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在北非成年男性童年逆境与犯罪行为之间的中介作用:一项病例对照研究
《Child Abuse & Neglect》:The mediating role of self-esteem in the link between childhood adversities and criminality among North African adult males: A case-control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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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1日
来源:Child Abuse & Neglect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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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通过病例对照研究,探讨童年逆境经历(ACEs)与突尼斯成年男性刑事司法涉案的关系,发现性虐待、身体虐待等五类ACEs显著增加涉案风险,低自尊在中介中起重要作用。结论强调需通过预防措施和提升自尊来减少犯罪。
在现代社会中,儿童时期经历的负面事件(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 ACEs)已成为影响个体身心健康和社会行为的重要因素。近年来,ACEs的研究逐渐增多,尤其是在关注心理健康、社会适应以及犯罪行为的背景下。这一研究领域的兴起,部分归因于全球范围内对儿童成长环境的重视,以及对儿童早期经历与成年后行为之间联系的深入探索。特别是在经历了如新冠疫情等重大社会事件后,儿童所面临的家庭压力、经济困难等风险因素显著增加,进一步推动了ACEs研究的重要性。
ACEs通常指在18岁之前经历的一系列负面经历,包括但不限于身体虐待、性虐待、忽视、家庭功能障碍、校园欺凌以及暴露于社区或集体暴力等。这些经历不仅对儿童的心理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还可能在成年后表现为各种健康问题,例如心理疾病、慢性病、社会适应障碍等。此外,ACEs还可能对社会造成经济负担,尤其是在长期治疗和司法系统运作方面。在一些国家,由于ACEs的高发率,相关的医疗和司法成本可能达到国民生产总值(GDP)的3%至6%。因此,理解ACEs与个体行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联系,具有重要的社会和政策意义。
在中东和北非(MENA)地区,关于ACEs与犯罪行为之间关系的研究相对较少。尽管该地区的整体ACEs发生率较高,但大多数研究主要集中在受过教育的青少年群体或普通人群,而忽略了那些处于社会边缘、更容易接触到司法系统的人群,例如囚犯。这一研究空白使得我们难以全面了解ACEs在该地区对犯罪行为的影响,以及可能的中间变量。因此,开展针对囚犯群体的ACEs研究,不仅有助于填补这一知识空白,还能为制定更有效的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本研究通过一项病例对照研究,探讨了ACEs与司法系统接触之间的关系,同时分析了自我效能(self-esteem)在这一关系中的潜在中介作用。研究对象为来自突尼斯的两组成年男性:一组是403名囚犯,另一组是408名与囚犯在年龄、社会背景等方面相匹配的普通人群。研究采用经过验证的阿拉伯语版世界卫生组织ACE问卷和罗森伯格自我效能量表进行数据收集。研究结果显示,五种ACE类型与司法系统接触之间存在显著关联:性虐待、身体虐待、身体忽视、集体暴力和社区暴力。其中,社区暴力的关联最为显著,表明其对犯罪行为的影响远大于其他类型。此外,囚犯群体中低自我效能的发生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这一现象可能进一步加剧了他们与司法系统之间的联系。
研究还通过中介分析,探讨了自我效能在ACEs与犯罪行为之间的中介作用。分析结果显示,自我效能在ACEs与司法系统接触之间起到了重要的中介作用,特别是在性虐待和身体虐待的影响下,自我效能的中介效应尤为显著。这一发现表明,ACEs不仅直接增加了个体的犯罪风险,还可能通过影响自我效能间接促进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提高个体的自我效能水平,可能是减少犯罪行为的重要途径。
自我效能作为心理发展中的一个关键因素,通常指的是个体对自己完成某项任务或应对某种情境的能力的信念。在ACEs的研究中,自我效能被广泛认为是影响心理健康的重要变量。研究表明,低自我效能与多种心理问题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例如抑郁、焦虑、创伤后应激障碍等。同时,低自我效能还可能影响个体的行为选择,例如增加冲动行为、减少社会适应能力等。因此,在ACEs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中,自我效能可能起到了一个重要的桥梁作用。
本研究的结果为理解ACEs在突尼斯的分布及其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提供了新的视角。研究发现,ACEs在囚犯群体中更为普遍,且某些类型的ACE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更强的关联。这一现象可能与囚犯群体所处的社会环境、心理状态以及应对机制有关。例如,由于ACEs可能对个体的心理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他们在成年后更容易出现情绪障碍、认知功能下降以及社会适应困难,从而增加了与司法系统接触的可能性。
此外,研究还发现,自我效能在ACEs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中介作用。这意味着,即使某些ACE类型本身并不直接导致犯罪行为,它们可能通过降低个体的自我效能水平,间接增加了犯罪的可能性。因此,在制定针对犯罪行为的干预措施时,除了关注ACEs本身,还应重视提高个体的自我效能水平,以增强其应对压力和挑战的能力,从而降低犯罪风险。
在突尼斯,由于司法系统中的高比例囚犯以及高发生率的ACEs,这一研究具有特别的意义。突尼斯的司法系统反映了全球范围内囚犯人数增加的趋势,其囚犯数量和监禁率均较高。这表明,突尼斯社会中存在较高的犯罪率,而这一现象可能与儿童时期经历的负面事件密切相关。因此,通过研究ACEs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突尼斯社会的犯罪模式,并为制定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研究的发现还表明,自我效能的提升可能在预防犯罪行为方面起到关键作用。这意味着,通过心理干预、社会支持以及教育等手段,提高个体的自我效能水平,可以有效降低其犯罪的可能性。因此,在突尼斯的司法系统中,针对囚犯群体的心理健康干预措施,应特别关注自我效能的培养,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减少再犯风险。
此外,研究还强调了预防措施的重要性。由于ACEs对个体的长期影响,预防儿童时期经历的负面事件,可能比事后干预更为有效。因此,针对儿童的早期干预措施,例如家庭支持、社区资源的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普及等,可能是减少未来犯罪行为的重要手段。这不仅有助于改善个体的身心健康,还能减少社会的整体负担。
研究还指出,由于ACEs的高发率,特别是对于社会弱势群体而言,其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可能更为显著。因此,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特别关注这些群体的需求,例如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改善家庭环境、增强社区资源等,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ACEs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降低犯罪风险。
本研究的局限性在于,样本仅限于突尼斯的两组成年男性,因此研究结果可能无法完全推广到其他人群或地区。此外,研究采用的是横断面数据,无法完全确定ACEs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未来的研究应扩大样本范围,采用更长的追踪研究设计,以更全面地理解ACEs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同时,研究还应关注其他潜在的中介变量,例如物质使用、家庭关系、社会适应能力等,以进一步揭示ACEs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复杂关系。
总体而言,本研究为理解ACEs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实证支持。研究结果表明,ACEs在囚犯群体中更为普遍,并且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显著关联。同时,自我效能在这一关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中介作用,表明其对犯罪行为的影响不容忽视。因此,在未来的政策制定和干预措施中,应更加重视ACEs的预防和干预,同时关注自我效能的培养,以有效降低犯罪风险,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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