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淡水龟合法贸易对从业者生计贡献微乎其微:野生动物保护与经济权衡的关键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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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3月29日
来源:Discover Anim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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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聚焦印尼淡水龟肉贸易,通过计算合法捕获龟类的经济价值与从业者收入,发现该贸易对采集者生计贡献极小。且相关龟种濒危,非法贸易猖獗。这为野生动物贸易管理与保护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值得关注。
1. 引言
在探讨野生动物贸易时,常有人认为其对众多家庭生计有重要贡献,尤其对处于贸易源头的采集者和收获者。但这一观点往往缺乏量化证据,可能存在夸大。例如在马达加斯加,野生捕获的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贸易中,能从贸易中获得可观收入的采集者极少。
受此启发,研究团队选择印尼淡水龟肉贸易作为案例研究。印尼淡水龟贸易规模较大,且符合诸多研究条件:贸易涉及范围广,以食用为目的,贸易合法且多为国际贸易,有价格数据,研究团队熟悉该贸易。同时,亚洲淡水龟因过度开发面临危机,印尼部分淡水龟贸易针对海外市场,使其成为研究开发、国际贸易和生计关系的理想案例。虽然印尼淡水龟贸易存在大量非法行为,但本研究聚焦合法贸易部分。
2. 方法
研究选取 2016 - 2022 年印尼可合法捕获用于食用的四种淡水龟:亚洲鳖(Amyda cartilaginea,易危)、东南亚箱龟(Cuora amboinensis,濒危)、亚洲叶龟(Cyclemys dentata,近危)和马来鳖(Dogania subplana,近危)。印尼对这些龟的捕获和贸易实行配额制度,由贸易商申请,相关部门审批确定配额,获批贸易商在配额内交易。
研究人员计算了 27 个省份在 2016 - 2022 年期间每种龟的平均允许捕获数量,从文献获取采集者出售龟的价格数据(考虑合法交易规格,如亚洲鳖低于 7kg 不合法交易),计算各省每年通过合法贸易龟类获得的收入。再结合各省政府推荐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出能通过收集龟类达到最低工资、1.5 倍最低工资以及 0.1 倍最低工资水平的采集者数量。计算过程未考虑收集龟类的成本,且将价格数据换算为 2022 年 12 月的美元价值以消除通货膨胀影响。
3. 结果
每年合法捕获的龟类平均数量近 50,000 只,其中亚洲鳖 26,350 只、马来鳖 12,000 只、东南亚箱龟 9,035 只、亚洲叶龟 2,100 只。
按较低价格估算,241 名采集者可通过合法收集龟类获得省级最低工资;按较高价格估算,这一数字为 306 名。若将生计标准提高到 1.5 倍最低工资,基于较低价格估算,能以此为生的采集者减少到 161 名;基于较高价格估算为 204 名。若认为 0.1 倍最低工资也对生计有贡献,那么有 2410 - 3060 名采集者可从龟类收集获得部分收入,但这仅占印尼允许龟类捕获地区约 2.6 亿人口的 0.001%。不同省份能获得最低工资的采集者数量差异较大,北加里曼丹和东加里曼丹(一个管理单元)最多,平均每年 41 名,而七个省份最多只有一两名采集者能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4. 讨论
研究发现,印尼淡水龟的收获和贸易对农村生计贡献不大,每百万居民中仅有一人多能通过合法收集和捕获龟类获得最低工资。实际情况中,采集者收入水平多样,部分高于最低工资,部分仅能获得少量额外收入。
印尼龟类非法出口情况严重,常超过合法贸易。若将合法贸易视为总贸易的 10 - 50%,那么包括非法贸易在内,每百万居民中约有五到十人能从龟类收获中获得生计。但亚洲龟类在过去几十年野生数量大幅下降,研究涉及的四种龟也面临种群数量减少和全球威胁。因此,合法贸易带来的收入是否足以支持龟类贸易持续进行值得商榷,且合法贸易可能为非法捕获龟类进入市场提供便利,印尼相关部门应优先遏制非法贸易。
采集者除了运输、设备等成本,还需购买许可证,包括野生捕获许可证(Surat Keputusan Izin Tangkap Alam)和国内分销许可证(Surat Keputusan Pengedar Dalam Negeri),费用为 162 美元,有效期五年。但小规模采集者可能难以获得这些许可证。
虽然有人认为采集者可能还采集其他野生动物,但实际情况是,采集龟类的人通常较为专业,参与多种野生动物贸易需要大量投入,且其他贸易物种的投入产出比可能与龟类相似。
印尼经济发展,中产阶级占比增加,2023 年成为上中等收入国家,人均国民总收入(GNI)为 406 美元 / 月。按 1.5 倍最低工资计算,采集者收入远低于 GNI,且部分收入可能需与家人分享,人均收入更低。按 0.1 倍最低工资计算的收入仅能作为少量额外收入。综合来看,印尼及其他地方的爬行动物贸易对生计的贡献存疑,其对物种保护的负面影响难以被贸易带来的经济收益所抵消。
5. 结论
20 多年前,就有人预测印尼龟类若不加强贸易管控将进一步减少。目前印尼的贸易管控机制效果不佳,年度配额常被忽视和超额使用,难以实现可持续贸易。持续的非法和不可持续贸易会使龟类野生种群数量减少,进一步降低人们从该贸易获得收入的机会。因此,应减少将收集龟类作为生计的推广,为依赖此贸易的人寻找替代收入来源。同时,研究表明野生动物贸易与生计之间的联系常被夸大,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不应继续宣扬商业野生动物贸易对生计的重要性,以免误导保护工作和对野生动物贸易现实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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