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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休克疗法(ECT)应用于缺乏决策能力患者及非自愿治疗时面临法律和伦理困境的背景下,德国精神科相关专家开展研究。结果表明 ECT 应与其他医疗措施遵循相同规范,去除阻碍势在必行。该研究为 ECT 规范应用提供依据,意义重大。
在精神医学领域,电休克疗法(Electroconvulsive Therapy,ECT)一直是治疗严重或难治性精神及神经精神障碍的重要手段。然而,随着临床实践的深入,一个棘手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许多需要 ECT 治疗的患者,由于病情等原因缺乏自主同意治疗的能力;同时,当对患者进行违背其意愿的治疗(强制治疗)时,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判决往往会给 ECT 的实施带来重重阻碍,使得这部分脆弱的患者群体难以获得有效的治疗,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找不到替代疗法。而对这些患者实施或不实施 ECT,都可能严重侵犯他们的基本权利,这无疑给临床医生和伦理学家出了一道难题。为了解开这道难题,来自德国多个机构的研究人员,包括 David Zilles-Wegner、Jakov Gather 等众多专家,开展了一项针对 ECT 在缺乏决策能力患者及非自愿治疗中应用的研究,研究成果发表在《Der Nervenarzt》杂志上。
研究人员主要通过综合分析现有的科学文献、案例研究以及考虑医学伦理因素来进行此项研究。涉及的文献来源广泛,涵盖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研究成果,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支持。
下面来看具体的研究结果:
- ECT 的获取及不治疗的后果:国际上普遍存在缺乏决策能力的患者难以获得 ECT 治疗的情况。从临床和医学伦理角度来看,这不仅导致患者受到不平等对待,错失可能有效的治疗及恢复决策能力的机会,还可能因未治疗而造成更严重的健康损害。在科学层面,ECT 与其他医疗措施相比,并没有特殊之处,不应区别对待,但公众受一些不当媒体报道的影响,对 ECT 存在误解。
- 缺乏决策能力及非自愿治疗时 ECT 的证据: 一项针对 1299 名患者的 Meta 分析发现,在缺乏决策能力的患者中,精神分裂症患者接受 ECT 治疗的效果与有决策能力的对照组相当,抑郁症患者的治疗效果甚至更好,且两组副作用发生率无差异。此外,苏格兰的数据也表明,抑郁症患者缺乏决策能力时,接受 ECT 治疗的效果更佳。虽然针对非自愿治疗的研究相对较少,但相关案例和研究显示,非自愿接受 ECT 治疗的患者总体治疗反应良好,部分患者恢复了决策能力并同意继续治疗,且患者对治疗的评价与自愿接受治疗的患者相近。
- ECT 在强制医疗措施执行中的证据:在法医诊所中,精神分裂症是常见疾病,患者往往有长期未治疗的症状和依从性问题,治疗抵抗与更长的住院时间相关,因此 ECT 在治疗中应具有重要地位。尽管目前关于 ECT 在强制医疗措施执行中的实证数据较少,但现有研究,如病例报告、病例系列研究和问卷调查等,表明 ECT 对治疗精神分裂症有效,能改善症状、减少攻击行为、提高功能水平,部分患者还能成功出院。
- 医学伦理考量:对于缺乏决策能力的患者,首先应采取决策辅助措施,尝试恢复其决策能力。若无法恢复,则需查看患者之前是否有关于未来治疗的规定(患者处置权或治疗协议),若有且符合当前情况,则具有约束力。若没有,则需推断患者的意愿。当患者拒绝 ECT 治疗时,判断强制治疗是否合理,应遵循与其他精神或躯体强制治疗相同的标准,综合考虑治疗的适宜性、必要性和相称性,权衡治疗的益处与风险,同时也要考虑不治疗可能带来的风险。决策过程应在多专业团队的参与下进行,包括法律代表,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综合上述研究结果,研究人员得出结论:ECT 作为一种治疗手段,即使是在非自愿治疗的情况下,也是有效且耐受性良好的。其应用的合理性在于患者有恢复决策能力的现实机会,且多数患者对治疗的回顾性评价良好。从医学伦理和现有证据来看,ECT 应与其他医疗治疗程序遵循相同的规范标准,在与其他医疗措施的对比中,对 ECT 采取特殊且更严格的处理方式既无医学依据,也不符合伦理原则。当前存在的结构和法律障碍严重阻碍了病情严重甚至危及生命的患者获得必要的 ECT 治疗,这些障碍需要进行深入反思,在可能且必要的情况下予以消除。这一研究成果为 ECT 在特殊患者群体中的合理应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依据,有助于推动精神医学领域在医疗伦理和法律框架下更好地开展 ECT 治疗,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