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教授:保证食品安全可效仿“酒驾”处罚

【字体: 时间:2011年06月03日 来源:新民晚报

编辑推荐:

  “近期,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很多人谈‘食’色变,希望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可是,我要说的是,食品安全靠‘管’是管不出来的,从来没有哪个国家或者城市是完全靠监管来保证食品安全的。”昨天下午,在复旦大学举行的“社会管理创新与党的建设”专题研讨会上,复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提出的观点一针见血。

  

作者:张炯强

    “近期,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很多人谈‘食’色变,希望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可是,我要说的是,食品安全靠‘管’是管不出来的,从来没有哪个国家或者城市是完全靠监管来保证食品安全的。”昨天下午,在复旦大学举行的“社会管理创新与党的建设”专题研讨会上,复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提出的观点一针见血。
   
“九龙治水”难奏效
   
    厉曙光说,上海各区县的一线卫生执法人员平均每人要管100至200家餐饮业单位。如果他们什么事都不做,平均每天至少要走访4至8家单位,检查、记录、监督、分析、判断、执法等,他们往往疲于奔命,根本难以顾及。光靠执法者,很难保证我们的食品安全。
   
    “更何况,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显得尤其复杂,更不是靠一个‘监’字可以‘管’出一片食品安全的天地!”厉曙光说,按目前我国的监管体制,由多个政府部门监管食品安全,其中农业部门管种植、养殖,技术监管局管加工和生产,工商局管流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食品餐饮卫生……以上各部门看似各司其职,职责分明,其实不然。比如,沈阳的“毒豆芽”事件就有各部门互相推诿,上海超市的“染色馒头”同样如此。因此,“九龙治水”,多个部门管食品,难以做到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反而会增加食品安全的监管盲点和降低监管效果。
   
法律之剑更严些
   
    那么,食品安全重点该抓哪一头呢?厉曙光说,就是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他要对生产的食品的安全问题负起完全的责任。并且要制定严格法律,让这些法人代表们心存畏惧,自律守法,认识到食品安全是人命关天,比企业利润重要千万倍。
   
    厉曙光认为,食品安全主要是靠企业生产的自律、良知和法律约束,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并不是靠几个戴大盖帽的监管人员负责执法保证,就如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不会指责交警部门监管不力。现在我们处罚“酒驾”,法律之剑越来越严,酒驾事件确实明显减少。同样的法律原则应用于食品安全,必须对违法者毫不姑息,必须让其名誉扫地,只有这样才能还食品生产安全的绿地,致社会道德良心的回归。
   
管理部门集中点
   
    厉曙光建议,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尽可能少的集中于1~2个行政管理部门,减少管理环节,节约社会资源。历史上,我国曾经是卫生防疫站系统负责监管食品安全,不仅管理效率高,管理机构少,而且在社会上享有很好的声誉和很高的威望。还有,国外先进的食品管理方式也值得我们学习,如美国由农业部和FDA全权负责国家的食品安全,我国是否也可以考虑借鉴这样的管理模式。  本报记者  张炯强

 

相关新闻
生物通微信公众号
微信
新浪微博
  • 搜索
  • 国际
  • 国内
  • 人物
  • 产业
  • 热点
  • 科普

热搜:食品安全|处罚 |

  • 急聘职位
  • 高薪职位

知名企业招聘

热点排行

    今日动态 | 人才市场 | 新技术专栏 | 中国科学人 | 云展台 | BioHot | 云讲堂直播 | 会展中心 | 特价专栏 | 技术快讯 | 免费试用

    版权所有 生物通

    Copyright© eBiotrad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信箱:

    粤ICP备090634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