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动应力对饱和颗粒沉积物渗透性及水位影响的实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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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4日
来源:Journal of Hydrology: Regional Studies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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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验室研究通过规则分析方法,结合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IAD)和制度语法(IG),开发了一套基于规则的指标,用于评估跨州河流流域的水治理制度类型(多中心、集中或碎片化)。该方法通过量化解析水协议/立法中的规则分布,揭示了流域管理权力分配(DIS)与合作协调水平(LOC)的机制,为水治理制度改革提供了结构化分析工具。
本研究通过整合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IAD)的规则概念、制度语法(IG)的内容分析工具以及Pahl-Wostl和Knieper(2014)的水治理指标,开发了一种基于规则的水治理制度评估方法。该方法能够结构性地识别跨州河流流域中不同类型的治理制度(如多中心、集中或碎片化),并通过量化分析水协议/立法中的规则类型,评估水资源管理权力的分布(DIS)与合作协调水平(LOC)。
Typology and indicators of water governance regimes
本研究基于Pahl-Wostl和Knieper(2014)的分类,将水治理制度类型依据权力分布程度(DIS)和合作协调水平(LOC)划分为四类:多中心、集中协调型、集中非协调型以及碎片化。多中心治理制度表现为权力分散且合作水平高,而集中治理制度则权力集中于单一主体。
研究选取了澳大利亚的墨累-达令流域(MDB)、美国的特拉华流域(DRB)和上科罗拉多流域(UCRB)以及中国的黄河流域(YRB)作为案例。这些流域代表了不同的水治理制度类型,例如DRB的多中心治理和YRB的集中治理,有助于验证所提出方法的适用性。
4.1节评估了不同水治理制度中的权力分布,4.2节基于识别出的规则讨论了跨州水资源治理中的合作与协调机制,4.3节总结了水治理制度的特征及其制度组成部分。分析发现,MDB的多中心主导治理制度中仍存在集中性特征,这源于其流域规划制定过程中的集中决策机制。
面对气候多变性和社会经济不确定性的增加,加强跨州流域可持续水治理的制度安排日益重要。本研究通过开发基于规则的水治理制度评估方法,为水治理分析提供了更精细的工具,有助于揭示治理制度的特征并指导制度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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