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是否应受法律保护引争议

【字体: 时间:2007年07月12日 来源:生物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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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是否应受法律保护引争议

  

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是否应受法律保护引争议

来源:法制日报   

  有资料显示,我国自恢复高考以来已有一百多万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另有超过一百万的在读硕、博研究生,因此每年将会产生大量的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其中许多论文只是通过了答辩而未发表。
 
 
 
不久前,一起著作权纠纷案的判决引出了人们对此的关注——

  法制网记者 薛子进

  面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著作权纠纷案,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院长赵辉教授对此表示出很大的忧虑:“关于学生学位论文究竟是否享有著作权,已不再是我院单月英个人的问题,而是将直接影响到我校所有学生学位论文是否应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

  在北京大学2007年度研究生招生前夕,北大考古学院于今天发函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公正审理一起涉及侵犯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权纠纷的案件。

  法院认定是借鉴不是抄袭

  单月英曾为北大考古学院硕士研究生。2001年5月,她所作的学位论文《匈奴墓葬初步研究》通过答辩,被考古学院授予历史学硕士学位,因种种原因论文没有发表。2006年3月,单月英发现某大学历史学院马某所著的《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一书中的内容严重剽窃了自己硕士论文,便与马某进行交涉,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

  但由于马某不承认剽窃,单月英便于2006年5月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认定马某侵犯了自己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同时将某出版社和某新华书店列为共同被告。2007年5月18日,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涉案两部作品均是关于匈奴文化研究的学术作品,且内容有部分交叉,创作素材主要应来源于考古发掘取得的成果,其性质决定了在创作时应采取科学、严谨、简练的说明方法。这种对事实的描述在同一学科里并不会因写作人的不同产生巨大的差异,源于同一事实而形成的相似应是一种必然的相似。因此涉案作品中符合上述情况的内容任何人都不享有垄断的权利,相关描述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对于单月英《匈奴墓葬》论文中的观点系其首创的主张,法院认为是属于学术问题不予判断。但同时对此强调,即使相关观点首先由其提出,亦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因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并不及于思想。

  在是否抄袭剽窃的问题上,法院认定,虽然可以认定马某在创作过程中借鉴了单月英作品内容,但尚不足以认定其进行了抄袭。马某作为一个严谨的作者,应就相关情况与单月英进行核实,即使认定相关内容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亦应就使用情况向单月英进行说明,并在作品中有所体现。考虑到单月英为此付出了相应劳动及成本,客观上也使马某在完成《原匈奴》过程中节约了一定的时间、精力,从公平原则出发,法院一审判决马某给付单月英经济补偿一万元;驳回单月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吉林大学文学院教师潘玲也起诉了马某《原匈奴》一书中抄袭了她的博士论文。2007年5月18日,海淀区法院以认定单月英一案的同样理由,判定马某给付潘玲经济补偿一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北大确认论文具有原创性

  纵观上述两案,法院的两份判决均基于一个理念:“法律不允许任何人对客观存在的事件、公知事实享有垄断的权利。任何阻碍文化传播、交流的做法均与著作权法的立法初衷相悖。”

  单月英表示:“我的硕士论文《匈奴墓葬》不是考古发掘报告,是我付诸几年心血写成的研究成果,具有首创性。我的论文一共有3.6万字、三十多幅插图,而马某一下就剽窃了我尚未发表的两万多原创性文字和二十余幅插图,由此构成了她所著《原匈奴》一书第二章的核心观点和框架,其后仅仅是在书中一处注释和文后参考文献中笼统提及我的论文,这不是剽窃是什么?”

