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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亿赔偿金 三聚氰胺事件画上句点?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08年12月30日 来源:生物通
编辑推荐:
据第一财经日报消息, 12月2日,有关部门就婴幼儿奶粉事件的赔付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对整体赔付方案进行部署,22家责任企业共需拿出资金11亿多元,其中9亿多元用于患儿的现金赔付,2亿元用于设立医疗赔偿基金,该基金总额为2亿元,由中国人寿受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委托进行管理和运作。
据第一财经日报消息, 12月2日,有关部门就婴幼儿奶粉事件的赔付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对整体赔付方案进行部署,22家责任企业共需拿出资金11亿多元,其中9亿多元用于患儿的现金赔付,2亿元用于设立医疗赔偿基金,该基金总额为2亿元,由中国人寿受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委托进行管理和运作。
据介绍,三鹿“奶粉事件”的患儿今后如果出现相关后遗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由该基金给予报销。22家责任企业希望通过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以取得患儿家庭和社会的谅解。 目前赔偿资金已全部筹集到位,近日将通过多种渠道发放到患儿监护人手中。
毒奶粉事件致使30万婴儿受害,从广东涌现首个维权人士开始(详细报道:状告三鹿索赔90万 广东涌现结石事件全国维权第一人),相信有自我维权意识的家长都在奔走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索取赔偿。 然而,第一个起诉的案件当时并没有在法院成功立案,个中原因笔者不清楚,毕竟笔者不是学法律的,究竟作何道理只有法院知道。于是,在此之后笔者期盼着有相关新闻报道该案已经成功立案,可惜一直未见媒体有相关新闻报道。
终于,在岁末年底的时候,这些微弱的声音有了些回音。在有关部门的督促下,22家奶企终于用实际行动来承担他们的责任。
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是我国食品安全制度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希望企业和国家能共同处理好善后事宜。三聚氰胺事件入选生物通年度十大新闻评选,您如果赞同它入选十大新闻,请快快投票,Sigma-Aldrich特约之2008生命科学十大新闻评选
生物通相关三聚氰胺专题报道页面
网友的声音
有网友质疑,在法制社会中一场本该是消费者与企业间的维权活动为何演变成政府主导的赔偿方案,有网友认为不启动司法程序,而是由政府来主导。那么,我总可以希望这样的赔偿方案是建立在责任企业与患儿家属对话协商基础上的吧,毕竟,这世上哪有加害者给受害者单方面确定赔偿方式与赔偿数额的理?
无论司法主导,还是政府主导这次大规模的赔偿,都必须让受害者参与赔偿方案的制定,没有受害者方的参与,无论责任企业多么的“主动”,无论多么的真诚,也无论是否“一次性”,都失去了起码的程序正义,失去了程序正义,就会失去公平的基础,谁来保证那些弱势群体要通过重重的申请来获得公平的赔偿?这样的赔偿无疑会引人不满。因此,赢得患儿家庭和社会的谅解,必须给患儿家庭和社会的一个公平的答复,这世上没有满腔怒火的谅解。
受害者不能参与赔偿方案的制定,参与权利被否定,然而,他们还有掏不掏钞票的自由,他们有抵制的权利,“结石娃一天得不到合理赔偿,我就一天不喝国产牛奶”,这样一报还一报,到底要玩到什么时候?
人的健康与生命无尚宝贵,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企业对待生命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国家民族企业的道德水准,政治良知,文明程度。倘若是用一种打发叫花子的方式来对待公民的健康与生命,想赔就赔,不想赔就不赔,想赔多少就赔多少,想怎么赔就怎么赔,人们也会用相同的态度看待这个国爱民族企业,这个国家民族如何让人报有期望?如何变得可爱且高贵起来?
“毒奶粉事件”已经不只相关责任企业与相关患儿及其家庭之间的纠纷,十三亿中国人的眼睛都盯在这里,每一个中国人都看着一这场事件如何收场,妥善解决与不妥善解决,社会后果(而非结果)是截然相反的,不要以为给点钱打发了事,更不是打发叫花子似的了事。尽管我总认为,中国人尚来是十分健忘的,情绪也很容易稳定,但总有人一定不会谈忘。
我很能理解政府居中调停的难处,也理解政府拯救奶制品行业乃至整个中国的食品行业的良苦用心。但是,相比较于拯救公民的健康与生命,以及由拯救公民健康与生命带出的社会公平正义更为重要。何况,企业的生存自有其边界和底线,逾越了这个边界和底线,谁也救不了,也不应该救,救的结果只会让更多的不良企业效而法之。所谓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适用于企业。
如果由政府主导赔偿,就要三思一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将赔偿拿到政治社会的高度来考量,而不为眼前的利益所迷障双眼。否则,谁又能说奶粉有毒,而别的就没有毒?
附其他相关报道:
据广州日报新闻报道,东莞市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按照原计划政府补偿标准是:“结石宝宝”死亡病例可补偿20万元,重症病例可补偿3万元,普通症状可补偿2000元,但具体补偿和赔偿方案仍未最终确定,具体金额、方式需要等待上级部门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