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童吸引力非犯罪化导航:一项关于非犯罪化性少数群体的定性研究

【字体: 时间:2025年10月12日 来源:Regenerative Medicine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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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综述通过定性分析86名自我报告对儿童有性吸引力的成年人的匿名调查回应,揭示了非犯罪化导航策略的核心作用。研究发现,深植的道德价值观是避免儿童性犯罪的主要动机(OBQ-9),许多参与者无需特定策略即可控制冲动。研究强调了将恋童吸引力(Paedophilia)与犯罪行为脱钩的重要性,并为针对未成年吸引者(Minor Attracted People, MAPs)的心理健康支持与性自我调节(Sexual Self-Regulation)干预提供了新视角,对儿童性虐待预防(Child Sexual Abuse Prevention)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摘要
尽管普遍存在将恋童吸引力与儿童性犯罪错误等同的误解,许多对儿童有性吸引力的个体仍能成功引导其冲动而不伤害儿童。本研究旨在为日益增长的关于恋童吸引力亲社会导航的文献做出贡献。通过一项匿名在线调查,86名自我报告对儿童有吸引力的成年人回应了一个关于如何引导其吸引力的开放性问题。采用归纳性、反思性主题分析法,生成了五个核心主题:(a) “不是精神病患者有帮助”;(b) “在监狱里度过那么多年根本不值得”;(c) “我尽可能充分地表达我的性感受”;(d) “建立一个以做好人为中心的积极社区”;以及 (e) “清晰领域中的硬界限”。根深蒂固的道德价值观是避免涉及儿童的性犯罪的主要动机,许多参与者不需要明确的策略来避免实施此类犯罪。
引言
针对对儿童有性吸引力者的污名化普遍存在,这通常源于一种错误信念,即此类人不可避免地会实施性犯罪。污名化常常阻碍个体寻求专业帮助,而一些临床医生自身的偏见观点加剧了这一问题。此外,污名化引发的情绪困扰可能损害应对机制,并增加个体实施涉及儿童的性犯罪的风险。持有性吸引力而不付诸行动是完全可行的,但关于人们如何成功引导对儿童的性吸引力并避免犯罪,我们知之甚少。事实上,现有文献大多集中于法医/矫正样本,限制了我们对于恋童吸引力亲社会导航的理解。
患病率估计表明,对青春期前儿童的持久吸引力(即恋童癖)在约1%的男性人口中显现,当纳入对青春期儿童的吸引力(即青少年恋)时,该比率上升至3.3%。很少有研究调查女性样本中的恋童吸引力,但在一项大型代表性样本中,0.4%的女性(相比之下男性为1.7%)报告了一些恋童兴趣。因此,对儿童吸引力的患病率估计——尽管罕见——超过了更广泛认可的精神健康障碍(如精神分裂症)的估计。主流学术观点认为对儿童的吸引力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是稳定和持久的,并且可以包括性、情感和/或浪漫维度。理解人们如何引导其对儿童的吸引力对于帮助告知治疗/支持服务(如果需要)以预防儿童性虐待非常重要。对此人群的更深入了解也可能有助于纠正构成公众污名化的有害错误信念。
正如所推测的,恋童癖与假定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可能源于恋童癖研究中的抽样偏差,这些研究主要依赖于法医样本——即伤害过儿童的人。同样,关于恋童癖的公共叙述也集中在犯过涉及儿童性犯罪的人身上;关于对儿童有吸引力但未犯下此类罪行的人的叙述很少进入主流媒体。在过去十年中,少量但不断增长的研究开始使用社区样本(即法医/矫正环境之外)探索对儿童的吸引力。
