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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通过全国性回顾性队列分析发现,产前皮质类固醇(ACS)在给药后 2 小时即可降低极早产儿(23??~31??周)死亡率,最佳起效间隔为 12 小时至 14 天,优于传统认知的 1~7 天。结果为 ACS 紧急使用及重复给药时机提供了关键证据,有望优化临床管理策略。
研究背景与目的
产前皮质类固醇(ACS)是降低早产儿死亡率的核心干预措施,传统认为其最佳作用时间为分娩前 1~7 天,但对起效最快时间、持续效应及超 7 天的效果仍存争议。多数研究将给药间隔作为分类变量,导致难以精确界定 ACS 的有效时间窗。本研究通过加拿大新生儿网络(CNN)和加拿大早产网络(CPTBN)的全国性队列数据,首次将 ACS 给药至分娩的间隔作为连续变量,探讨其与新生儿死亡率及严重神经损伤(如 Ⅲ-Ⅳ 级脑室内出血、脑室周围白质软化)的关联,以明确 ACS 的最早起效时间、最佳作用窗及效应持续时间。
研究设计与方法
数据来源与人群
研究纳入 2018-2021 年加拿大 31 个 Ⅲ 级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的 7950 例单胎及双胎早产儿(胎龄 23??~31??周),排除三胎以上、先天畸形、ACS 给药间隔≥8 周等情况。暴露因素为 ACS 首次给药至分娩的间隔(以小时、天、周为单位),对照组为未暴露于 ACS 的新生儿。主要结局为新生儿死亡率,次要结局为死亡率或严重神经损伤的复合终点。
统计分析
采用限制性立方样条(5 个节点)建模分析连续间隔与结局的非线性关系,调整 maternal age、胎次、妊娠高血压疾病、小于胎龄儿等混杂因素,并按胎龄(≤28 周 vs >28 周)及单双胎进行亚组分析。
关键结果
队列特征
研究对象中,15% 未接受 ACS,29% 在分娩前 <24 小时给药,32% 在 24 小时~7 天给药,11% 在 8~14 天给药,14% 在> 14 天给药。总体新生儿死亡率为 8%,复合终点发生率为 14%。未接受 ACS 的母亲更年轻,初产率、双胎妊娠、高血压及妊娠期糖尿病比例更低,而院外分娩率更高。
连续间隔的效应分析
- 快速起效性:ACS 给药后 2 小时即可观察到死亡率降低(调整风险比 [ARR]=0.83, 95% CI 0.70-1.00),12 小时后效应达平台期(ARR=0.56, 95% CI 0.40-0.78),提示药物可能通过非基因组通路快速起效。
- 最佳作用窗:给药间隔 12 小时至 14 天时,死亡率降低最显著,且效应持续稳定至 2 周。
- 效应衰减:给药后 4 周,死亡率降低效应不再显著(ARR=0.82, 95% CI 0.56-1.20),5 周时风险比接近 1(ARR=0.99),表明 ACS 的保护作用通常不超过 4 周。
- 亚组一致性:上述模式在≤28 周与 > 28 周早产儿、单胎与双胎中一致,提示效应不受胎龄及多胎因素影响。
分类间隔的验证分析
传统分类分析显示,24 小时~7 天及 8~14 天给药组的死亡率降低最显著(ARR 分别为 0.50 和 0.51),但 < 24 小时给药组仍有显著保护作用(ARR=0.75),支持即使临近分娩时给药仍有临床获益。
讨论与临床意义
核心发现突破
本研究证实 ACS 的保护效应从给药后 2 小时开始,最佳时间窗为 12 小时至 14 天,显著宽于传统的 1~7 天。这一结果挑战了 “ACS 需在分娩前至少 24 小时给药” 的传统认知,提示对于紧急早产(如预计数小时内分娩),仍应及时给予 ACS。此外,效应持续至 4 周的发现,为临床决策中重复给药(“救援性 ACS”)的时机提供了依据 —— 若首次给药已超过 2 周,重复给药可能仍有必要。
与其他研究的异同
与 Norman 等的欧洲队列研究一致,本研究观察到 ACS 快速起效及长期效应,但最佳窗更宽,可能与加拿大队列纳入更小胎龄儿(平均暴露胎龄 26~28 周)有关。而 WHO ACTION-I 试验因纳入孕晚期(平均 31 周)及低资源地区人群,未观察到 24 小时内效应,提示不同人群的药物反应可能存在差异。
局限性与展望
研究为观察性设计,无法完全排除残余混杂(如未记录的早产病因),且长间隔组样本量较小导致估计精度较低。此外,无法区分倍他米松与地塞米松的效应差异,但加拿大以倍他米松为主,且系统评价显示两者在降低死亡率及脑室内出血方面无显著差异。未来需更大样本研究验证长间隔效应,并探索种族、社会因素的影响。
结论
本研究通过连续变量建模,精准刻画了 ACS 给药间隔与新生儿结局的动态关联,证实其快速起效性(2 小时)、持久效应(至 4 周)及更宽的最佳窗(12 小时~14 天)。这些发现支持对紧急早产病例立即启动 ACS,并建议在首次给药后 2 周内谨慎评估重复给药的必要性。研究结果有望推动临床指南更新,优化全球早产儿管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