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关于处置与SARS相关的临床标本的生物安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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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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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340X300]近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制订并发布了“处置与SARS相关的临床标本的生物安全指南”。
该指南强调,为避免实验室感染和密切接触传播,应严格按照适当的生物安全操作程序来处置SARS标本。由于该疾病的主要感染途径是经飞沫传播,因此操作中要特别注意避免产生气溶胶。
引致SARS的病原体是一种前所未知的冠状病毒。因此,实验室的所有操作均应按照病毒病原体程序进行,特别强调要注意经由飞沫、空气和/或被污染的表面和物体的传播。在尚无确切把握能够对病毒泄漏加以控制的情况下,不能进行任何的标本操作。根据实验室的调查结果,
WHO提议下列工作可在二级生物安全(BSL-2)实验室内按照B
SL-2的程序进行:血清和各种血标本的常规诊断性检测;灭活的(裂解、固定或其他处理的)病毒颗粒和/或不完整的、无感染性的病毒基因片段的操作;真菌和细菌培养的常规检查;为安全送达诊断实验室而进一步检测标本的最终包装,送检标本应事先被装入一个密闭无污染的容器内。
在BSL-2实验室内操作SARS标本时,WHO建议必须注意下列事项:任何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均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根据气溶胶的危险性和特殊操作的暴露情况,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防护装备,包括一次性手套、紧袖的后开口或缠绕隔离衣、防护眼镜以及外科用口罩或整体面罩。当操作是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时,工作人员可以不戴整体面罩。离心人标本时,应采用密闭的离心机或离心杯。这些离心机或离心杯应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生物安全柜外的操作应尽可能降低因失误而暴露于病原体的危险性。生物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按照《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二版的要求,对病毒颗粒灭活。如果实验设备勉强达到要求,那就应考虑将标本转送到装备合适的参比实验室进行基本的
诊断检测。
下列操作需要三级生物安全(BSL-3)设备和BSL-3的工作程序:病原体的病毒细胞培养;涉及病原体培养或浓缩的操作;当某种方法或步骤不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时,必须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呼吸罩、面罩)和物理隔离装置(安全离心杯或密闭转子等)相结合的方法。
下列各项实验操作均需要动物三级生物安全(BSL-3)设备和动物 BSL-3工作程序:把采集于SAR
S病人的标本接种于动物体内以获得病原体;为证实和/或描述假定的SARS病原体的任何动物接种。
人类标本的运输:各国境内的标本运输应遵循各国规章;SARS的疑似或可能病例标本的国际空运应严格按照现行的《危险货物国际空运协会(IATA)规则》(2003年版)的规定;当已知或怀疑含有SARS病原体的标本旨在用于诊断或研究之目的时,现行的IATA规则(2003年版)允许该标本作为“诊断标本”进行运输;当标本运输是为其他目的时,应标明“传染性物质,感染人类(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病毒)”;病原体的培养物不能作为诊断标本进行运输,但应标明“传染性物质,感染人类(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病毒)”;所有的需要运输的标本必须经三层包装。
诊断标本应有高质量要求的包装,须经得起运输过程中的震动和挤压。包装应结构完整密闭,防止正常运输中因震动、温度和湿度的变化或挤压而使内含物丢失。
包裹在第二层包装内的主要容器应该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不破碎,内容物不能泄漏到第二层包装内;第二层包装应裹以适当的缓冲物质衬于第三层包装内。任何内容物的泄漏都不应损坏缓冲物质或外包装的实际保护作用。
液体的包装:用于容纳液体受检样品的主要容器应该是防漏的,且容量不得超过500毫升。主要容器与第二层内包装之间应衬垫能吸收液体的物质;如果几个易碎的主要容器同放在第二层包装内,按要求应单独包裹它们或包裹隔离层,以防止其互相碰撞。用于吸收液体的物质应有足够的容量来吸收主要容器内的所有内含物,吸收物质应衬垫在防漏
的第二层包装内。主要容器或第二层包装应能经受住内压所产生的至少 95千帕的压差而不发生渗漏。外包装容量不得大于 4升。
固体的包装:主要容器应该是防散落的,且其容纳重量不得超过500
克。如果几个易碎的主要容器同放置在第二层包装内,应单独包裹它们或包裹隔离层,以防止其互相碰撞;此外,应有防漏的第二层包装。外包装容纳重量不得大于4千克。空运完整包装的最小尺寸不得小于10毫米。(方飞;林乾)
来源:产经网-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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