社区样本中的恋童吸引力
使用社区样本的研究通常通过在线支持论坛招募参与者,如Virtuous Paedophiles和B4U-ACT。在迄今为止最大的此类研究中,Bailey等人和Cohen等人调查了区分曾犯下涉及儿童罪行和未曾犯下罪行的对儿童有吸引力者的变量,并报告了可比较的发现。年龄较大、管理吸引力困难、童年性虐待史以及对男孩的吸引力大于对女孩的吸引力与两项研究中的犯罪行为相关。其他与犯罪相关的因素包括从事与儿童相关的工作、反复爱上儿童、对儿童的相对吸引力大于对成年人以及更高水平的反社会行为。尽管Bailey等人未发现支持儿童性虐待的认知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但Cohen等人发现,非犯罪个体更可能认为成人-儿童性互动是有害和不道德的——这一发现在Bailey等人的数据中可能被掩盖了,因为他们依赖官方记录的罪行来对犯罪和非犯罪群体进行分类。总的来说,Bailey等人和Cohen等人的发现与在性犯罪者样本中确定的具有心理学意义的再犯风险因素一致,包括性自我调节困难、与儿童的情感一致性、与犯罪相关的性兴趣、生活方式不稳定和不配合干预。
一些研究探索了社区样本中的求助经历和治疗优先事项/关注点,并报告了可比较的发现。对儿童有吸引力的人通常将一般心理健康问题(包括处理污名)以及在较小程度上将吸引力管理作为寻求帮助的原因。因此,关于治疗需求的研究正在积累,尤其是与犯罪风险相关的需求;然而,对于对儿童有吸引力但未犯下涉及儿童性犯罪的人,包括他们如何引导其吸引力以及是否需要或使用特定策略来避免犯罪,我们知之甚少。
恋童吸引力的亲社会导航
少数研究探索了对儿童有性吸引力的人如何成功引导其吸引力并避免伤害儿童。Gillespie调查了95名寻求避免犯罪的有恋童吸引力者关于他们参与和/或脱离涉及未成年人幻想的状况。故意幻想与自我效能感呈正相关,并且与避免犯罪的挣扎或自我报告的犯罪史无关。然而,每天幻想未成年人超过一次的参与者比每天幻想一次或更少的参与者更可能报告曾难以避免与未成年人的性接触,这表明过度依赖幻想作为吸引力管理策略可能是不合适的。这一发现与法医/矫正样本中性驱力/ preoccupation 增加再犯风险一致。
少量定性研究引入了比定量研究更丰富、更细致入微的理解,关于有恋童吸引力的人如何生活和管理其吸引力。Schaefer等人对包含在一项匿名在线调查中的一个问题的319份回应进行了定性分析:“你希望心理健康领域和广大公众了解你作为未成年吸引者(Minor Attracted Person)经历的哪些方面?你觉得哪些方面没有被理解?”他们确定了几个主题,其中一些与参与者如何引导其吸引力和避免伤害儿童有关。对儿童的养育感很常见(包括不想伤害儿童的愿望以及对孩子的爱和情感连接感)。一些参与者详细说明了替代性发泄途径,其中包括非性活动(如冥想),以及幻想、手淫和色情制品使用。Walker采访了42名偏好性或排他性地被18岁以下个体吸引且自我报告从未犯过涉及与未成年人性接触罪行的成年人。访谈涵盖了广泛的主题,包括参与者不针对儿童犯罪的动机以及用于抵抗犯罪策略。数据被归纳性分析以识别共同主题。防止造成伤害的强烈愿望和避免法律后果分别被确定为避免犯罪的主要和次要动机。管理恋童吸引力的策略很复杂;一些参与者报告说不需要明确的策略,因为他们不存在风险,而其他参与者则报告了明确且有时相互矛盾的策略。例如,限制与未成年人的互动是一些参与者采用的特定策略,而与未成年人进行亲社会互动则是其他参与者报告的特定策略。从有相似生活经历的人和其他人那里寻求支持也被确定为一种吸引力管理策略。一些参与者报告使用儿童的动画图像来获得性满足,一些参与者报告使用儿童性剥削材料(CSEM)。正如Walker强调的那样,使用CSEM不能被视为一种亲社会策略,尽管参与者可能有减少伤害(即阻止针对儿童的接触性犯罪)的情绪,因为CSEM的存在本身就激励了儿童性虐待,并延续了对生产过程中被虐待儿童的伤害。