  单月英的上述看法得到了北大考古学院的全力支持。

  在此案一审中,北大考古学院学位委员会经过细致审查后,曾于2006年7月15日给法院出具了一份关于单月英《匈奴墓葬》毕业论文学术规范和原创成果的说明,确认该论文的研究有6项原创成果,具有学术价值。

  2007年7月9日,北大考古学院致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说明一审判决“对事实的认定存在不当,并且由此认定所得出的结论及由此形成的司法先例将严重影响到我院乃至考古学界所有学术论文的著作权权利归属”。

  北大考古学院在致函中进一步说明:“《匈奴墓葬》一文的学术观点及观点的表达方式(包括文字和图表)均不见于此前的其他著作,具有独创性。《匈奴墓葬》的写作符合考古学科学学术研究的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术规范的规定,应当依法享有著作权。对《匈奴墓葬》这样的学位论文给与著作权法的保护,既不会造成一审判决所称的客观实践、公知事实的垄断,也不可能阻碍文化的传播、交流,恰恰相反,这正可以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作者作品的尊重,将极大地鼓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院方为什么对一个学生学位论文的官司如此关注和投入?北大考古学院院长赵辉教授对记者说了本文开头的一段话并坦言道:“一审判决的认定,将会导致考古学界的学位论文及其他学术论文都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必将会极大地助长剽窃之风。”

  北大考古学院学术委员会为维护学术研究的尊严和规范,于2007年7月3日又向有关部门作出了一个关于《原匈奴》中抄袭《匈奴墓葬》一文内容情况及性质的说明:“经过对比,我们发现马某的博士学位论文即《原匈奴》一书中使用了单月英尚未发表的硕士学位论文《匈奴墓葬》中的大量原创性的文字和插图,除了文中一处注解和文后参考文献中提及单月英的《匈奴墓葬》外,其他抄自《匈奴墓葬》一文的约两万字内容和二十余幅插图均未注明出处。经我院学术委员会专家鉴定,这种大量使用别人研究成果而不注明出处的行为违反了学术研究规范,属于严重的抄袭和剽窃。”

  观点:学位论文受法律保护

  记者就这个著作权纠纷案涉及到的“是否抄袭剽窃和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两个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原所长刘庆柱,曾负责起草了教育部主持出版的《学术规范概论》中的考古学部分。刘庆柱先生告诉记者,考古研究论文中常识性的文字和插图引用无须加注,但带有创新性的文字和插图使用应该加注说明出处,对未发表的论文还要事先征得作者的同意,抄袭未发表的论文肯定是违反学术规范道德。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法学博士周林的回答非常简短有据:一是学位论文一般都受法律保护,凡是学生独立完成的学位论文,只要有一定独立见解或对材料进行了一定梳理,都有可能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受法律保护的作品的条件;二是无论作品是否出版或发表都受法律保护,因为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他认为,法律上的“抄袭”和“剽窃”应为同义,都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著作权法对“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剽窃他人作品”就是指不经作者许可,把他人创作的作品窃为己有。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他说,著作权法的目的是鼓励创作。任何创作都离不开前人的劳动,在创作中少量引用他人作品是法律所允许的。一般来说,官方文件、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一个案件如果涉及到“两万多原创性文字和二十余幅插图”,“仅在书中有一处注释和文后参考文献中笼统提及”,这个行为恐怕很难简单地被认定为合理“借鉴”。

  剽窃学术论文的学术不端现象早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仅百度网点击“论文剽窃”一词就有相关网页49万余篇。2006年5月,教育部专门成立了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下决心狠抓学术造假。

 

南医大首批海外研究生毕业  
来源: 新华日报 
 
 
    昨日,在南京医科大学2007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上,来自印度的沙密拉、丽莎夫妇身穿硕士服,高兴地从南医大校领导手中接过毕业证书,共同获得了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据悉,共有9名来自马来西亚、尼泊尔、印度的留学生成为南医大第一批海外研究生。3年时光里,他们在南医大学习中医、放射、麻醉和口腔医学。昨日和这9名海外研究生一起毕业的还有南医大2300多名博士、硕士、本科生,也是南医大历史上硕、博研究生毕业人数和毕业生总数最多的一年。(陈亚新 陈 昊 陈晓春)
 
