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活体器官捐献 仅限亲属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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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年01月15日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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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陈青)活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目前活体器官捐献仅限于亲属之间。昨天,上海市卫生局转发了卫生部《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本市将严格执行。
本报讯 (记者陈青)活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目前活体器官捐献仅限于亲属之间。昨天,上海市卫生局转发了卫生部《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本市将严格执行。
根据规定,活体器官捐献仅限于结婚3年以上或者婚后已育有子女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因帮扶等形成的亲情关系——仅限于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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