Muir采访了9名自我报告对儿童有吸引力且从未性虐待过儿童的成年人。半结构化访谈涵盖了多个主题,包括参与者如何管理其吸引力。数据使用解释现象学分析(IPA)进行分析,该分析探索一个人对其经验的独特感知。吸引力管理最显著地归因于内部品质,即亲社会价值观(参与者天生的道德感和对儿童性虐待所造成伤害的认识)和完整的自我控制。此外,一些参与者确定了特定的行为策略,包括为其性冲动寻找合法出口(例如,通过对儿童的幻想进行手淫,与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以及与儿童的非性社会接触。与儿童的社会接触被一些参与者认为是有帮助的,因为它提供了情感满足,同时使儿童人性化并减少了任何造成伤害的欲望。同样使用半结构化访谈和IPA,Dymond和Duff探索了三名未犯罪的英国恋童吸引力男性的经历。尽管样本量小,但他们的发现与Schaefer等人、Walker和Muir的发现一致。避免伤害儿童的愿望激励参与者避免犯下涉及儿童的性犯罪。接受恋童癖吸引力也被确定为吸引力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压抑则被确定为适应不良。
认识到访谈或基于调查的研究中固有的自我选择偏差,两项研究通过分析发布到为有恋童吸引力者设立的在线支持论坛的匿名帖子来探索亲社会导航策略。根据Jones等人和Stevens与Wood的发现,策略包括接受自己的性吸引力、围绕未成年人的接触规则、回避(包括避免与儿童接触和安装软件以防止访问CSEM)以及使用合法途径获得性满足。合法途径包括通过对儿童的幻想进行手淫,这在参与者中存在分歧,并且正如两项研究的作者所承认的,其作为吸引力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尚不清楚。
所回顾的少量定性研究为了解对儿童有吸引力的成年人如何引导其吸引力并避免伤害儿童提供了见解。先前的研究主要使用半结构化访谈和在线支持论坛帖子分析,来揭示一些对儿童有吸引力的成年人如何在不伤害儿童的情况下引导其吸引力。然而,有恋童吸引力者所经历的污名化可以理解地阻碍了他们通过访谈或积极参与在线论坛的方式参与研究。当前研究的目的旨在通过在线调查,为探索恋童吸引力亲社会导航的少量但不断增长的定性研究做出贡献。调查提供了比访谈研究采样更大群体的机会,并允许匿名参与。因此,当前研究旨在利用基于调查和定性研究方法的优势,并为探索恋童吸引力亲社会导航的新兴研究做出贡献。
方法
参与者和程序
当前研究是一项通过在线调查探索有恋童吸引力者生活经历的大型研究的一部分。该调查的动因是双重的:首先,帮助告知为有恋童吸引力者开发在线自助资源;其次,生成可能用于未来反污名化研究的叙述,旨在挑战广泛持有的错误信念,即混淆对儿童的吸引力与儿童性虐待。年龄在18岁及以上、自我报告对14岁及以下未成年人有性吸引力的成年人被邀请参与本研究。通过针对非犯罪恋童吸引力者的专业论坛,即Virtuous Paedophiles和B4U-ACT,采用了有针对性的招募策略。数据在2022年晚期的四个月内收集。该研究吸引了195名受访者,其中90人回答了调查的相关部分。有4份回应不够清晰,无法为主题生成提供信息,因此被排除在分析之外,最终样本量为N = 86。参与者年龄在26至63岁之间(M = 36.35,SD = 14.22),大多自认为是白人/白种人(77.22%,n = 61)。其他报告的种族包括西班牙裔/拉丁裔(12.66%,n = 10)、原住民群体(7.59%,n = 6)、亚洲人(1.27%,n = 1)和其他(1.27%,n = 1)。获得了奥克兰大学人类参与者伦理委员会的伦理批准。
调查通过在线软件平台Qualtrics访问,通过安全链接进行。开场屏幕提供了详细说明研究目标和程序的参与者信息表。通过不收集个人标识符(包括IP地址)来保持匿名性。作为参与激励,参与者被邀请参加抽奖,赢取五张50新西兰元代金券中的一张。希望参加抽奖的参与者被要求提供一个电子邮件地址,该地址与调查数据分开存储以保持匿名性。参与者被告知,他们可以在最终提交之前的任何时间通过退出调查来撤回参与,此后数据将无法追踪。
