穷追猛打”,让科研领域以清新面目示人,以告慰这位铮铮风骨的逝者。


 
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北大教师学术造假将开除 


12月13日,北京大学公布《北京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如教师出现伪造与篡改研究成果中的内容、抄袭与剽窃他人等不端行为,问题严重者将被开除。

范围:适用于所有教师

北大校长许智宏介绍,该规范适用于北大所有教师,包括全体教学人员、研究人员、博士后等,也适用于以北大名义从事学术活动的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等。

处理:5种行为可被开除

许校长表示,学校新设学术道德委员会,由9位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评估认定学术不端行为,接受任何人对北大教师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该委员会对举报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并向校长提供结果和处理建议。

规范中明确将5种行为定为学术道德不端。对出现不端行为的教师,学校将视其行为和情节,责令其向有关个人或单位公开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暂缓学术晋升,警告,记过,降级直至撤职、解聘、开除等。具体认定细则尚在制定中。

执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

“对学术道德不端行为,北大绝不会手软。”许校长称,“北大近年来出现了少数在学术上造假的教师,他们都受到了处理。”今后北大将师德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标准,纳入到教师的选留、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等各项考核体系中,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不端学术行为

伪造与篡改:在自己的研究成果中,故意捏造、篡改实验数据、结论或引用的资料。

抄袭与剽窃:在学术活动过程中抄袭他人的作品,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

伪造学术经历:在填写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时,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不当署名: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著写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署名;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

滥用学术信誉:在学术活动中夸大成果价值;对应经而未经学术同行评议的研究成果向媒体公布;向公众发表片面的学术观点等。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 北大修订教师学术道德规范 六种行为属学术不端

据人民日报报道     北京大学日前就新修订的《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向全校教师征集意见。为有效地区分学术不端与正常的学术论争,新规范明确细化了六种学术不端行为。

这六种不端行为是:伪造与篡改;抄袭与剽窃;伪造学术经历;不当署名;滥用学术信誉;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规范指出,北大教师不得在学术活动过程中夸大成果价值、将应经而未经学术同行评议的研究成果向媒体公布、向公众发表片面的学术观点等。同时,在填写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时,不得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该规范适用于北京大学全体在编教学人员、研究人员、博士后、职员等;也适用于以北京大学名义从事学术活动的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等。

    据了解,北大已建立专门的学术道德委员会,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个人将视其行为和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包括责令公开赔礼道歉、暂缓学术晋升、降级、撤职、开除等。  


 
学术不端十大行为 
在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科研成果中抄袭剽窃他人的实验数据、图表分析甚至大段的文字描述。这种现象存在于少数科技人员特别是少数硕士生、博士生和刚参加工作的青年学者中。

  伪造篡改实验数据

  在实验数据、图表分析中,随意编造数据或有选择性地采用数据证明自己的论点,这比抄袭剽窃他人成果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更恶劣。
 
 
 

  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

  利用职权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或成果上署名,把他人科研成果据为己有;将通过会议、评审等过程获得的特殊信息和思想随意传播;在论文被录用或成果获奖后任意修改作者排序和著作权单位;为论文顺利发表或成果获奖私自署上知名科学家名字;为完成科研任务或求得职称晋升,无关的同事、同学、亲友间相互挂名。

  伪造申请者或签名

  为申请到更多的科研项目和经费,伪造申请者和主要成员,假造申请书中的个人信息以及冒名顶替他人签名。

  编造虚假简历

  在求职或晋升职称时,编造虚假学历、任职情况、学术成果、获奖经历等。

  重复发表论文

  论文一稿两投甚至一稿多投;将某一刊物已发表的文章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后重新投到另一刊物;将国外刊物以外文形式发表的论文以中文作为原创性论文在国内发表而不注明。

  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不负责任

  部分学者为提高论文数量,将可用一篇完整论文发表的科研成果分为多篇投稿;论文发表中引用文献注释不明确;部分教授为完成科研任务招收几十名甚至上百名研究生为自己工作、挂名发表大量论文,而无法全面有效教育培养研究生,使研究生素质大面积滑坡。

  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

  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科研成果评审等过程中,因人情关系、利益驱动等原因,不能正确评价他人成果,利用职务权力和学术地位,走关系、拉选票,导致结论失去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与自己无利益冲突情况下,尽量抬高对他人的评价,与自己有利益冲突情况下,贬低前人或他人成果,自我夸大宣传。

