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疾控中心腐败案调查

【字体: 时间:2006年08月03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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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罗耀星,利用负责全面工作和主管疫苗采购、推广及审核货款回笼和支付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另案处理)多次收受疫苗经销商给予的贿赂款。8月2日,罗耀星在广州中级法院接受一审审理。

        罗耀星今年39岁,广东梅州兴宁人。2001年至2006年4月间,罗耀星曾全面负责广东免疫规划工作,包括免疫针的检测和管理、疫苗的供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检测和处理,以及相关科研培训。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耀星任职期间,在向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采购疫苗的过程中,伙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共42次收受贿赂,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162万元,其中罗耀星分得707万元。此外,罗耀星还单独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11.5万元。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称,本案是发生在医疗机构的经济受贿的典型案例,被告人罗耀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广东疾控中心腐败案调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陈善哲  沈  纬  简俊东

  被告席上的罗耀星始终不曾回头,他背后的旁听席坐满了昔日的同事,但罗耀星只给他们留下一个孤独的背影。

  8月2日,广州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主任罗耀星受贿一案首次开庭。来自广州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指控罗耀星在省疾控中心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疫苗过程中单独或伙同其手下蔡汉港多次收受疫苗经销商的贿赂。

  据检方的调查,罗耀星和蔡汉港共同受贿1162万元,其中罗耀星分得707万元。此外,罗耀星还单独收受贿赂款411.5万元。

  罗耀星并不否认指控。

  在反腐败利剑指向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下,一向鲜为外界关注的疾控系统挖出了腐败“窝案”,着实值得反思。



  出租屋惊现1200万现金

  7月28日,位于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的广东省疾控中心,13幅以“打击商业贿赂”为主题的宣传画从大门口一路贴到了电梯前。窝案发生地免疫规划所就在6楼。

  三天前,广东省纪委对外公布了十大商业贿赂案件,罗耀星一案赫然在列。据报道,该案是“窝案”,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已立案10件,涉及10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7人,涉案金额2242万元。

  罗耀星案发,对广东省卫生系统来说是一场地震。

  广东省卫生厅一位领导表示:“罗耀星只是一个科级干部,居然收了那么多钱,令人震惊。”

  一位熟悉案情的人士说,罗耀星案发生在广东省疾控中心更是让人意想不到。省疾控中心是正处级事业单位,在2003年之前处境艰难。非典发生后,政府加强了对各级疾控系统的财政投入,“但总的来说仍是一个清水衙门”。

  但掌管免疫所的罗耀星却“富得惊人”。

  2006年4月26日,罗耀星向侦察机关投案自首,随即交代了自己窝藏赃款的地址。侦察人员在一间出租屋内发现了近12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我不敢花,也不敢存银行。”罗耀星承认,这些现金都是这几年来所收受的贿赂款,原本放在家中,后又不放心,今年找了间出租屋专门存放赃款。

  但据罗耀星妻子对检方所作证词,罗耀星尚有400多万元的现金存放于其母的住处,与之一同存放的还有3本存折,上有200多万元。罗妻作证时称,三者所加近1800万元,都是罗耀星从非法渠道得来。



  罗耀星的敛财术

  罗耀星案涉及四名行贿人,分别是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广州办事处主任阮某,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广东办事处主任黄某,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广州办事处主任阿忠,以及广州健业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柯某。

  广州健业乃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的经销商。上生所、长生所和兰生所都隶属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该集团是中国一、二类疫苗的主要供应商。

  一类疫苗是指计划免疫疫苗,由政府集中采购。目前国内市场主要由中国生物技术集团下面几大研究所承担生产任务,外资和民资都未被允许进入。二类疫苗是计划免疫外疫苗,本着“自主自愿、自费接种”的原则予以接种,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利润空间也大。

  那么,区区一个科长,究竟有何能耐降服上述疫苗供应商?