材料
调查包含10个部分。每个部分包含一个开放性问题和一个自由文本框,侧重于恋童吸引力的不同方面,包括参与者何时首次认识到其性兴趣/吸引力、他们的兴趣/吸引力是否随时间变化、他们与谁分享经历、与其性兴趣/吸引力相关的挑战、他们如何找到自我接纳感以及其他人可以做些什么来支持他们。当前研究的重点是对问题“什么帮助你不按照你的性兴趣/吸引力行事?”的回应。
数据分析
调查回应从Qualtrics导出到Microsoft Excel电子表格,然后相关问题的回应被导入到Microsoft Word文档中。单个回应的长度各不相同,从2到190个单词不等。数据使用主题分析法进行分析,框架为反思性、归纳性和批判现实主义方法。分析方法与研究的探索性性质一致,旨在从研究不足的人群中得出细致、真实的见解。采用归纳方法允许数据集指导编码过程和数据中显著主题或模式的识别,这与演绎的、理论驱动的方法不同。数据分析遵循一系列系统步骤。初始步骤包括深入沉浸于数据集中,包括阅读和重读调查回应,并伴随初步观察的注释。接下来,生成初始代码以封装数据中的关键特征,并将相关数据收集到这些相应的代码下。随后,我们开始一个评估过程,筛选生成的代码并建立潜在主题。将所有与每个主题相关的数据汇编起来以供进一步审查。此后,对这些临时主题进行了双层审查。在第一层,我们评估了每个主题与其相应编码摘录的相关性。在第二层,在整個数据集的背景下评估了每个主题的一致性。这种全面评估最终形成了一个主题图,作为分析蓝图。在分析的最后阶段,每个主题都被细化并明确命名。采用迭代过程来微调归属于每个主题的特定属性及其在分析更广泛叙事中的贡献作用。这最终形成了一组定义明确的主题,共同促进了对所研究主题的更深入理解。
立场声明
反思性主题分析需要考虑研究者的立场。第一作者作为荣誉学位论文的一部分领导了分析,该论文在第二作者的指导下完成。因此,立场性最相关于第一作者,并在此总结。我(第一作者)身兼执业刑事辩护律师和幼儿母亲的双重角色。我的法律专业背景可能通过帮助我轻易辨别数据中出现的法律或伦理考虑来丰富我的主题分析,但也可能助长过度法律分析的方法,忽视参与者回应的心理和情感细微差别。相反,我作为母亲的角色使儿童的安全和福祉成为直接关注点而非抽象概念。这增加了情感偏见损害平衡和衡量性主题分析的风险,该分析应共情地捕捉参与者的处境现实。为了解决这些潜在的偏见,我在数据分析过程中保持了反思日记,以记录对数据的认知和情感反应,并采用了与学术同事(包括第二作者)的同行汇报。此外,主题在与第二作者和研究组同行的意见输入下进行了讨论和细化。
结果
生成了五个显著主题:(a) “不是精神病患者有帮助”;(b) “在监狱里度过那么多年根本不值得”;(c) “我尽可能充分地表达我的性感受”;(d) “建立一个以做好人为中心的积极社区”;以及 (e) “清晰领域中的硬界限”。每个主题代表一个关键概念或一组密切相关的概念,并根据子主题进一步划分。
主题1: “不是精神病患者有帮助”
主题1捕捉了参与者表达其道德价值观阻止了他们犯下涉及儿童的性犯罪。正如一位参与者指出的,“不是精神病患者有帮助”。像其他回应与此主题一致的参与者一样,这位参与者不需要或使用积极的策略来避免涉及儿童的性犯罪;他们只是不这样做,因为这与他们的道德和价值观不符。他们回应的讽刺语气可能反映了一种对普遍将恋童吸引力与不道德混为一谈的冷幽默参考。参与者的回应进一步划分为两个子主题。第一个子主题,“我不需要做任何特别的事”,包含了参与者感觉天生的个人品质和亲社会道德观共同排除了任何犯罪欲望。类似地,第二个子主题,“我没有伤害儿童的欲望”,反映了参与者对儿童安全和福祉的关心足以阻止他们犯下涉及儿童的性犯罪,而无需使用任何特定策略。
子主题1: “我不需要做任何特别的事”
