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性视力障碍(CVI)的漏诊反思:诊断时机与严重程度关联性的回顾性研究及其临床意义

【字体: 时间:2025年09月14日 来源:Ophthalmic and Physiological Optics 2.4

编辑推荐:

  本综述系统回顾了194例脑性视力障碍(CVI)患儿的诊疗数据,揭示其平均诊断年龄高达4.6岁,且轻度CVI更易被延迟诊断。研究强调早期筛查(如CVI Range评估工具)和跨学科协作对改善患儿视觉功能与生活质量的关键作用,呼吁建立标准化筛查流程及提升临床医生对CVI的认知与诊断信心。

  

摘要

脑性视力障碍(Cerebral Visual Impairment, CVI)是发达国家儿童视觉损伤的首要原因。本研究通过回顾性分析2008年至2018年间单中心的194例CVI患儿医疗记录,旨在明确CVI的诊断年龄、时间节点及其与疾病严重程度的关系。研究发现,患儿首次眼科就诊平均年龄为3.6±4.4岁,而CVI确诊平均年龄为4.6±4.7岁,从首次就诊到确诊平均延迟1.0±1.9年。约59%的患儿在首次就诊时即被诊断,这些患儿通常CVI严重程度更高(CVI Range Rating 2评分均值为4.75),而延迟诊断(第3次及以上就诊确诊)的患儿评分更高(均值6.24),提示轻度CVI更易被漏诊。研究强调早期筛查、标准化评估工具(如CVI Range)及跨学科协作对改善预后的重要性。

方法

研究经机构审查委员会批准,纳入0-21岁、经眼科医生诊断为CVI的患儿,排除自闭症谱系障碍患者以保持队列同质性。诊断依据包括:(1)后视觉通路损伤的病史(如神经影像学异常);(2)CVI筛查问卷或针对性视觉病史;(3)无法用前视觉通路异常解释的视觉功能损伤;(4)视觉感知/功能视力缺陷证据。数据提取涵盖人口学特征、就诊时间、CVI Range评分(Rating 2作为严重程度指标,分数越低表示功能视力越差)及合并症。统计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诊断时间与CVI Range评分的关系,并控制年龄变量。

结果

194例患儿中,42.8%为女性,78%为白种人。CVI确诊延迟现象显著,27%的患儿需3次及以上就诊方能确诊,最长延迟达9.2年。CVI Range评估显示,评分与诊断时机显著相关(p=0.0002),早期确诊者多处于Phase I(评分0-3)或低Phase II(评分4-7),而延迟确诊者多位于高Phase II或Phase III(评分8-10)。视觉功能评估方法因严重程度异质:Phase III患儿61%可完成optotype视力测试,而Phase I患儿更多依赖penlight反应测试(35%)。主要病因包括脑损伤(27.8%)、缺氧/缺血(20.1%)和脑结构异常(17.5%),共病中癫痫(30.4%)和脑性瘫痪(47.9%)常见。2016-2018年诊断例数较2008-2011年增长3倍,反映临床认知度提升。

讨论

CVI诊断延迟的主因包括缺乏标准化诊断标准、验证性评估工具不足及临床医生认知有限。轻度CVI患儿因症状隐匿更易被忽视,导致错过视觉康复关键期(0-3岁)。研究呼吁:(1)建立高风险患儿(如脑损伤、脑瘫患儿)的早期筛查流程;(2)推广已验证问卷(如Dutton 11问题、Measure of Early Vision Use);(3)加强儿科医生与眼科医生的CVI教育培训。尽管CVI Range广泛使用,其信效度局限(如COSMIN标准下可靠性不足),需开发更严谨工具(如Visual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VFCS)。本中心通过设立跨学科CVI门诊(含眼科医生、职业治疗师、视觉教育师)及电子化筛查系统,显著提升早期诊断率。

结论

CVI严重程度影响诊断时机,轻度病例存在显著漏诊风险。早期筛查与诊断是改善视觉功能、神经发育结局及生活质量的核心。未来需推进多中心前瞻性研究、优化筛查算法,并将CVI评估整合至高风险患儿的常规随访中。

作者贡献

Melissa L. Rice负责概念设计、稿件撰写;Terry L. Schwartz参与数据整理与编辑;Jillian Bulman完成数据管理与分析;Li Lin协助统计分析;Karen Harpster贡献概念设计与稿件修订。

资助与利益冲突

本研究无专项资助,作者声明无利益冲突。

相关新闻
生物通微信公众号
微信
新浪微博
  • 急聘职位
  • 高薪职位

知名企业招聘

热点排行

    今日动态 | 人才市场 | 新技术专栏 | 中国科学人 | 云展台 | BioHot | 云讲堂直播 | 会展中心 | 特价专栏 | 技术快讯 | 免费试用

    版权所有 生物通

    Copyright© eBiotrad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信箱:

    粤ICP备090634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