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与威尔士警察数据揭示:单次与重复性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差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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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28日
来源:Journal of Sexual Aggression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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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综述基于英格兰与威尔士三大警局数据,系统比较了男性(MSO)与女性(FSO)性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特征、受害对象、案件处理结果及犯罪历史上的差异。研究发现,尽管女性嫌疑人占比低(6.9%),但重复犯罪者在犯罪次数和受害者数量上与男性无显著差异;然而女性被起诉率显著较低(p<0.001),提示司法系统存在性别偏差。研究强调需提升对女性性犯罪者的专业认知(如FSOs风险意识),并修正政策以保障追责公平性。
女性性犯罪者(FSOs)的研究长期以来处于边缘地位,这与社会文化中将女性视为“照顾者”的刻板印象、对女性所犯罪行的严重性低估、以及受害者因 perpetrator 性别而 reluctant 报案等因素密切相关。相较于男性性犯罪者(MSOs),官方统计中FSOs的占比通常仅为2%-5%,但 victimisation surveys 揭示的实际比例可能高达12%-20%,表明存在严重的 under-reporting 与 under-identification 问题。现有研究多基于临床、监狱或逮捕数据,或样本量较小,且集中在美国地区,缺乏基于大规模警察数据、涵盖未定罪嫌疑人的系统性比较。
本研究依托“Operation Soteria Bluestone (OSB)”项目,分析了2019年至2021年间英格兰与威尔士三个警局记录的性犯罪数据,涵盖163,938起犯罪、28,543名嫌疑人与95,604名受害者。经排除性别信息缺失者后,最终样本包括159,025起犯罪、24,442名嫌疑人(女性占6.9%,男性占93.1%)及91,403名受害者。嫌疑人按性犯罪报告次数分为“单次嫌疑人”(仅涉及一次性犯罪报告)与“重复嫌疑人”(涉及≥2次报告)。分析涵盖人口统计学特征、受害者属性(性别、年龄、与嫌疑人关系)、犯罪类型(强奸、接触性犯罪、非接触性犯罪)、案件处理结果(起诉、受害者撤诉、法律程序终止等)及犯罪历史(按 offence type 分类)。统计方法包括卡方检验、ANOVA及 Bonferroni 校正。
女性嫌疑人更可能为单次犯罪者(48.9% vs. 男性37.0%),且更可能仅涉及性犯罪(无其他犯罪记录)。重复嫌疑人中男性占比显著更高(96.2%),但男性和女性重复嫌疑人在性犯罪报告数量(F=1.24, n.s.)及受害者数量(F=0.06, n.s.)上无显著差异。女性嫌疑人年龄显著低于男性(p<0.001)。
女性嫌疑人(无论单次或重复)更可能针对男性受害者(约45% vs. 男性嫌疑人12%-14%)、低龄受害者(1-15岁)及亲属(如单次女性嫌疑人28.7% vs. 男性17.5%);男性嫌疑人则更可能针对女性受害者、伴侣(如单次男性29.5% vs. 女性14.5%)及陌生人。重复嫌疑人的受害者低龄化趋势更明显。
女性嫌疑人显著更少涉及强奸(仅6.5% vs. 男性45.0%),而更多涉及接触性犯罪(86.0% vs. 男性47.1%)。重复嫌疑人中,非接触性犯罪占比高于单次嫌疑人。
女性嫌疑人被起诉的概率显著低于男性(单次:2.7% vs. 7.5%;重复:8.7% vs. 20.1%),而因“法律程序终止”(如证据不足)和“无指控结案”的比例更高。重复嫌疑人被起诉的概率高于单次嫌疑人。
无论性别,犯罪历史中最常见的 offence type 均为“暴力侵害人身罪”。女性重复嫌疑人的犯罪历史中,“暴力侵害人身罪”(43.2%)和“公共秩序罪”(15.7%)占比高于男性重复嫌疑人(38.6%和10.6%)。男性单次与重复嫌疑人的犯罪历史差异比女性更显著。
本研究通过警察数据(而非定罪数据)揭示,尽管FSOs在重复犯罪“量”上与MSOs无差异,但其被追责的“质”(即起诉率)存在显著性别偏差,这可能源于 authorities 对女性犯罪严重性的低估、陪审团对轻罪女性定罪意愿低、或案件更易被视为 fabrication。与既往研究一致,FSOs更多针对男性、儿童及亲属,而MSOs更多针对女性、伴侣及陌生人。
在犯罪历史上,FSOs的 overall reoffending rates 仍低于MSOs,但本研究基于 police reports 发现的女性重复犯罪率(13%)高于以往基于 conviction data 的报道(1%-5%),提示 official figures 可能严重低估FSOs的实际犯罪规模。
数据缺失(如部分变量缺失超40%)、三警局样本的代表性、关系类别(如“亲属”含生物学与继亲属)及犯罪情境细节的缺乏是本研究的局限性。未来需深入探讨犯 lone vs. co-offending、犯罪类型对案件结果的影响,并纳入心理学变量。
研究发现凸显了当前性犯罪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性别惩罚鸿沟”(如英格兰与威尔士《性犯罪法(2003)》规定仅男性可犯“强奸罪”,女性类似行为被归为“接触性犯罪”导致刑罚差异)。需更新法律以 ensure accountability regardless of perpetrator’s sex,并加强专业人员对FSOs的认知培训,提升受害者识别、报告及案件处理效率。
尽管男性性犯罪嫌疑人在数量上占主导,但女性重复性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次数与受害者数量上与其男性 counterpart 相当,却面临系统性起诉不足。研究呼吁学界、政策制定者及司法机构摒弃性别刻板印象,正视女性性犯罪者的存在与危害,以实现更公正的犯罪防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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