许多参与者报告说,不按其兴趣行事并不涉及有意识地、费力地控制针对儿童的犯罪冲动。这些参与者对调查问题“什么帮助你不按照你的性兴趣/吸引力行事?”提出了异议,解释说这个问题包含了一个错误的、隐含的假设,即恋童吸引力自动带来了从事有害行为的风险。与这一假设相反,参与者报告缺乏犯罪冲动,他们将其归因于根深蒂固的亲社会个人品质和道德价值观,一位参与者称之为“普遍的体面和关心……人类同胞”。因此,他们不需要采用任何特定的犯罪预防策略。正如一位参与者所述:“我讨厌这个问题。它将这种吸引力框定为一种必须克制的掠夺性冲动。它不是。我不需要克制伤害某人的冲动,因为我没有这种冲动。”为了进一步挑战他们认为调查问题错误地将吸引力和采取有害行动的冲动混为一谈,一些受访者将问题重新表述为“什么帮助男人不强奸?”一位参与者解释说:“就像大多数被女性吸引的男人不是强奸犯一样,我也不是强奸犯。”总之,这个子主题描述了参与者相信他们拥有天生的、自我协调的正直,这自动排除了任何犯下涉及儿童的性犯罪的欲望,从而避免了需要有意识地采用犯罪预防策略。
子主题2: “我没有伤害儿童的欲望”
许多其他参与者承认有按照其性吸引力对儿童行事的欲望,但由于意识到性虐待造成的伤害而克制自己。避免伤害儿童的欲望经常被引用为实施实际犯罪预防策略背后的动机。正如一位参与者简单地说:“我没有伤害儿童的欲望。这是阻止我行动的主要原因。”
避免伤害儿童的欲望受到三种相互关联的推理模式的影响。首先,许多参与者报告意识到儿童性虐待受害者所遭受的身体和心理伤害的广泛范围和严重性。正如一位参与者所述:“我完全清楚性虐待和代际关系往往如何影响青少年,大多数真正的儿童色情制品是通过虐待和强制手段获得的,完全不在孩子的控制范围内;知道伤害和虐待总是可能发生的,这使得权衡此类行为的利弊变得容易。”在考虑虐待对受害者的后果时,许多参与者还明确承认儿童不能同意与成人发生性行为。一位参与者解释说:“一些恋童癖者迫切需要相信对儿童的性虐待可能是一种真正浪漫和相互的行为。我没有这样的错觉。我真正想要的,可悲的是,由于儿童的发展水平,无法与他们实现。你可以改变一千条法律,扭曲一百个社会来允许它,它仍然是一种固有的虐待行为。”其次,许多参与者描述了对儿童深刻的爱、关怀和同理心——与他们的性吸引力密切相关但可分离——作为推动他们决心避免造成伤害的动力。一位参与者说:“我对孩子的爱和同理心远远超出了纯粹性和浪漫的范畴。这是我拥抱的一句话。我喜欢所有孩子,因为他们独特的存在方式。我永远不能伤害一个孩子,尽管我想象过,但我实际上永远做不到。”第三,几位参与者引用他们自己童年遭受性虐待的个人经历,来说明这如何影响了他们对性虐待有害后果的理解以及他们避免对他人造成类似伤害的愿望。根据一位参与者的说法,“知道互动很可能会引发未成年人的创伤反应并对他们造成伤害。我自己曾被性虐待过,我永远不想把那种创伤强加给另一个人”。
总之,主题1阐明了那些犯罪欲望被内在个人品质和道德价值观无意识调节的参与者,与那些避免伤害他人的欲望排除了任何犯下性犯罪欲望的参与者之间的区别。
主题2: “在监狱里度过那么多年根本不值得”
主题2捕捉了参与者中避免犯罪的另一种动机:对犯罪潜在法律和社会后果的恐惧。许多参与者害怕其吸引力暴露,导致亲人负面的社会评判和可能的疏远,此外还有明显的被逮捕、定罪和监禁的威胁。法律和社会后果似乎同样重要,但对大多数参与者来说,在激励他们避免犯罪方面不如道德重要。然而,一些参与者将自己视为理性行动者,基于对犯罪的不利成本效益分析来控制其性冲动。一位参与者解释说:“我通常能控制我的冲动并理性地权衡利弊。我想阻止我抢劫银行的是同样的东西。在监狱里度过那么多年根本不值得。”因此,对于少数参与者来说,不伤害儿童的决定较少由道德驱动,而更多是由一种智力上的平衡练习驱动,即权衡行动的欲望与对负面后果的恐惧。
主题3: “我尽可能充分地表达我的性感受”
