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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迈出濒危物种保护第一步(图)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02年06月2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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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通讯]加拿大下议院上周通过了加拿大的首个濒危物种保护法。但尽管政府官员表示这个主要通依赖激励而非惩罚机制的新立法为公私间的合作设立了新标准,但环保人士还是抱怨新法留下了太多“缺憾”。
议会的投票表决为长达20年之久的如何为加拿大的动植物及它们的栖息地提供最佳保护的争论画上了休止符。环境部长David Anderson许诺,私人土地被划为保护区的土地所有者会得到适当补偿,从而平息了他所在的自由党的利益集团代表的担心。赔偿金由政府提供--今年为2900万美元,明年则达到3800万美元,Anderson希望赔偿政策能够诱使土地所有者和工业界放弃眼前利益,做出正确的抉择。新法律也规定,触犯法律者将受到最高达650,000的罚款。
Anderson同时也向环境保护集团抛出了橄榄枝。首先,略微增加赋予加拿大濒危野生动物形势委员会(Status of Endangered Wildlife in Canada ,COSEWIC)的科学家们的权利:如果委员会宣布某一物种处出于濒危状态,该决定将成为最终决定--除非政客们能够在9个月内投票表决推翻此决定,并提出陈述理由的书面报告。其次决定联邦政府所属土地上,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为强制性,公有土地约占加拿大土地总面积的6%.
但一些科学家对于新法律的前景却并不十分看好。“我真的不认为新法律会管用。”Alberta大学的生态学家David Schindler表示,他认为新立法应该运顺从各省政府,因为各省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的实施情况是不同的。而加拿大动物福利国际基金会的主任Rick Smith也抱怨说,还有许多濒危物种没有受到强制性保护。
生物通摘译自SCIENCE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