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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族植物学和民族生物学研究涉及原住民和当地社区时,伦理责任至关重要。研究人员针对传统伦理审查与文化敏感研究方法的冲突问题,开展了关于伦理责任的研究。结果表明应重视伦理审查并探索文化适配方式。这对保障社区权益、推动公正科研意义重大。
在民族植物学和民族生物学的研究领域,与原住民和当地社区(Indigenous Peoples and Local Communities,IPLCs)的合作日益密切。这些研究不仅涉及对当地生物资源的探索,还深入到他们独特的文化传统和知识体系中。然而,在研究过程中,一系列伦理问题逐渐浮现。比如,传统的机构伦理审查(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IRB)程序在很多时候难以契合文化敏感的研究方法,部分研究者认为这些程序将研究人员与参与者的关系简化为交易式的交换,忽视了文化背景差异。而且,由于伦理审查机制的不完善,一些研究存在对参与者权益保护不足的情况,甚至可能对社区造成伤害。同时,不同地区和机构的伦理审查标准差异较大,这也给研究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带来了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相关研究以解决这些问题显得尤为迫切。
来自多个国际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针对上述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他们通过分析不同期刊的投稿案例、探讨伦理审查的作用及局限、研究如何在遵循制度要求的同时兼顾文化适应性等方面,对民族植物学和民族生物学研究中的伦理责任进行了全面剖析。研究得出结论:伦理责任在研究中是动态、持续且需要多方协作的过程,严格的伦理审查是确保研究符合法律和道德要求的基础。同时,研究人员需要积极探索文化适配的替代方案,加强与社区的合作,实现知识共创,保障 IPLCs 的权益。这一研究成果发表在《Economic Botany》上,对于推动民族植物学和民族生物学研究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研究方法上,研究人员主要通过对不同期刊投稿案例的分析来总结经验教训,这些案例来自 Ethnobiology and Conservation、Boletín de la Sociedad Argentina de Botánica、Botany Letters、Journal of Ethnobiology 等期刊。同时,研究人员结合自身在研究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探讨了伦理审查在不同场景下的应用和问题。
下面从不同方面介绍研究结果:
- 伦理审查的重要性:科学伦理的发展源于历史上对人体实验参与者的滥用,IRB 和类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旨在保护研究中人类参与者的权利和福祉。在美国等许多国家,IRB 或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是涉及人类参与者学术研究的法律要求。民族植物学和民族生物学研究通常属于豁免或加速审查范畴,但最终取决于具体研究和审查委员会。伦理审查不仅保护个体参与者,还能使研究人员和机构免受伦理、法律和专业方面的不良影响。而且,根据国际民族生物学学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Ethnobiology,ISE)的伦理准则和《名古屋议定书》,研究应确保文化适宜性、互利性和公平分享研究成果。然而,部分研究机构缺乏伦理审查机制,这给研究人员带来了挑战,也让期刊对相关投稿的评估变得困难。
- 近期伦理困境的教训:通过对不同期刊投稿的分析发现,许多民族生物学研究投稿缺乏基本伦理协议,或者协议仅满足形式要求,未充分考虑社区利益。比如,在 Ethnobiology and Conservation 期刊的投稿中,一些研究在未受 IRB 监督的情况下,因未对参与者匿名而危及社区安全;Boletín de la Sociedad Argentina de Botánica 期刊投稿则反映出过于严格的伦理框架会导致审批时间过长,阻碍研究进展;Botany Letters 期刊投稿显示法国的研究在不同期刊投稿时面临伦理审查要求不一致的问题;Journal of Ethnobiology 期刊投稿随着规模扩大,来自非民族生物学领域学者的投稿增多,导致稿件拒稿率升高。这些情况都表明期刊应严格要求研究遵循伦理准则,否则会影响学术的公正性和学科的可信度。
- 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挑战和局限:IRB 和其他伦理审查委员会存在诸多局限性。不同机构的伦理审查结构和政策差异大,部分机构缺乏审查委员会,有的委员会对非医学研究不熟悉或不愿审查。多作者团队在不同国家时,难以确定遵循哪种伦理标准。而且,现有审查委员会在给予豁免或加速审查方面差异大,一些学者批评其过于官僚、僵化,忽视了社区参与研究的细微差别,甚至可能延续殖民动态,排除 IPLCs 开展和发表自己研究的机会,还与短期本科民族生物学项目的时间安排冲突。但即便存在这些问题,也不能绕过伦理审查。
- 超越法律合规:走向真正的参与:伦理研究不能仅满足于法律要求,研究人员在开展研究前,应思考研究目的,避免单纯为学术利益而进行研究,要确保与社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服务社区。在研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当地环境,尊重社区权利,避免知识的掠夺性生产,积极与 IPLCs 共同创造知识。研究成果不仅要发表在学术期刊上,还应以社区能接受的方式回馈社区,保障知识持有者的直接利益。
- 设想符合文化的研究伦理过程:为解决伦理问题,研究人员可与学术机构协商,探索文化适宜的替代方案。比如,一些 IPLCs 建立了基于文化标准的伦理审查委员会或指南,研究人员可与之合作制定协议;在传统 IRB 批准不合适的情况下,可获取社区领导的书面或记录同意以及个体参与者的自由、事先、知情同意(Free Prior Informed Consent,FPIC);一些 IPLCs 有关于知识共享的习惯法,研究应予以遵守。
- 寻求持续学习的机会:研究人员应不断提升自己在研究伦理方面的知识、态度和技能。知情同意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要确保参与者充分理解研究相关信息;研究团队成员应接受全面的研究伦理培训,了解研究中的权力不平衡因素;在出版物中要恰当认可 IPLCs 的贡献,可将研究成果以合适的形式传播给社区;研究协议应消除认知不公正,促进相互学习。
- 期刊在维护伦理标准中的作用:学术期刊在促进伦理责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应要求作者披露伦理审查信息,包括 IRB 批准或文化适宜的替代方案,并详细说明研究中的伦理过程。期刊可通过设置专门的伦理部分,引导作者回答一系列关于研究伦理的问题,以提高研究的透明度和问责制,这与 ISE 的伦理准则相一致,也能让读者和审稿人更好地理解研究中的伦理考量。
研究结论强调,伦理责任是一个多方协作、动态发展的过程,严格的伦理审查是学术研究的关键保障。研究人员、学术机构和期刊应共同努力,通过对话和改革,将伦理审查转变为更具活力、符合文化特点的框架,确保研究既符合法律和道德要求,又能促进全球研究实践的公平性。同时,期刊在维护伦理标准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严格要求研究遵循伦理准则,有助于保护 IPLCs 的权利和利益,提升学科的可信度。这一研究成果为民族植物学和民族生物学研究的伦理规范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对推动该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