主题3描述了参与者用来满足两个相互关联的目标的策略:满足他们的性唤起(即满足性活动的生理需求)和实现性满足(即因性活动而获得愉悦、满足和满意感),使他们能够在没有犯下涉及儿童的性犯罪的情况下体验性满足。一位参与者将其对性表达的态度描述如下:“我在我自己、法律和共享价值观设定的参数范围内,尽可能充分地表达我的性感受。”参与者报告使用了多种不同的性满足策略,这些策略根据两个子主题组织:(a) 合法策略(“我手淫时的想法让我安全”);以及 (b) 合法性不明确或因司法管辖区而异的策略(“我的娃娃对我的生活有很大好处”)。
子主题1: “我手淫时的想法让我安全”
参与者报告使用了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合法的性自我调节策略。对许多参与者来说,通过对儿童的性或浪漫幻想进行手淫既能满足他们的性冲动,又能提供性满足感。重要的是,多位参与者强调,以这种方式获得性满足和满足感是减少而不是增加了与儿童发生性接触的诱惑。正如一位参与者所说:“在我看来/经验中,一个男人在手淫时有能力扩展他的想象力。所以我手淫时的想法让我安全。”参与者报告寻找非冒犯性的、合法的以儿童为特色的材料,如艺术品、书籍和照片,作为幻想和手淫的素材来源。一位参与者解释说:“我的取向主要是浪漫和养育性的,但它也是性的,表达这方面可能涉及允许自己享受看到裸体儿童或 featuring 儿童裸体的艺术品,或者允许自己毫无愧疚地对着明确的幻想手淫。”对于也对成年人有吸引力的参与者,手淫和幻想辅之以与成年人的性和浪漫联系,一位参与者评论说他们“很容易”,因为他们“可以在传统的成人关系中找到浪漫联系”。
子主题2: “我的娃娃对我的生活有很大好处”
参与者报告使用了合法性模糊或合法性因司法管辖区而异的性自我调节策略。此类材料包括从网上其他有恋童吸引力者那里获得的基于文本的幻想场景、“shoticon”和“lolicon”(日本动漫和漫画,分别描绘具有浪漫或色情暗示的男孩和女孩),以及计算机生成的儿童裸体图像。此外,两名参与者报告拥有能够进行“性行为”的儿童样玩偶,他们将其用作与真实儿童互动的替代品。一位参与者强调了他的玩偶 beyond 促进手淫之外对其关系福祉的更广泛贡献:“最重要的是我为我的伴侣和我购买的儿童(四岁大小)陪伴玩偶。我不称它们为‘性玩偶’,因为如果你拥有一个并照顾它,性将只是次要的好处,而我的伴侣根本不与她的玩偶发生性关系。我和我的玩偶在一起的大部分时间是保持她清洁、皮肤保养、穿可爱的衣服、拥抱,也许每周我会和它发生一次性关系。我的玩偶对我的生活有很大的好处,我期待着在我的州还能合法进口的时候再买一个。”参与者强调了非人类/动画材料在调节其性行为以防止接触或CSEM犯罪方面所起的关键作用,同时承认法律考虑。一位参与者强烈主张增加对此类材料的合法获取以保护儿童免受伤害:“获得安全合法的性替代品绝对至关重要。我认为我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我看到一些国家试图禁止艺术品、3D CGI、文本故事,甚至塑料娃娃。不是因为他们真的相信这样做会使一个孩子更安全,而是作为一种进一步排斥恋童癖者的手段,而没有为他们的处境提供任何帮助手段。这已经变得如此失控,我真的相信许多推动对虚构材料更严厉法律的人宁愿看到真正的孩子被性虐待,也不愿听到一个恋童癖者通过与玩偶的充实性生活来满足性需求。”
总之,主题3捕捉了参与者用来在不犯下涉及儿童的性犯罪的情况下体验性满足的各种策略。尽管许多参与者能够通过明确的合法策略体验性满足,但其他参与者依赖合法性模糊的材料来这样做,并强调需要保持这些材料的可用性以保护真实儿童的安全。
主题4: “建立一个以做好人为中心的积极社区”
主题4阐述了参与者用来调节其对其吸引力及其相关物的情绪反应的策略,目的是减轻情绪困扰、增强心理健康和提高自尊。参与者认为,积极地重新定义其自我概念以融入其性吸引力,鼓励他们保持守法行为。这些策略属于两个不同的子主题:(a) 社会情感自我调节(“我对朋友公开我的恋童癖”);以及 (b) 情绪自我调节(“如果我看到我感兴趣的人,我会尽力让它过去”)。
子主题1: “我对朋友公开我的恋童癖”