  长生所的黄某在证词中表示:“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负责广东省所有疫苗的统一销售、推广、使用、管理,而罗耀星正是具体负责此事。”省疾控中心网站对免疫所的职能定义为9项,其中包括“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供应、应用效果的检测和评价”。

  省疾控中心一副主任在作证时说,2000年,广东省卫生厅发文,规定全省各地的预防用生物制品统一由省疾控中心向生产商定购,再逐级向市、区、县疾控系统供应。广东就此在国内率先建立由省疾控中心统管一、二类疫苗的高度集中的体制。

  为此,广东省成立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决定全省采购疫苗的种类、生产厂家及价格。这个委员会有13个成员,罗耀星是其中之一,并兼任办公室主任。“罗耀星因为主管这方面的工作,因此他关于厂家和价格的意见对委员会有一定的说服力。”

  而在阮某等疫苗经销商看来,“罗耀星就是广东省采购疫苗的主要负责人”。

  罗耀星于2001年3月担任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副科长。这年12月,省疾控中心进行机构改革,免疫规划科改为免疫规划所,罗晋升所长。2002年8月,进入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

  检查机关查明的罗耀星受贿行为都发生在2000年之后。4个行贿人在证词中不约而同地提到,给罗耀星送钱是迫于无奈,是打开广东疫苗市场的唯一通道,“也为了避免罗耀星给疫苗销售制造障碍”。

  据调查,罗耀星先后22次接受黄某共计364.5万的贿赂款。

  2001年3月,为了让长生所的水痘疫苗进入广东市场,黄某找到罗。罗告诉黄,上生所的水痘疫苗已进入广东市场,每售出一支必须支付罗耀星等5元钱。黄最终答应每支疫苗付给罗4-5元的推广费。2000年以来,长生所广东办事处在省疾控中心总计销售一亿多元的疫苗。而2001年以前的疫苗销量很少。

  上生所广州办事处2000年后与罗耀星达成的协议是,每支水痘疫苗罗耀星等人抽成5元,流感疫苗2元/支,“非典”后改为1元/支,其他疫苗均有标价。阮某送罗和蔡共计302万元。

  柯某则按代理费的固定比例向罗耀星支付贿赂款。2001年至2006年,广州健业代理销售天坛公司疫苗1.5亿元。柯把每年代理费的60%给了罗耀星和蔡汉港,二人从柯某处取得的行贿款共计600万元。

  阿忠从2002年开始担任兰生所广州代表处主任。“2002-2003年的时候疫苗销量少,钱是随便给的。2004年后业务量增多,我们把代理费的50%给了他们。”从2002年9月到2006年2月,罗和蔡先后6次接受了阿忠的贿赂款260万元,其中罗分得155万元。



  疯狂的索贿

  一位疫苗经销商说,罗耀星是省疾控中心的老臣。在前几年推进省疾控中心统一管理全省疫苗市场的工作中,罗曾表现积极。而省疾控中心通过冷链向下级疾控机构分发疫苗时可以加价收取,这也成为省疾控中心的一大受益来源。

  但罗耀星在任的这几年,却让广东为数不多的疫苗经销商叫苦不迭。

  该经销商说,罗耀星是一个“不念旧情的人”,不会因为前次的成功合作而培养出交情。

  罗耀星案发,业界传闻是有人经过数年的实名举报,终于将其拉下马。还有人说,罗不苟言笑,在疾控中心内部容易得罪人,而其所在的免疫规划所利益巨大,有人将其举报;还有个版本是,有经销商给罗耀星送了钱,但他没给对方办事。

  此外,业界都传闻罗耀星是个“胃口很大的人”。

  “他们到后来简直是疯狂,直接提出要收多少多少钱。”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内部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整个疫苗系统,内部人几乎都了解罗的为人,而中生集团在2004年的一次内部销售会议上,还曾专门点名批评罗的索贿行为。

  这种说法也得到了上生所销售部有关人士的认可。该知情人士称,最近2-3年,上生所销售到广东省疾控中心的疫苗已经非常少,这直接跟相关人员的腐败有关。

  “罗耀星曾直接向上生所索贿50万元,作为疫苗进入广东市场的敲门砖。”他告诉记者,“我们没有办法答应。”

