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文化语境下的离婚:中国大陆婚姻政策变迁

【字体: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来源:Family Trans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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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综述系统梳理了中国大陆71年(1950s-2020s)离婚政策的文化演变轨迹,创新性地提出"社会主义理想主导(1950s-1970s)-个人主义智慧崛起(1980s-1990s)-家庭主义规范复兴(2000s-)"三阶段文化范式,揭示了政策制定者(policymakers)、法律从业者(legal officials)和公众个体(individuals)在多元文化价值共存互动中的动态博弈,为理解东亚儒家福利模型(Confucian welfare model)提供了新视角。

  

文化语境下的离婚政策演变

ABSTRACT章节显示,中国大陆离婚政策的独特发展路径已成为学术关注焦点。通过系统回顾71年文献,研究揭示了政策变迁背后深刻的文化动力学机制。

社会主义理想主导期(1950s-1970s)

新中国成立初期,婚姻政策深刻体现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1950年《婚姻法》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强调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此阶段政策制定者(policymakers)将离婚视为解放妇女、打破封建宗法的重要工具,公共官员(public officials)在基层积极推行新式婚姻观念。文献显示,该时期离婚率上升被解读为社会主义理想战胜封建残余的体现。

个人主义智慧崛起期(1980s-1990s)

改革开放带来价值观念转型。1980年修订的《婚姻法》增加"感情破裂"作为离婚标准,反映个体情感需求在法律层面的确认。市场经济推进过程中,法律从业者(legal officials)开始注重保护个人财产权益,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明确夫妻财产分割原则。研究指出,此阶段离婚政策呈现"去政治化"特征,个人幸福逐渐成为婚姻关系的核心考量。

家庭主义规范复兴期(2000s-)

新世纪以来出现文化价值回调现象。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简化离婚程序后,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出台限制"冲动离婚"的司法解释。这种政策调整折射出当代中国文化场域中,传统家庭伦理与现代个人主义的复杂博弈。最新研究显示,政策制定者试图在保障个体权利与维护家庭稳定间寻找新平衡。

文化动力学分析

研究强调,三个阶段并非简单线性替代,而是呈现文化价值的层叠共存。社会主义平等观念、个人权利意识与传统家庭伦理构成持续互动的"文化三元组"。这种动态平衡特征为理解东亚儒家福利模型(Confucian welfare model)提供了典型案例,也预示着未来政策可能走向多元价值整合的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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