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定四菌种可用于婴幼儿食品

【字体: 时间:2011年11月04日 来源: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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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卫生部组织对已批准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进行安全性评估,制定了《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卫生部组织对已批准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进行安全性评估,制定了《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名单如下:
  
菌种名称 拉丁学名 菌株号
嗜酸乳杆菌* 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 NCFM
动物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animalis Bb-12
乳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lactis HN019 Bi-07
鼠李糖乳杆菌 Lactobacillus rhamnosus LGG HN001

*仅限用于1岁以上幼儿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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