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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保护刑事化过度风险及社会正义问题,通过教义法学分析中国 2020-2022 年野生动物刑事立法改革。发现表面扩大化的刑事化实际形成轻重罪分野,引入货币阈值体系,平衡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正义与经济利益,为相关研究提供实证参考。
在全球生态保护与法治交织的背景下,野生动物保护始终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非法贸易、栖息地破坏等行为威胁生物多样性;另一方面,过度依赖刑事制裁可能引发社会公平问题,如贫困群体因生存需求陷入法律风险,而高价值物种保护与经济利用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如何在严厉打击生态犯罪与保障社会正义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议题。中国作为野生动物资源大国和贸易枢纽,其立法改革经验对全球生态法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此背景下, Lancaster Environment Centre 的研究人员针对中国 2020-2022 年野生动物刑事立法展开深入研究,相关成果发表在《Biological Conservation》,为理解保护刑事化的复杂实践提供了关键视角。
研究人员通过系统收集中国 1950-2024 年国家层面的野生动物犯罪相关立法,运用教义法学分析(black-letter analysis)对比新旧法律文本,并结合犯罪学中的 “捕鱼网” 类比理论,从 “网的宽窄”(刑事化范围)和 “网眼疏密”(处罚阈值)两个维度,解析立法改革对野生动物犯罪认定和刑罚裁量的影响。同时,研究引入绿色犯罪学(green criminology)视角,评估立法变化对社会正义和保护成效的双重作用。
研究结果
统一货币阈值体系的建立
传统立法对完整野生动物(intact wildlife)采用 “数量标准”(如伤害个体数),对野生动物制品(wildlife products)采用 “货币价值标准”。2022 年司法解释引入统一货币阈值体系,将两类标准合并,以物种官方价值(如大熊猫 500 万元、藏羚羊 50 万元)计算犯罪情节。通过换算发现,对高价值物种(如穿山甲),新阈值降低了入罪门槛(如严重犯罪从 8 只降至 3 只),呈现 “网眼变密”(mesh-thinning);对低价值物种(如黑松鼠),需伤害超 13 只才构成犯罪,实现 “网眼变疏”(mesh-thickening)。
刑事化范围的双向调整(net-widening & net-narrowing)
- 扩大化刑事化:新增食用性捕猎、掩饰犯罪所得、非法引入外来入侵物种等罪名。例如,非法猎捕 “三有动物”(具有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动物)用于食用,价值超 1 万元(约 1380 美元)即构成犯罪。
- 去刑事化: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如 30 只 Hermann's tortoises 案例),若技术成熟且不威胁野生种群,交易可免于刑事处罚;轻微犯罪(如未造成动物死亡且主动赔偿)可降级为行政处罚。
司法实践的分野效应
数据显示,2020-2023 年危害珍贵濒危物种案件减少 70%,走私案件下降 30%,反映去刑事化措施的实际影响。非法捕猎案件则因新增罪名与去刑事化并行,数量保持稳定。这表明立法改革有效减少了 “过度入罪” 现象,同时精准打击高危害犯罪。
研究结论与讨论
中国野生动物刑事立法改革呈现 “双向平衡” 特征:通过货币阈值体系实现轻重罪分野,既强化对高价值物种和产业链上游犯罪(如中间商、消费者)的打击,又通过人工繁育豁免、轻微犯罪降级等机制避免 “一刀切” 刑事化,缓解了贫困群体生计与生态保护的冲突。例如,2014 年 “大学生猎捕 16 只保护鸟类获刑 10.5 年” 的案例,若适用新法律,因 14 只鸟存活且属 “严重犯罪”,最高刑期可降至 5 年,体现刑罚 proportionality( proportionality)原则。
然而,改革也带来新挑战:人工繁育与野生个体的鉴别难题可能导致 “野捕洗白”(如宠物贸易中非法利用野生动物);外来入侵物种刑事化虽填补法律空白,但 exotic pet trade(外来宠物贸易)的监管漏洞仍需警惕。此外,货币估值体系可能低估物种生态价值(如濒危小熊猫官方价值仅 4 万元,低于其实际保护需求),凸显经济视角与生态保护目标的潜在冲突。
这项研究不仅揭示了中国在公共卫生事件(如 COVID-19)后强化生态治理的决心,更展示了通过法律技术手段平衡多重社会目标的可能性。其经验为全球保护刑事化辩论提供了 “中国样本”,证明在严格执法与社会正义之间可通过精细立法实现兼容。未来需进一步跟踪立法对生物多样性的实际影响,完善人工繁育监管、物种估值标准等配套机制,推动生态法治向更可持续的方向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