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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监管私募股权参与医疗保健的政策选择:七个高收入国家实施或考虑的政策回顾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25年05月27日 来源:Health Policy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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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综述系统梳理了七个高收入国家(美、加、德、法等)针对私募股权(PE)介入医疗保健领域的政策应对,基于弗里德曼-多纳比迪安框架将政策工具分为披露、监管(财务安排/流程/结果)和禁止三类,揭示当前政策以透明度要求为主,但缺乏效果评估的现状。
过去二十年,私募股权(PE)在医疗保健领域的投资激增,尤其在美国起源后蔓延至加拿大和欧洲。PE通过杠杆收购和短期盈利模式运作,2010年全球PE医疗交易仅占并购总量的9%,到2021年飙升至21%,交易额增长900%。支持者认为PE能优化服务并提升效率,但批评者指出其商业模型与医疗的社会价值存在根本冲突,可能导致市场垄断、债务风险和选择性服务供给不足。
研究采用叙述性综述方法,选取美国、加拿大、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和荷兰七个高收入国家,分析2010-2024年间实施或拟议的政策。政策框架融合了弗里德曼的政府干预理论和多纳比迪安的质量评估模型,分为五类:
当前政策存在三大缺口:一是多数措施停留在披露阶段,如美国仅要求养老院上报所有权结构;二是欧洲国家依赖区域性审查,但法国因行政延迟未能落实市场占有率管控;三是缺乏效果评估,如德国MVZs限制法案未遏制PE渗透。未来需关注跨国监管协作(如欧盟统一政策)、评估工具开发及PE撤资对医疗可及性的影响。
样本仅覆盖欧美高收入国家,未涉及亚洲新兴市场;框架分类存在交叉(如 staffing 问题涉及流程与结果);政策时效性强,多数案例尚未经实践检验。
各国正逐步构建PE医疗监管体系,但政策工具以温和型为主,亟需加强禁止性立法和跨国协同。医疗质量与资本逐利的平衡,仍是全球卫生系统面临的长期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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