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生物伦理法”受到科学家质疑

【字体: 时间:2008年04月29日 来源:网易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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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在瑞士联邦宪法法院正在受理的一个特殊的“伦理”案件,使得瑞士联邦政府伦理道德委员会制订的有关“植物尊严”的法律再次引起了轩然大波和巨大争议。

  最近在瑞士联邦宪法法院正在受理的一个特殊的“伦理”案件,使得瑞士联邦政府伦理道德委员会制订的有关“植物尊严”的法律再次引起了轩然大波和巨大争议。

  

众多科学家认为,瑞士的“生物伦理法”已经对生物研究够成了威胁,将扼杀生物技术的研究,比如像杂交玫瑰、杂交水稻等领域的研究和探索。

  

据报道,瑞士联邦政府伦理道德委员会之前已制订相关的法律,以要求生物研究机构辨明哪些研究中的实验将可能极大地违反“植物尊严”,而一旦违反相关法律条文,这些研究机构将得不到研究经费的支持。

  

虽然世界上大多数科学家对如何定义“植物尊严”感到困惑,但是对瑞典的植物科学家来说这些法案却是一种高难度的挑战。2004年,瑞士的“基因技术法”生效,该法规定:在任何研究中,都应考虑到“生物的尊严”。

  

现在,在瑞士所有的植物生物技术研究补助金的申请,都必须加以注明:研究的过程是否涉及到植物的尊严以及可能会损害的程度。但科学家们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苏黎世大学的植物生物学院的比特·凯勒教授说,他正打算进行抗病玉米的研究,但是在这些新法律条例下还有待政府的批准。

  

瑞士联邦政府伦理道德委员会的成员宪法律师马库斯费尔称,法律界认为宪法中的“生物的尊严(dignity  of  creatures)”在生物基因科研技术领域必须要考虑进去,必须要阻止那些可能会被认为是侮辱“植物尊严”的实验。但是这种观点让植物遗传学科学家非常迷惑不解,他们指出,这种法律是对植物杂交技术的最大阻碍,例如在研究杂交玫瑰、杂家水稻这些领域,难道为了所谓的“植物尊严”而放弃研究吗?

  

面对科学家们的质疑和来自社会的巨大争议,苏黎世法庭和瑞士联邦政府还在固执地执行着相关法律。目前这个引起巨大争议的案件就使得瑞士政府处在了与科学家对立的位置——埃本苏黎世技术学院的灵长类动物的研究项目需要把小猕猴和它们的母亲分开生活,但是法院认为这与动物的尊严发生冲突了,瑞士联邦宪法法院正在受理这个特殊的“伦理”案件并将做出判决。现在科学家们都在等待这个案例的最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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