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金委研究项目二则

【字体: 时间:2008年11月21日 来源: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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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公布08年度与芬兰科学院合作研究项目获批清单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消息: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与芬兰科学院(AF)双边合作协议,经过国际评审和双方协商,以下2个项目获得NSFC和AF资助。每个项目为期三年,NSFC给予每个项目40万元资助。
 
项目名称 中方申请人 中方单位 芬方申请人 芬方单位
普适计算中智能服务的研究 过敏意 上海交通大学 Jukka Riekki University of Oulu
以人为本的中、芬安全福利服务及其支撑技术的研究 焦秉立 北京大学 Hamalainen Jyri Helsink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请中方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填写、提交项目计划书电子文档(请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计划书”),并将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经本单位科研处盖章确认)于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前寄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008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
 
联系人:范英杰 鲁荣凯
 
电话:010 6232 7014
 
传真:010 6232 7004
 
电子邮址:fanyj@nsfc.gov.cnlurk@nsfc.gov.cn


基金委公布中俄NSFC-RFBR协议项目批准清单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消息: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RFBR)的协议,双方共同支持合作研究项目。2007年12月20日-2008年3月31日在网上公开征集的2009-2010(两年期)合作研究项目,共受105项,经双方评审完毕,共有67项获得批准。项目期限为2年(2009年1月-2010年12月),每年各方可安排人员互访,资助额度限为20人天/年。另外,根据基金委对俄罗斯合作的倾斜性支持原则,将对每个项目额外资助5万元合作研究增补经费,第一年度3万,第二年度2万。
 
请获得批准的中方项目申请人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如下材料报送基金委国际合作局美大及东欧处,以便于2008年末逐项落实上述67项合作研究2009年度的交流经费:
 
1、2009年的合作交流计划;
 
2、2009年度俄方来华确认函(复印件即可);
 
3、2009年度中方赴俄邀请信(复印件即可);
 
4、双方签署的有效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即可,已报过的不必再报)。
 
联系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美大及东欧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0085
 
联系人:魏芹,刘秀萍,陈淮
 
联系电话:010-62327017; 传真:010-6232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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