参与者报告通过寻求来自在线论坛和现实世界社交互动的社会支持来改善其情绪福祉。在线论坛提供了一个虚拟安全空间,参与者可以在其中匿名讨论和理解他们的感受,借鉴其他分享 stigmatised 吸引力者的经验和建议,同时将负面法律和社会后果的风险降至最低。正如一位参与者所说,“来自网上男童爱好者的支持有助于建立一个以做好人为中心的积极社区”。向现实世界中的亲人坦诚披露这种吸引力也被报告为一种找到接纳感和支持以亲社会地管理其吸引力的手段。例如,一位参与者指出,他的朋友知道他对儿童的吸引力鼓励他不要“行为出格”并成为“那个 creepy 的家伙”:“我对朋友公开我的恋童癖,并且我在与他们孩子相处时行为透明。我以我知道他们父母希望和期望的方式对待孩子。”
子主题2: “如果我看到我感兴趣的人,我会尽力让它过去”
参与者描述了使用几种心理策略——通过治疗正式学习或通过自学非正式学习——来调节与其吸引力相关的情绪。一位参与者解释说:“各种形式的佛教谈论他们所谓的‘第二个错误’——你会对某事感到不好,然后对感到不好感到不好。这种行为在我的心理中随处可见。如果我看到我感兴趣的人,我会尽力让它过去,而不是沉浸其中。”与一位深入了解恋童吸引力的临床医生进行治疗被引用为有助于完成自我发现和自我接纳的过程。一位参与者解释说:“对我有帮助的还有与一位ATSA(性虐待治疗与预防协会)认证治疗师的治疗。能够与理解我的人讨论这些问题是有益的。”
总之,主题4提请注意参与者如何减轻由其 stigmatised 吸引力引起的情绪困扰。社会情感自我调节和情绪自我调节策略都被采用,总体目标是发展积极的、亲社会的自我概念,并按照相关的价值观行事。
主题5: “清晰领域中的硬界限”
主题5捕捉了一些参与者为抑制性冲动或分别抑制犯罪的情境机会而做出的刻意努力,以调节其生理状态或外部环境。所采用的各种行为策略的周密计划性强调了这些个体投入于制定和遵守犯罪预防“规则”的重大努力。正如一位参与者所说:“这些在事情变得‘灰色’之前很久就划定的清晰领域中的硬界限对我非常重要。”参与者的策略被分为两个不同的子主题:(a) 自我设置的犯罪障碍(“我对自己坚持更严格的界限”);以及 (b) 从与潜在犯罪相关的想法中分散注意力(“它分散我的注意力,这种感觉会消失一段时间”)。
子主题1: “我对自己坚持更严格的界限”
参与者报告实施了各种实际障碍,以减少犯罪动机和机会。少数参与者采取了重要步骤,通过手术阉割或睾酮抑制药物直接减弱其生理性冲动。一位参与者解释说:“我被阉割了。为了远离任何可能出错的方式。”避免饮酒以防止去抑制也被提及,一位参与者解释说“我不像我父亲虐待我妹妹时那样喝酒”。
许多参与者制定了复杂的、自我施加的围绕社会行为的规则,在不同程度上使自己与儿童或其他人保持距离以避免诱惑。一些参与者报告完全避免儿童经常光顾的公共场所,如学校和超市。其他人则认为只需要避免延长的私人互动。一位参与者解释了他如何出于充分的谨慎,避免比他认为严格必要的更多接触儿童:“如果我单独和一个孩子在一起几分钟,我百分之百确定不会发生任何事。随着时间延长到几小时……几天……几周……我越来越不自信。关键是,与其试图在某个地方划出模糊的界限,我对自己坚持更严格的界限:我不会参加会有孩子在场活动或去那些地点,除非没有其他选择。”在线行为是旨在防止在线犯罪的行为规则的另一个焦点。一位参与者解释说,他选择不使用加密消息服务或VPN,因为“如果我感觉有人在看着我,我更容易行为端正。”通过这种方式,保持开放、可见的在线活动似乎通过引发对法律后果的恐惧和建立自我问责框架来阻止在线犯罪。
子主题2: “它分散我的注意力,这种感觉会消失一段时间”
参与者还利用行为分散策略来暂时将注意力从不需要的性冲动上转移开,直到它们消退。工作、与宠物共度时光、游戏、锻炼、见朋友和沉浸于媒体都被提及为有用的分散注意力的方法。一位参与者解释说:“当我有那些感觉时,我读书、听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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