  过分追求名利助长浮躁之风

  部分科技工作者特别是一些有一定学术成就、在学术界有一定地位的人员,兼任太多社会和学术职务,真正用于科研的时间很少。

  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

  在进行科研活动中,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如虐待动物等。边集整理
 
 
学术不端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针对近些年连续爆出的学术行为不端事件,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教授杨宏山认为,造假、腐败这种行为在各行各业都有发生,但一而再、再而三地在高等教育领域、学术科研机构出现,这就说明,我们相应的管理措施、制度建设跟不上。
  
  据他所知,现实中的学术不端行为比媒体披露出来的多得多。
20多年前开始关注中国学术腐败现象的中国科学院院士邹承鲁最近在《必须严肃处理学术腐败事件》一文中表示,现在的学术腐败情况和20多年前比不是好转了,而是更糟糕了。
  
  他认为我国日益严重的学术腐败的起因,是日益严重的以权钱为中心的社会风气,而学术腐败风气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原因,是当前各级领导对此种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或者只看到本单位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我国科学的健康发展,因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单位学术腐败予以遏制。甚至也不排除有的单位部分领导本身与有关腐败集团或个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利害关系,因此才对腐败集团进行包庇。
  
  邹承鲁院士认为,教育部公开说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这些决定无疑都是非常正确的。可惜的是,实际上真正得到严肃处理的教授级以上人物,只不过是其中的极少数。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程漱兰教授认为,学术不端行为频发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定律:贵金属作为贵重货币流通时,有的会受到磨损而变得不足值,久而久之,人们就故意拿不足值的货币到市场上流通,而真正的足值货币则用于收藏。市场上剩下的就只有劣币了。目前在学术市场上,我们的学术产品没有标准化、没有经过检验,就是说,当学术产品不分好坏的时候,假的也就成了真的。
  
  程漱兰分析,我们没有一个好的学术评价体系,学术管理者不管你的论文发表在什么刊物上,只要数量够多,也不问你的成果是怎么做出来的,是走后门啊,是买版面啊,还是自费出的,是不是来自抄袭?当只注重数量的时候,有的学者自然就不分好坏,拼命发表文章。
  
  再者,在出版业追逐利益的时代,真正好的学术著作有多少能出版?除非作者特别有名气。出版社既出少量的高质量作品,也出大量的学术垃圾,垃圾逐步驱逐真正的好的作品,从而充斥学术市场。
  
  我们现在是制定了一些规定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但是这些规定还没有落到实处。管理机构不舍得花成本,因为按数量打分最容易、最省事。学术界要想解决学术不端行为,我认为要有充分的学术批评空间,要建立健全良好的学术批评空气。学术界要发挥同行评议的作用,把学术批评当做家常便饭,久而久之,一个良好的学术空气就能建立起来。
  
  如何才能杜绝学术腐败现象,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田松撰文指出,最关键的制度建设,莫过于恢复学术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把学术管理从日趋严重的行政化中解脱出来。然后,才谈得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举报和惩罚等细节的讨论。田松还指出,当学术仍然处于官场之中,如果官场腐败没有得到充分的整治,学术不端行为是没有办法单独解决的。这就好比一个重症病人,全身的血液系统和神经系统都出了问题,单独治疗他的牛皮癣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不可能的。
  
  杨宏山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杜绝此类事件,需要建立独立的学术评价体系,比如规定教授必须独立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对抄袭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要严加处罚,如发现副教授有学术不端行为,那就在三五年内不准他晋升教授。
  
  他认为,目前我国对学术造假、抄袭、腐败行为的处罚太轻,有些部门甚至采取包庇纵容的态度,致使抄袭者或造假者所付出的成本加上被发现以后受到惩罚所付出的成本,远低于抄袭或造假所获得的收益,比如他可以凭借通过抄袭造假搞出来的成果去申报项目获得经费。只有加大惩罚的力度,当收益小于成本时,这种恶劣的风气才能得到遏制。
  
  加大惩罚的最好的例子是韩国首尔大学对黄禹锡的处理:该校将其开除出校,撤销其教授职务,禁止其在5年内重新担任教授等公职,并追究了其刑事责任。在杨宏山的印象中,我国对于学术不端行为最严厉的一次处罚发生在1996年,北京大学生物系的潘爱华教授因一篇发表在国际刊物上的论文涉嫌抄袭被开除出北大,从此不能再回到生物学界。他认为,取消一个学者在学界生存的权利,这样的惩罚更能有效遏制学术不端。
  
  北京大学“长江计划”特聘教授周力平现在是《第四纪研究》、《科学通报》特邀编委,他说,国际杂志审稿有一定的审稿程序。文章发表之前都要送给专家审,这些专家都是活跃在科研工作第一线的,对国际相关领域的前沿问题比较了解。专家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根据自己所掌握的资料作出判断,保证文章没有在任何杂志上发表过。我们国内也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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