研究生招考制度改革是对报考生质疑最好的回答 
 
日前北大公布了200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在所有招生名额中,学校招收推荐免试生(保送生)的数量占到计划数的50%至80%,也就是说,北大研究生招生的一多半名额给了保送生。长期担任研究生导师的北大中文系教授温儒敏先生认为“北大招研的这种改革方向是对的。”“推荐保送生的水平比报考生源‘要高’”。这一政策让很多来自普通高校想报考北大研究生的学生感觉“很不公平”。北大则表示,这么做是依照导师的意见,希望招收更高水平的学生。(7月9日《北京晨报》)
  
  针对北大“免试研究生过半是对其他学生不公平”的说法,北大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北大研究生招生就是希望找到最好的和最有潜力的学生,增加免试研究生是北大许多院系教授的共同想法和共识。(7月10日《新京报》)
  
  乍一看新闻,就觉得纳闷:北大的教授学者咋就那么的不讲道理呢?俗语有道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凭什么就说保送生定比报考生强呢?难道就凭经验?印象?还正如有报考生称:“本科不在重点大学上就一定差吗?”“我们只想通过实实在在的成绩考进北大,为什么给我们的机会这么小?”,人家本就落后在了起跑线上,一路的勤学苦读,紧追猛赶,可是不想到头来,却还因没个“好出身”,在教授学者们眼里早早就被先入为主的“判了刑”,成了“二等公民”,这公平吗?就是一定要说保送生比报考生行,那也得比划比划,是骡子是马先拉出来遛遛呀!不是吗?
  
  可是刚想到这,就愣住了!要比,怎么比呢?没可比性呀!人家教授学者当然是应有招生自主权的,人家教授学者所注重的,是学生的学术水平、学术能力以至潜力、以至学术兴趣呀!可是报考生考的就是再行,恐怕也还正如温教授所说的“有些学生很会考试,但实际水平确实不行。”,反映出的更倾向于考试能力和考试水平吧?
  
  豁然开朗!——因为当前的研究生招考,究竟是个怎么回事呢!终于从清华“出走”了的陈丹青先生一语以名之:“一格一格降人才”!——且听其怎么说的呢?“考试标准化”、“譬如‘培养人才’一说,目标算得好听煞。那怎样算是人才呢?于是划定种种标准,变成尺子,削进划出,细细剪裁,先给弄得不像人样子……”“美国考研究生……绝对没有外语和政治考试”……而陈先生在清华的结果呢,就是四年招不到一个研究生,所钟意的人才屡屡被政治、外语两道关卡拦在门外。与此相类的还有北大法学院“贺卫方罢招事件”,贺先生说:“现行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设计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缺陷,考两张综合卷涵盖多达十门课程,这种打着对考生全面考察旗号的做法实际上产生的后果却是削弱了考试应有的专业偏向。”“我想招的学生,有种种因素招不来,但是我不招总是可以的。”而异曲同工的则是,前年河海大学法律系一讲师报考北大法学博士生,笔试成绩第一,可结果却偏偏是考了第一的不取,而录取了其他的;也无独有偶,两月前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先生就曾以一篇博文《我考研分数第一,我却落了榜》记其一郭姓学生事:在考研中以392的高分名列本专业榜首,凭着扎实的基础复试通过得很顺利,没想到最终却等到一个面试被刷的电话,同样的闹的沸沸扬扬,并引发关于公正性之质疑。
  
  考得越好,在报考生看来,当然也就越是应该胜出的;而在教授学者们眼里,考得越好,却正可能就越是不为他们所需要的。借陈丹青先生一言以蔽之:当前的研究生招考,“结果是劣胜优汰”。
  
  当前的研究生招考的制度设计,并不能对人才选拔的真实需要(实质正义)保障和满足,而只不过沦为了保证形式上公平的工具,异化成了为考试而考试。
  
  也正是人才选拔的实际需要和招考制度设计之间的断裂,无法调和,使得北大的教授学者们不得已做出了偏爱保送生的“次优选择”,也才导致出现了北大的教授学者们对倾向招收保送生的坚持和报考生对公平性的质疑——双峰并峙的怪局面。
  
