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湿地保护法实施成效、系统完善及对生态健康的影响研究

【字体: 时间:2025年05月21日 来源:Wetlands Ecology and Management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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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湿地保护法律实施中管理体系不畅、法律责任框架不科学、占用补偿缺失等问题,研究人员开展中国湿地保护法实施效果与体系完善研究,发现法律推动保护框架构建、生态修复强化等成效,对完善湿地保护法治具重要意义。

  
自 1949 年以来,中国湿地保护历经五个阶段:湿地保护意识启蒙、湿地资源调查、抢救性保护、综合保护及最终法律保护体系的确立;而自 1992 年起,中国湿地保护立法则经历了探索、发展及最终制度建立三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后,中国各地开展湿地保护地方立法,形成了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框架。湿地保护与修复得到加强,湿地面积持续增加,执法与司法保护力度加大,湿地相关保护标准得以建立,国际保护与合作也显著提升。然而,中国湿地保护法的实施面临一些困难,包括管理体系不够顺畅、法律责任框架不够科学以及占用补偿机制缺失。有必要进一步理顺湿地管理体系,强化法律责任设定,并规范占用补偿法律制度,以推动中国湿地保护法的良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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