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领域女性自主权提升:土地获取模式与性别差异对生产力的影响机制研究

【字体: 时间:2025年06月21日 来源:Land Use Policy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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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研究针对贝宁农业领域女性生产力低下问题,通过2819户农户调查数据,揭示土地获取模式与性别差异对生产力(PL和CP)的影响机制。发现女性土地所有者生产力反超男性(PL达131%,CP达135%),但仅7%女性拥有土地所有权。研究为制定性别包容性土地政策(如继承权改革)提供实证依据,对消除农村贫困、实现SDG5(性别平等)具有重要政策价值。

  

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农业作为经济支柱却长期面临性别生产力鸿沟。贝宁的田野调查显示,尽管女性贡献了60%-80%的粮食生产,但她们仅拥有15%的农业用地。这种矛盾现象背后,是根深蒂固的习俗壁垒——女性主要通过捐赠(15.91%)、借贷(48.94%)等间接方式获取土地,而男性54%拥有所有权。更严峻的是,女性平均生产力比男性低25%,这种差距如何打破?来自贝宁国家统计与人口研究所的团队在《Land Use Policy》发表的研究,通过2819户农户(含899女性户主)的横断面调查,揭示了土地获取模式与性别交互作用对生产力影响的深层机制。

研究采用多阶段抽样,使用SPSS 16和R4.4.0进行统计分析。关键指标包括:净边际收益(NMi=GVPi-TCi)、劳动生产力(PL=MNi×MOi-1)和资本生产力(CP=MNi×(CTi+VMOi)-1),其中女性劳动日折算系数为0.75人日。

家庭特征分析
数据显示,女性户主88%能获取土地但仅7%拥有所有权,而男性对应数据为39%和54%。采用间接获取模式的女性,其PL仅为男性的85%。引人注目的是,未婚女性PL比已婚女性高217%,凸显婚姻状态对女性资源掌控的关键影响。

土地生产力的性别分化
通过购买/继承土地的妇女展现出惊人潜力:其PL(131%)和CP(135%)均超越男性。相比之下,借贷土地的男女生产力差距最大(女性PL仅为男性73%)。这种"所有权溢价效应"印证了Holden和Ghebru在埃塞俄比亚的发现,但与肯尼亚Owoo的研究结论相左,暗示制度环境的关键调节作用。

结论与政策启示
研究提出三重突破路径:首先,推动土地确权改革,将女性继承权写入《贝宁土地法典》;其次,建立性别响应式信贷机制,解决女性抵押物短缺问题;最后,针对未婚/寡妇等弱势群体设计专项扶持政策。该成果为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农村妇女赋能计划"提供了量化依据,证实保障土地权属(Tenure Security)可使女性农业收入提升40%,对实现非洲2063议程目标具有战略意义。

这项研究的创新性在于首次量化了婚姻状态对女性生产力的调节效应,并验证了"性别-获取模式"交互作用的非线性特征。正如Dedehouanou Houinsou团队强调的,真正的女性赋能(Empowerment)需要同时突破法律壁垒和社会规范,而这正是后续研究的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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