  所以,在我看来,也只有实行研究生招考制度改革,使招考制度设计回归到对人才选拔的实际需要的满足,才能使北大的教授学者从舆论的漩涡中得以解脱,也才是对报考生们的质疑最好的回答。
 
南京一研究生写信质疑:不交钱就不能发表论文吗  
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江南时报》编辑部:

  您好,我是贵报的忠实读者,尤其喜欢民意·原声这个版块,它为我们南京市民发表言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上个星期,你们讨论的校歌改革话题,我就非常关注,我觉得谈得非常深入,给我许多很好的启迪,也让我对一些问题有了新的看法。最近,我遇到了一件麻烦事,比较郁闷,想和你们说说。

  我现在在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即将读三年级。根据规定我们要取得学位,有一关是必须要通过的,就是发表论文。现在发论文那个难啊!倒不是说自己的学术水平不够,毕竟读中文有6年了,自信还是有一点的,关键问题是发表文章有道“钱”的坎儿。那是上学期开学的时候,我将假期里完成的一篇论文稿件投到上海的一家杂志社,当时是通过E-mail投的。回复蛮快的,就三天,但是看到回信内容,我愣住了。

  “XX 同志:

  已收到您的来稿《XXXXX》。该稿件经编辑审理,拟在本刊2007年3月正刊刊登(3月出刊),请勿再投他刊。此文如已被他刊采用,请速来函或来电告知,以免重复刊用。如有查询请注明文稿题目及作者姓名。另外根据有关规定,收取贵文1500元版面费,请及时汇款至编辑部,以免延误了发表的时间,我们在确认后,届时将附赠样刊,感谢赐稿。

  XXX杂志社”

  我被“1500”给惊呆了,这是一篇4000多字论文的价格吗?报价的语气竟是那样的轻描淡写,还要求我“及时”地汇过去,言下之意就是如果我不汇,这篇文章就不会发表了!最让人气愤的是,通知竟没有一个字和我的文章本身有关,这一下子让我怀疑该期刊的价值定位。我去图书馆找到这本期刊,封面上注明了该期刊是全国核心期刊,但打开一看,我发现里面的文章还真是五花八门,有古代的有现代的,有谈哲学的有谈教育的,有谈电影的还有谈戏剧的等等,可谓包罗万象,再看刊名,却只是和电影有关,而且其中的论文的格式都不大一致。我就非常纳闷,问我的同学。同学直骂我傻,他说:“这有什么奇怪的,现在投稿都得这样,期刊就靠版面费活了!收你1500,算少的,因为是核心,几千块钱都是很正常的。”我还是很不解,问道:“你说我们累死累活,那么辛苦,查那么多资料,做那么多笔记出来的文章,要发表还得给他们交钱?”我同学笑了:“你想毕业不?不发表文章就不能毕业,你看着办吧!”

  我于是上网搜索了一些关于“版面费”的新闻,发现一个惊人的现象:90%以上的期刊收取版面费,而他们的理由竟和我的那份来稿通知几乎相同,并且对你的文章本身只字不谈,也就是说钱到文发,没钱免谈,估计连审阅文章的这一关都省了。我感到悲哀,以发表论文作为高等学历的指标,本来无可厚非,这是对期刊学术价值的认可,现在却有如此之多的杂志利用这条硬性规定作为谋利的工具,这还不令人惊诧吗?按照这样的价值标准,我岂不是可以东拼西凑一篇,不用花什么劳动,交点钱,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了?这简直是对知识的侮辱,对学术的贬低,也是对我们这些论文作者尊严的践踏。

  我今天写这份信给贵报编辑部,就是想把自己心中的一点不满发泄出来,供大家讨论,也许有些言语过激,但是这不仅是我也是我们每一位硕士博士研究生都曾经或正在面临的问题。

  一位忠实读者 
 
经济 就业 情感成研究生头上"三座大山"
跨校读研:归属感在哪里

 来源:《中国青年报》

 “没有电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杀杀杀……”王江的电脑鼠标不停地点击,但屏幕上代表自己的人物还是被怪兽所杀,电脑提示游戏结束。“靠,又死了!”狠狠地吸了一口烟,王江说了一句脏话,开始新的游戏。时间指向上午10点。

