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基金函字〔2025〕39号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5〕35号),截至2025年12月1日17:00,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5年度省企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140家依托单位申报项目1967项,其中面上项目1855项,重点项目112项。经省基金委形式审查,审查结果如下:
2025年度省企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拟受理1863项(迈瑞医疗联合基金729项、齐鲁制药联合基金609项、中卫科研联合基金384项、智能医学影像融合创新联合基金141项);拟不予受理104项(中卫科研联合基金61项、迈瑞医疗联合基金25项、齐鲁制药联合基金13项、智能医学影像融合创新联合基金5项)。
本次形式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申报单位资格不符合要求;(2)在职证明不符合要求;(3)基础研究经历不符合要求;(4)申报书查重超过(含)40%,部分涉嫌科研不端行为;(5)合作协议不符合要求;(6)未正确提交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等。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分别在“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和“申报管理—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及原因。如对拟不予受理(即形式审查拟不通过)决定有异议,请项目申请人于2025年12月25日17:00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请提供相关评估材料),依托单位对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线上填写审查意见后提交至省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复审申请操作指引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中下载查询。终审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中更新,请于2026年1月4日后查看。
联系方式:020-87583605、020-87567792
邮箱:skjt_sjjwpsk@gd.gov.cn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