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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监管机构虽致力于简化药品上市后 CMC 变更程序,但繁琐的变更评估仍可能延误重要变更实施。本研究针对 EEA 境内 38 个许可的仿制药眼用制剂,探讨从 ASMF 转为 CEP 所需变更的生成、提交及审批时间,发现变更分类不一致且耗时久,优化变更法规对保障供应链有重要意义。
全球监管机构已采取诸多措施,力求让批准后 CMC(化学、制造和控制)变更程序更简化且可预测,但在某些领域,繁琐的变更并行评估可能会延迟重要 CMC 变更的实施,并占用行业和监管机构的资源。在本案例研究中,选取了一个已获批用于仿制药眼科制剂(在欧洲经济区(EEA)拥有 38 个上市许可(MAs))的生产商,从活性物质主文件(ASMF)转向欧洲药典专论适用性认证(CEP)的案例,以调查生成、提交和批准变更所需的时间,以及经验丰富的监管专业人员和主管当局(CAs)对变更分类的一致性。
总体而言,从 ASMF 转为 CEP 需要四项变更,以涵盖完全符合欧洲药典(Ph. Eur.)对活性物质及相应药品要求所需的伴随变更。在一个案例中,主管当局要求进行第五项变更,以涵盖从内部要求转为欧洲药典要求的情况。尽管主管当局的平均批准时间为 4.6(±2.1)个月(范围 2-8 个月),但从合同研发与生产组织(CDMO)收集数据和生成变更到相应主管当局批准,总体耗时 15.2(±2.8)个月(范围 11-20 个月)。在大多数方面都达成了良好的一致,但当欧洲药典要求的实施包括删除或扩大验收标准时,监管专业人员和主管当局在分类上存在相当不同的意见,导致同一变更在不同的欧洲经济区国家分别被批准为 IA 型、IB 型和 II 型变更。
漫长的准备时间和不一致的变更分类阻碍了转向新 CEP 或添加新活性物质供应商的进程。变更法规效率的提升将有助于更快地实施变更,确保供应链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