  “上帝欲令其死亡,必先令其疯狂。”他感叹,罗索贿明目张胆,到后来大家都说,罗太猖狂了,出事是早晚的。



  反思疫苗管理体制

  公诉方认为,罗耀星是向检查机关投案自首。在侦查阶段,罗还主动揭发其下属蔡汉港共同受贿的犯罪事实,属重大立功表现。此外,罗耀星已全数退还1200万左右的赃款。上述事实均可成为减轻或从轻处罚的理由。

  据了解,罗耀星案在广州市中院审理,蔡汉港等人的贿赂案则可能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审理。

  腐败案件在疾控系统内部高密度爆发,正引起业界对广东高度集中的二类疫苗管理体制的辩论。

  如今有不少反弹意见认为,正是这种集中采购的模式,给罗耀星的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但卫生部计划免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迮文远则表示,广东当初实行统购统销的模式曾获得赞赏。“因为疫苗是特殊产品,它的储存、运输、管理必须符合严格的技术条件,统一冷链管理模式有利于保障疫苗的安全。”而其他省份由于经济实力较弱,这项工作不好推进。

  “我们也在反思这种体制的利弊。”广东省卫生厅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但他认为,“不能因为一个人而否定整个制度,关键还是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广东疾控中心特大受贿窝案拷问疫苗供应模式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邢少文

  备受关注的广东省疾控中心多人受贿案昨日迎来首场庭审,该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罗耀星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控诉,罗耀星在担任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副科长、免疫规划所所长、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期间,先后接受四家疫苗生产企业贿赂金额共计1118.5万元。罗耀星对受贿金额供认不讳。



  四大生物制品研究所卷入

  广东省疾控中心共有10人卷入了此次贿赂案,涉案金额达2242万元。中国六大主要的疫苗生产商,竟有四家卷入行贿,涉及面之广令人震惊。

  根据检察机关的控诉,罗耀星利用其在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负责全面工作和主管疫苗采购、推广及审核货款回笼和支付的职务便利,伙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另案处理)共计收受贿赂款1162万元,其中罗耀星分得707万元,罗耀星单独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11.5万元。

  在行贿者中,包括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这四大疫苗生产企业皆脱胎于卫生部,隶属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连同成都、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是中国一、二类疫苗的主要供应商。

  “经销商在推销疫苗时就习惯性给我钱,钱越来越多,心就越来越怕。”庭审中,罗耀星说。据起诉书描述,罗耀星是主动到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的,并将藏在出租屋里的近1200万元赃款悉数交代。

  而据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罗耀星的出事最先源于一家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向广东省纪委举报,罗耀星要求该企业送钱,并要求在采购该企业产品后再次给其“返利”。



  “一个窗口”模式之祸?

  该案引起外界对广东省疾控中心首创的疫苗供应“一个窗口”管理模式的质疑。

  据了解,在2000年之前,《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省只能由省级卫生防疫站统一供应疫苗。但当时广东省疫苗管理非常混乱,不同单位、同一单位不同部门、个人都可经营疫苗。没有质量保障,出了接种副反应,根本查不清供应源。

  罗耀星接手免疫规划所之后,妥善处理各单位利益,建立起了全省疫苗由“省—市—县—乡镇”逐级供应的“一个窗口”管理模式。在此模式下,各市只要提出疫苗需求,省疾控中心就可以送到。这一模式后来为卫生部所赞许,被称为“广东模式”。

  然而,正是这种模式,使得疫苗规划所对众经销商而言“权力极大”。罗耀星在庭审中称:“因为我们是负责全省的疫苗供应,经销商便主要通过我们来取得经济利益。”

  去年5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国家放开了原先由省级疾控中心垄断的疫苗供应体制,允许除设区的县外,各级疾控机构直接向经销商采购二类疫苗。

  但广东各地市强烈要求在财政不能保障疾病控制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之前,全省还是维持“一个窗口”模式。据悉,广东省卫生厅已经与省药监局着手二类疫苗供应体系的深化改革。“全省即将全面放开二类疫苗经营,疾控系统将不再统一供应二类疫苗。这样一来,广东省绝大多数疾控中心一半以上的收入可能就没了。”一位业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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