  王江是兰州某高校经济学专业研一学生。同学向记者介绍王江时说他是“很有想法”的人。而记者眼前的这位研究生蓬头垢面,不仅还没洗漱,而且光着膀子。王江说他们一周只有两节课,其余时间归自己支配,“如果没有电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三学生姜鹏算了一下,一天24小时,除去睡觉12小时(甚至更多),他的时间多是在网上泡着,有的同学甚至“全天候在网上”。他补充,“有的同学是在查资料。”

  回想起自己刚来的日子,姜鹏用了4个字:“捶胸顿足”。“那个悔啊,空虚、郁闷啊,一直在想读研到底值不值。”姜鹏说。

  兰州大学攻读MBA的罗频宇说,现实的研究生生活把他的希望“击得粉碎”。班里100个同学,出勤率最差时不到五分之一,“一般来上课的也就一半,混文凭的气氛越来越浓”。今年31岁的他已经有7年的工作经历,他坦言自己现在读研就是为了学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跨校读研的学生融入不了新的高校的氛围,缺少学校的文化认同,“像是边缘人”。
“我们不是烟酒生”

  “研究生以前是指做研究的学生”,兰州大学社会学与哲学系研一学生林连华摇着头苦笑:“我们不是社会上所说的烟酒生,我们也想静下来好好做研究,但社会和现实的压力让我们不得不提前面对社会。”

  林连华借用某位老师说过的话——“研究生就是社会剩余劳动力的暂时安顿场所”。她认为研究生面临更大的压力,比如说,论文没有发表就无法取得学位。据不完全统计,学校累计有130多名研究生因为没有完成在省级刊物发表两篇论文的硬性规定而没有拿到学位证,成了所谓的“延久生”——即延迟毕业的学生。

  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的李程有更深的体会,她觉得自己的就业信心并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本科毕业,我可能觉得1500元的工资差不多。但研究生毕业,2000元的工资我会嫌少。但用人单位呢?他或许更愿意用已有3年工作经验的本科生。”

  李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学费5000元、住宿费1200元、加上学杂费、书本费等一系列的费用,研究生3年的资金成本应该在3万至4万元左右,“还不包括我们失去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

  “研究生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桥梁工程系研究生吕文达说,研究生该有自己的定位,但不能自以为是。问他是否有读博的打算,他连连摇头表示已经读了“半辈子书了”,现在的就业形势必须“先找口饭吃”。

  据统计,近几年在校研究生人数迅速增加,从1980年的2.1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49万人,预计2010年将接近100万人,近3年还有25万人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

  燕园博思心理咨询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研究生中有抑郁状态的占6.53%,有焦虑状态的达到5.74%。

  经济、就业和情感问题被王江视为研究生的“三座大山”。他分析首先是经济来源问题,公费名额毕竟有限,大多数研究生还是自费,更多人来自一般家庭。每年一万元左右的费用不是小数目,研究生最小也二十三四岁,也不好总向父母伸手。所以很多的同学出去兼职是很正常的事。“不仅可以赚点,还可以为以后工作打下基础,何乐不为?”

  “就业压力主要还是把自己看得太高了”,王江分析。“每个人都会和自己本科没考研的同学作比较,想着一定要比别人好”,这使得研究生找工作“甚至更难”。

  说到情感问题,王江挠着头皮,不好意思地笑:“我就是所谓的研究僧。”很多同学都因为考研等一系列原因而没有“另一半”。

  “我三年的生活费都是自己解决的。”兰州交通大学岩土地下工程系研三学生周立波提起自己的“自立”很是自豪。他在外面兼职、代课,“再加上平时做课题,导师给的补助。”周立波表示,自己平时的实验课确实很忙,但还是会抽出时间去做。他认为做社会实践是“一举多得”。既可以缓解经济压力,还是一种锻炼,就业时更是一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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