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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冠心病和/或心肌病患者使用1C类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安全性探讨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来源:Progress in Cardiovascular Diseases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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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本综述基于CAST试验历史局限性,探讨1C类抗心律失常药(AADs)在冠心病(CAD)/心肌病患者中的潜在安全性。通过再灌注治疗、心衰药物及心脏影像学进展,为既往禁忌人群(如非梗阻性CAD无缺血者、ICD保护的心肌病患者)提供重新评估依据,呼吁更新临床指南。
机制与适应症
1C类抗心律失常药(如氟卡尼、普罗帕酮)通过钠通道阻滞发挥强效节律控制作用,是房颤(AF)、室上性心动过速(SVT)的一线治疗选择。然而,现行指南限制其用于结构性心脏病(SHD)或冠心病(CAD)患者,主要基于1989年CAST试验的警示——心肌梗死(MI)后使用1C类AADs可能增加死亡率。
使用限制
2023年ACC/AHA/HRS指南明确禁止1C类AADs用于CAD、心衰(HF)、窦房结功能障碍等患者。但该限制源于早期再灌注技术缺失时代的数据,而现代血运重建(如PCI)和心衰药物治疗(如β受体阻滞剂)已显著改善患者预后。
CAD患者的安全性新证
近期研究提示,1C类AADs在非活动性缺血或无心肌瘢痕的CAD患者中可能安全。关键证据包括:
心肌病患者的特殊考量
对于非缺血性心肌病(NICM)伴频发PVCs患者,1C类AADs可能通过抑制异位节律改善左室射血分数(LVEF)。ICD的存在为这类患者提供了安全网:
结论与展望
1C类AADs的禁忌症需结合现代医疗进展重新审视。未来研究应聚焦:
核心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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