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项目紧锣密鼓,相关要求一松再松

【字体: 时间:2010年03月26日 来源: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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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2009年开始实施以来,已经带给我们若干“惊喜”了。先是对于回国人员的规定,从全职9个月,减到了半职6个月。然后,国家对****搞了个回溯,一直往前推到2000年。最近,新的“惊喜”又来到了——“****”对于回国人员工作期限的最低要求,大踏步地降低到了2个月。

  

 李宁的博客

“****”自从2009年开始实施以来,已经带给我们若干“惊喜”了。先是对于回国人员的规定,从全职9个月,减到了半职6个月。然后,国家对****搞了个回溯,一直往前推到2000年。最近,新的“惊喜”又来到了——“****”对于回国人员工作期限的最低要求,大踏步地降低到了2个月。

 

是的,这个数字我没打错,就是两个月。

 

因为9个月意味着几乎完全放弃海外的工作和生活,国家体谅海外学者,在实施的时候,手一松,改成了6个月。半年海外、半年国内的设想很好,理想状态下,可以海内外兼顾。然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一般而言,海外的大学和公司,是很难允许自己的全职员工,只上半年班,而同时在其它地方再拥有另外一份全职工作。因此,6个月的设想,可操作性太差。

 

那么,参照以往对****讲座教授的规定,要求“****”入选者回国3个月怎么样?一般而言,美国高校的暑假就有三个月了,寒假还有大约一个月,这四个月当中,抽出三个月回国报效,应该是那些著名学者们在百忙之中可以安排开的。

 

但是,****就是****,其高规格注定了这个计划要比长江和白人计划来得更高明。掌管****的领导们,比****计划的主管部门更加体贴。因为,两个月的要求,比三个月来得更加人性化,对于海外学者而言,在时间上更容易安排。如此,两边便利,岂不皆大欢喜!聪明啊!

 

“****”的实施仅仅一年多,其实施过程就一再证明,这是一项缺乏前期规划、政策设计一变再变的计划。****的执行过程,也没有体现出公开、透明的原则。目前已经进行到第三批了,可谓紧锣密鼓。2009年搞了两批,2010年初,第三批名单已经出炉。这三批****审批过程,如果不算黑箱操作的话,也是灰箱操作。公众在事先毫不知情或者知情不多的情况下,被一批一批的名单、一次又一次实施标准的改变忽悠着。

 

第三批开始,把回国两个月的****成为****B类入选者。根据有关规定,“B类人选在待遇方面,除100万元补助转由用人单位支配,作为引进人选短期回国交通、住宿等生活补贴和工作经费外,其它基本比照A类人选执行。”也就是说,国家引进一个每年回国两个月的海外学者,成本也要至少每年100万。按照目前的汇率,100万人民币相当于14万美元出头。这个投资强度令人赞叹,更令人感慨!

 

 

附:关于入选“****”的通知

(下载链接:http://www.schwrc.com/content/2010-3/11/2010311155430.htm)

 

尊敬的          先生/女士

经中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批准,您已入选第三批“****”项目,在此向您表示祝贺!热烈欢迎您回国(来华)工作。

请配合我们完成以下工作,使我们能更好地为您提供各项服务。

一、请提供您的个人简介及照片。个人简介请说明姓名、现任职务、回国前职务、毕业学校、从事领域、取得成果(论文、专利等)、获得的荣誉、回国后工作进展等,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照片要求提供清晰单人照一张,工作照或证件照均可。

二、选择参加的项目类别。我们了解到,部分“****”人选由于某些原因,暂时无法全职回国工作。为给海外高层次人才通过多种途径报效祖国创造条件,根据有关方面的建议,我们将目前实施的“****”分为长期项目(简称“****”A类)和短期项目(简称“****”B类)。A类面向能够全职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面向连续三年每年能够在国内工作2个月以上、非全职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人选在待遇方面,除100万元补助转由用人单位支配,作为引进人选短期回国交通、住宿等生活补贴和工作经费外,其它基本比照A类人选执行。如果您暂时不能全职回国,但三年内每年能够在国内工作2个月以上,建议选择转入B类。

三、填写需求表。根据规定,在您到岗以后,可以享受一次性资助、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生活待遇(具体见附件二)。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由“****”各个服务窗口单位具体负责。中央在京单位引进人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负责;其余人选,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窗口负责(联系方式见附件三)。有关部门将根据您的需求,尽快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请您抓紧填写《关于确认选择“****”项目类别的回执》(见回执一),《“****”引进人才需求情况登记表》(见回执二),并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发给负责落实的部门。

您在工作、生活中如遇到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与服务窗口或我们直接联系,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服务。

联系电话:010-58588802

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sina.com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

                                                       2010年3月2日
 
本文引用地址: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0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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