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2025年环境法规动态:净零框架与海洋环境保护新进展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

【字体: 时间:2025年12月14日 来源: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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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聚焦国际海事组织(IMO)2025年度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核心工作。针对航运业温室气体(GHG)减排的紧迫挑战,IMO下设的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重点开展了构建“IMO净零框架”的谈判,旨在通过制定基于目标的船用燃料标准和经济激励机制,推动航运业向净零排放转型。此外,会议在船舶能效、碳捕获、敏感海域保护及塑料颗粒污染治理等多个议题上取得进展,为全球海洋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方向与法律基础。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国际航运业作为重要的温室气体(GHG)排放源,其减排路径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国际海事组织(IMO)作为联合国负责航运安全与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的专门机构,在协调各国制定全球性规则方面扮演着核心角色。然而,推动拥有庞大且多样化船队的全球航运业实现深度减排,面临着技术、经济和政治上的多重挑战。现有的法规框架,如《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VI,虽已奠定基础,但远不足以支撑实现《巴黎协定》的温控目标。因此,制定一个更具雄心和可操作性的长期战略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IMO在2025年的工作,特别是其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的会议成果,为观察全球航运减排动向提供了关键窗口。本报告基于《国际环境法年鉴》的记载,对IMO 2025年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梳理与解读。
为开展此项综合性政策研究,作者主要依赖于对国际海事组织(IMO)官方会议议程、决议草案、谈判纪要及最终通过的法律文件文本的文献分析。研究基础是IMO官方网站(<http://www.imo.org/>)公开发布的各类报告和公告,涵盖了IMO理事会、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海事安全委员会(MSC)及法律委员会在报告年度内举行的所有正式会议。通过对这些第一手政策文献的系统性梳理、比较和归纳,研究人员得以追踪“IMO净零框架”等关键议题的谈判进程、各方立场及文本演变。
(1)总体情况
2025年,IMO的成员国数量因吉尔吉斯斯坦的加入增至176个,另有三个联系成员(法罗群岛、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IMO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本年度未召开会议,下一次会议定于2025年。IMO理事会举行了第132次(7月8-12日)和第133次(11月19-22日)会议,但这两次会议并未审议任何具有重大意义或新的环境相关倡议。
(2)新文书与发展
本年度没有重要的与环境相关的新条约生效或进入谈判阶段。
(3)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MEPC在本年度举行了两次会议,是环境领域工作的核心。
在3月18-22日举行的第81次会议上,MEPC审议了净零框架的草案纲要,旨在为未来减少船舶温室气体(GHG)排放的谈判奠定基础。此项工作的核心是为MARPOL公约附则VI新增一个第5章,专门规定IMO净零框架。尽管谈判尚处于早期阶段,但两个关键方面已被纳入考虑:一是基于目标的船用燃料标准,旨在分阶段降低船用燃料的温室气体强度;二是旨在激励向净零转型的经济机制(可能不止一种)。有关此项框架的谈判将在未来的会议上继续。
此外,MEPC通过了《IMO船用燃料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强度框架》,并设立了关于船上碳捕获以及社会和经济可持续性主题的两个通信组。MEPC还通过了与报告落水丢失的货运集装箱相关的MARPOL议定书1的修正案。会议还批准了关于指定加拿大北极水域和挪威海为排放控制区的两项提案。
在9月30日至10月4日举行的第82次会议上,MEPC继续就上述净零框架开展工作,并形成了一份将成为2025年进一步谈判主题的法律文本草案。MEPC的其他工作包括进一步推进短期温室气体减排和船舶能效措施。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将努萨佩尼达群岛和吉利马特拉群岛指定为特别敏感海域的提案。本届会议期间,MEPC还讨论了清理船舶来源的塑料颗粒、硫排放、黑碳排放、减少商业航运产生的水下噪声、船舶回收和防污系统等议题,但这些讨论并未产生新的法律文书。
(4)海事安全委员会(MSC)
MSC于5月15-24日举行了第108次会议,并于12月2-6日举行了第109次会议。尽管MSC的议程繁忙,但这两次会议均未审议除一项之外的其他环境相关事项。这项持续进行的工作是制定一个安全监管框架,以支持船舶使用新技术和替代燃料来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
(5)法律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于4月22-26日举行了第111次会议。本届会议期间,法律委员会仅触及一项与环境相关的事务,即纯粹更新了为促进《2010年国际海上运输有害有毒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生效而开展的工作情况。法律委员会在本届会议上未批准任何与环境相关的新文书。
综上所述,IMO在2025年的工作重心明确集中在为航运业设定长期减排目标并构建相应的法律与政策框架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关于“IMO净零框架”的谈判是全年最核心的进展,标志着IMO正试图将雄心勃勃的净零目标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规,其拟议的船用燃料标准和经济机制将是未来谈判的焦点与难点。同时,MEPC在排放控制区划定、船舶能效、塑料污染治理等多个前沿领域的持续探讨,展现了海洋环境治理议题的广泛性与复杂性。相比之下,IMO理事会和大会在本年度未在环境领域取得突破,海事安全委员会(MSC)和法律委员会的工作也相对有限,这反映出IMO内部不同机构职能分工的差异以及推动重大环境议题所需的政治共识仍需时间凝聚。总体而言,2025年的IMO进程为2025年及未来的关键决策做了重要的铺垫,其进展将对全球航运业的绿色转型方向和速度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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