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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兽医学教育中动物尸体获取及使用的伦理问题,研究人员开展动物尸体伦理使用的研究。结果表明应通过捐赠项目获取尸体并遵循相关伦理原则。这为规范兽医学教育提供指引,推荐科研读者阅读。
在医学和兽医学领域,直接接触活体、尸体或组织是教育与培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就像在人类医学教育里,解剖课程被视为传授人体解剖学和外科技术的核心工具,它能让学生直观地获取宏观知识,还能锻炼动手能力。在兽医学课程中,解剖同样意义重大,当学生借助非动物替代方法掌握基本技能后,解剖便成为临床技能训练和外科技术实践的 “利器” 。
不过,获取动物尸体用于教育的方式,却隐藏着不少问题。与人类医学领域不同,在兽医学中,获取尸体的过程缺乏严格法律监管,伦理层面的探讨也少之又少。目前,用于兽医学教育的动物尸体主要来源于三个途径:通常健康但被遗弃的动物(比如动物收容所的动物)、专门为教学目的繁育的动物,以及主人在动物自然死亡、遭遇意外或安乐死后捐赠的尸体。但前两种来源在伦理上饱受争议。
那些被遗弃的健康动物,它们只是运气不好才被抛弃,不能因为这个就随意将它们的尸体用于教育。拿无家可归的人来举例,如果用他们进行医学教育,肯定要遵循和其他人一样的伦理原则,甚至因为他们更易受到伤害,还要给予更多道德关怀。同样的道理,对待被遗弃的动物也该如此。从伦理原则看,用这些动物尸体也不符合 “行善原则” 和 “不伤害原则” 。因为让健康的它们安乐死,并非出于动物自身的最佳利益考量,这违背了 “行善原则” ;而且这种行为实际上对动物造成了伤害,又违背了 “不伤害原则” 。
专门为教学目的繁育动物,然后将其杀死获取尸体,这种做法同样不可取。从实际角度出发,这是对资源的浪费,毕竟有很多家养动物会在兽医诊所或家中自然死亡,这些尸体足以满足教学需求。从伦理原则上看,这也违背了 “行善原则” 和 “不伤害原则” 。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作者[第一作者单位] 的研究人员在《BMC Veterinary Research》期刊上发表了名为《Ethical considerations for the use of animal cadavers in veterinary education》的论文。研究人员通过深入分析伦理原则,结合实际案例研究,并参考人类尸体捐赠的标准做法,最终得出结论:动物尸体捐赠项目应成为兽医学教育中获取尸体的唯一可接受来源,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伦理要求。这一结论意义非凡,它为规范兽医学教育中动物尸体的获取和使用指明了方向,有助于提升兽医学教育的伦理水平,促进该领域的健康发展。
在研究过程中,研究人员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通过查阅大量的相关文献,深入了解兽医学教育中动物尸体使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伦理原则。同时,运用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从实际角度揭示问题,探讨解决方案。
下面我们来详细看看研究结果。
什么是兽医学教育中动物尸体的伦理来源?
研究人员分析了三种常见的动物尸体来源。研究发现,用健康但被遗弃的动物以及专门为教学目的繁育的动物尸体,都不符合 “行善原则” 和 “不伤害原则” 。因为让健康的动物安乐死以获取尸体,既不符合动物自身的最佳利益,还对它们造成了伤害。而且从资源利用角度看,专门繁育动物获取尸体也是一种浪费。所以,只有经过捐赠获得的尸体才是符合伦理的来源,这就引出了 “捐赠医学正当性原则” ,即如果动物还活着,在为兽医学教育收集尸体前,必须有医学上合理的理由进行安乐死(严格意义上的安乐死)。
死亡并不够:一个案例研究
尽管动物尸体捐赠项目被倡导多年,但在兽医学解剖和手术课程中,完全摒弃使用收容所或专门繁育动物尸体的进展缓慢。现在虽然越来越多的兽医学院实施了捐赠项目,可很多宠物主人对此并不了解,这说明捐赠项目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大。通过一个虚构的案例,一只患有胃扩张 - 扭转综合征的九岁雌性伯恩山犬,主人选择安乐死后要求焚烧尸体,但兽医却私自将其用于手术练习。这个案例表明,仅符合 “捐赠医学正当性原则” 是不够的。兽医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职业操守,没有征求主人同意就使用尸体,还违反了主人对尸体处理的意愿;同时也体现出对动物患者缺乏尊重,把尸体当作普通材料,忽视了尸体的价值和主人的情感。这就意味着,除了医学正当性,还需要考虑主人的同意和对捐赠尸体的尊重。
捐赠人类尸体的要求
在人类医学领域,尸体捐赠项目已经有了标准规范。目前,使用来源不明、罪犯、流浪汉的尸体或盗墓获取的尸体等情况已基本杜绝。人体解剖尸体捐赠的伦理建议强调,尸体捐赠项目是唯一可接受的来源,并且包含三个核心伦理价值:捐赠者或其法定近亲的知情同意、不存在任何商业关联、尊重所有参与捐赠的人。知情同意体现了患者的自主权,不过只有在患者有能力做出决定时才有效,对于无行为能力或死亡的情况,法定近亲可以代为决定。不存在商业关联原则主要是禁止在尸体捐赠中对人体遗骸进行商业化,只要不从中获利,用于维持捐赠项目、处理尸体的合理费用是可以的。尊重所有参与方则要求在尸体的收集、使用和处理等环节保持透明,让捐赠者家属充分了解情况。
家畜伦理尸体捐赠项目的要求有哪些?
将人类尸体捐赠的原则应用到兽医学时,不存在商业关联和尊重所有参与方这两个原则实施起来问题不大,但知情同意原则需要调整。由于动物无法自主做决定,所以要把动物主人当作类似人类捐赠中的法定近亲,让他们充分了解并同意尸体的收集、使用和处理方式。基于此,研究人员提出了家畜尸体捐赠项目的伦理要求:一是 “捐赠医学正当性原则” ,排除 “便利安乐死” ;二是 “主人知情同意原则” ,主人要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并同意;三是 “不存在商业关联原则” ,不能从捐赠尸体中获利,但合理费用可以接受;四是 “尊重所有参与个体原则” ,尊重捐赠尸体和主人的意愿,确保各方信息透明。捐赠后,对尸体的处理必须符合主人的同意,透明和尊重是整个过程的关键。
在结论部分,研究人员认为,使用动物尸体进行兽医学教育本身并非不道德,但获取尸体的来源和使用方式必须符合伦理。通过尸体捐赠项目获取尸体,并在捐赠过程中做到透明、尊重,才能实现尸体的有效和伦理使用。由于目前缺乏关于家畜尸体捐赠的具体法律,所以应依据这些伦理要求建立立法框架,规范动物尸体的收集,以确保兽医学教育在伦理的轨道上健康发展。这项研究为兽医学教育中动物尸体的合理、伦理使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有助于推动兽医学教育更加科学、人道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