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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审判中,陪审员对法医证据结论的理解至关重要。研究人员开展 “探索模拟陪审员对完整专家报告中法医证据结论格式评估” 的研究。结果显示结论格式对陪审员评估无显著影响。这为法医从业者采用科学格式报告提供依据,推动司法证据研究。
在司法的舞台上,法医证据如同神秘的密码,其结论格式的解读影响着审判的走向。过去,许多研究在探讨大众对法医专家证据的理解时,往往将结论单独拎出来研究,就像只看拼图中的一块碎片,忽略了整个拼图的全貌,也就是完整的专家报告。这使得研究结果难以反映真实审判场景中陪审员对证据的评估情况。而且,不同的证据结论格式,如似然比(likelihood ratio)、随机匹配概率(random - match probability)、言语标签(verbal label)和分类陈述(categorical statement),各有特点,却很少有人在完整报告的背景下研究它们对陪审员评估的影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填补这一研究空白,来自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UNSW)的研究人员 Agnes S. Bali、Kristy A. Martire 等人开展了一项意义非凡的研究,该研究成果发表在《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 Synergy》上。
研究人员采用了精心设计的实验方法。他们通过亚马逊 Mechanical Turk(MTurk)招募了美国居民作为模拟陪审员参与实验。实验设计为单向设计,实验 1 设置了似然比、随机匹配概率、言语标签和分类陈述 4 种结论格式条件,实验 2 则考察了似然比、随机匹配概率和言语标签 3 种条件。实验材料包括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假设性性侵案件信息和基于澳大利亚执法机构报告模板制作的鞋印专家报告,报告中设置了多处缺陷以考察参与者对证据质量的判断。研究人员收集了参与者对证据权重评估、判决结果等数据,还通过标准化问卷测量了参与者的理解能力、科学推理能力、主观计算能力、客观数字流畅性、认知需求和对法医科学证据的偏见等。
在研究结果方面:
- 结论格式对证据权重的影响: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one - way ANOVA)发现,无论是实验 1(F(3, 442) = 0.102,p = 0.959,η2 = 0.001)还是实验 2(F(2, 310) = 0.255,p = 0.775,η2 = 0.002),结论格式对证据权重评分均无显著影响。这表明,不同的结论格式并没有改变陪审员对证据重要性的判断。
- 结论格式对判决的影响:利用卡方检验(chi - square tests)比较不同条件下 “有罪” 和 “无罪” 判决的比例,结果显示在实验 1(χ2(3) = 2.767,p = 0.429,Cramer's V = 0.079)和实验 2(χ2(2) = 1.495,p = 0.474,Cramer's V = 0.069)中,结论格式与判决之间均无显著关联。也就是说,结论格式的差异没有导致陪审员判决结果的不同。
- 个体差异对证据评估的影响:回归分析表明,科学推理能力(SRS)总分在两个实验中都对证据评估有显著影响。在实验 1 中,科学推理能力越强,给予有缺陷专家报告的权重越低;在实验 2 中,科学推理能力强的参与者不太可能基于低质量报告判定嫌疑人有罪。此外,在实验 1 中,支持检方偏见(FEEBS - p)得分影响证据权重和判决,在实验 2 中,客观计算能力总分影响判决。
综合研究结论和讨论部分,此次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研究结果与以往部分研究中结论格式影响审判相关决策的观点不同,原因可能在于本研究采用了完整专家报告,且参与者多为缺乏经验的模拟陪审员。这一发现意味着法医从业者在报告中可采用科学合理的结论格式,不必担忧格式会显著改变证据的整体解释。同时,研究也指出未来应更多关注法医报告中除结论之外的其他信息对陪审员评估的影响。个体差异虽然与证据评估有关,但部分关系在两个实验中并不一致,还需进一步研究。然而,该研究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未预先注册、生态效度有限、研究材料集中于特定犯罪和证据类型等。但总体而言,这项研究为法医证据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和研究开辟了新的方向,为后续更深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