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还是遗忘?比较加拿大普通法省份中针对濒危物种的立法
《FACETS》:To protect or forget? Comparing species at risk legislation across Canada’s common-law provi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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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1日
来源:FACETS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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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保护立法差异研究:加拿大九省法规比较及执行效果分析
全球范围内的物种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消失危机,这主要由人类活动所引发。这种快速的生物多样性丧失对生态系统构成了严重威胁,因为任何一个物种的消失,无论是传粉者还是捕食者,都可能引发多营养级的连锁反应,从而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生态系统所提供的各种好处和服务,如全球粮食安全、清洁水源、减少疾病传播以及缓解极端天气事件等,因此变得尤为重要。为应对这一挑战,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来保护濒危物种,而加拿大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其各省和领地在立法上也表现出显著的差异。
在加拿大九个采用普通法体系的省份中,仅有五个省份出台了专门针对濒危物种保护的法律。其余四个省份虽然也采取了保护措施,但这些措施是嵌入在非专门立法中的,主要目的是管理其他领域,而与物种保护的直接关联较弱。本研究旨在比较这些省份在物种保护方面的法律内容和完整性,以评估它们在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方面的有效性。通过法律解释和分析,我们建立了一个评分体系,为每个省份的法律分配数值评分,以衡量其保护措施的全面性和强度。此外,我们还考察了各省份是否为列入保护名录的物种制定了相应的保护计划,以此作为政府是否采取实际行动保护濒危物种的指标。
研究结果显示,拥有专门物种保护法律的省份在评分上显著优于那些没有此类法律的省份。这表明,专门立法在保护濒危物种方面更为全面和有效。同时,我们发现,拥有专门法律的省份平均拥有更高比例的保护计划,这进一步支持了我们的观点,即专门立法能够推动政府更积极地采取行动保护濒危物种。尽管没有立法的省份在某些方面表现出对濒危物种的优先保护,但它们在整体上仍然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的保护措施。
本研究还指出,加拿大各省的立法体系存在显著差异。例如,曼尼托巴省的《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法》是加拿大最早的专门立法之一,但其在评分体系中的表现不佳,显示出在保护措施上的不足。相比之下,新斯科舍省和安大略省的立法体系更为完善,它们不仅涵盖了广泛的物种保护,还包含了对原住民知识和传统的重视。这些法律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其他省份的经验,并在某些方面进行了优化,使其在保护措施上更加全面和有效。
在法律评分方面,联邦的《濒危物种法》(SARA)获得了最高的评分,但其适用范围有限,仅适用于联邦管辖的物种,如迁徙鸟类、水生生物以及联邦土地上的物种。因此,虽然SARA在法律内容上较为完善,但其实际保护效果受到限制。此外,SARA允许联邦政府在省级保护措施不足时介入,但这一机制在实践中很少被使用,显示出其在执行上的局限性。
对于没有专门立法的省份,如萨斯喀彻温省、阿尔伯塔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爱德华王子岛省,它们的保护措施主要依赖于《野生动物法》等非专门立法。这些省份的立法虽然在某些方面提供了基本的保护,但其内容和执行力度明显不足。例如,萨斯喀彻温省的《野生动物法》中有一个专门的部分用于保护濒危物种,但其在立法上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导致保护措施不够坚定。阿尔伯塔省的立法则更为宽松,仅对某些特定物种提供保护,而忽略了更广泛的野生动物保护需求。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立法体系最为复杂,尽管其拥有最多的濒危物种,但其保护措施却相对薄弱。该省采用了一种颜色编码的物种分类系统,将物种分为红、蓝和黄三个等级,但这些分类并未在立法中明确体现。此外,该省的立法中并未提及保护计划的要求,导致许多保护措施实际上是由政府政策推动的,而非法律强制。这种缺乏明确法律规定的状况使得保护措施在执行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在政治和经济因素方面,研究也指出了一些重要的影响。例如,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萨斯喀彻温省和阿尔伯塔省的经济结构主要依赖于资源开采行业,如采矿和天然气开采,这些行业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显著影响。因此,这些省份在制定保护法律时可能面临更大的阻力。相比之下,安大略省和新斯科舍省作为农业和林业大省,其立法体系在保护措施上更为全面和坚定。
此外,研究还提到,政治倾向在立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通常,左翼政党更倾向于支持环境立法,而右翼政党则更关注经济发展。这种政治倾向的差异可能影响了各省在制定保护法律时的决策。例如,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曾以联邦立法为由,拒绝制定专门的省级保护法律,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能有效解决物种保护的问题。
综上所述,本研究强调了专门立法在保护濒危物种方面的重要性。尽管没有立法的省份在某些情况下也能采取保护措施,但它们的保护体系普遍不够系统和有效。因此,建议所有省份更新和修订其物种保护法律,以提高保护措施的全面性和执行力。同时,未来的研究应进一步探讨不同立法体系在保护措施上的实际效果,以及如何通过法律和政策的结合,实现更有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此外,对原住民知识和传统的重视,以及对环境保护的持续投入,也是提升保护效果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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