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nomies》:Artificial Intelligence, ESG Governance, and Green Innovation Efficiency in Emerging Econom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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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量化回归模型(STIRPAT框架)分析突尼斯2000–2023年低碳转型路径,揭示可持续金融(SFIN)显著降低碳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LRENEW)与化石能源(LFOSS_EN)分别呈负向/正向影响,而生态创新(ECO_INN)仅在高端排放区制起效。研究为半工业化经济体提供基于金融锚定、能源约束的分布敏感性政策启示。
摘要
本研究以突尼斯为典型案例,探讨新兴经济体在数字化转型与环境治理双重挑战下,可持续金融(Sustainable Finance, SFIN)、生态创新(Eco-innovation, ECO_INN)及能源结构对碳强度(Carbon Intensity, LCARB_INT)的异质性影响。基于2000–2023年季度数据,采用分布敏感的量化回归方法(Quantile Regression),突破传统均值模型的局限,揭示变量在不同排放区制下的非线性作用机制。
引言
突尼斯作为半干旱气候脆弱型经济体,面临化石能源依赖度高(当前能源结构中97%为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目标与现实差距大等挑战。其国家自主贡献(NDC)承诺2030年碳排放强度较2010年降低45%,但财政与制度约束使低碳转型路径充满不确定性。现有文献多关注平均效应,缺乏对金融、创新与能源结构协同作用的分布异质性分析。
文献综述与假设发展
假设1提出可持续金融通过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改善风险定价,持续抑制碳强度,而生态创新因吸收能力不足与技术扩散滞后,可能呈现先增后降的过渡性效应。假设2基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理论,预期收入与碳排放呈倒U型关系,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可降低碳强度,化石能源消费则加剧碳锁定(Carbon Lock-in)。假设3强调经济开放度(OPEN_IND)与人口压力(DEMOG)通过规模效应与消费渠道推升排放。
数据与方法
研究采用季度数据(N=96),碳强度定义为CO2排放量与实际GDP比值。可持续金融整合OECD气候标记流、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绿色经济融资设施(GEFF)及绿色气候基金(GCF)数据,生态创新以Y02类环境专利占比衡量。模型基于STIRPAT框架,对数化连续变量以弹性系数解释,采用量化回归与移动区块自助法(Moving-block Bootstrap)捕捉τ=0.10–0.90分位点的异质性。
实证结果
描述性统计显示突尼斯碳强度波动较小(均值6.216,标准差0.085),可持续金融与可再生能源分布右偏,反映政策干预的间歇性特征。单位根检验支持多数变量为平稳序列。OLS结果验证可持续金融显著负向影响碳强度(β=-0.072),可再生能源与化石能源系数分别为-0.038与0.231,支持假设2。生态创新系数不显著,部分支持假设1。量化回归进一步揭示:可持续金融在高端分位点(τ=0.90)效应更强(-0.091),生态创新仅在τ=0.90时显著(-0.051),可再生能源的减排效果随排放强度上升而增强。开放度与人口压力在低分位点显著推升排放,支持假设3。稳健性检验(BSQR、FGLS-AR(1))与格兰杰因果分析均佐证结论可靠性。
讨论
突尼斯的低碳转型呈现“金融锚定但能源约束”特征:可持续金融通过定向信贷与绿色债券稳定降低排放,而化石能源主导的能源结构构成核心障碍。生态创新的滞后效应源于研发投入不足与技术转化壁垒,需通过治理优化(如董事会结构改革、性别多样性提升)激活其潜力。与摩洛哥、埃及等区域国家相比,突尼斯可再生能源部署进度滞后,凸显电网整合与监管稳定的迫切性。政策层面需围绕税收分类、披露验证、电网改革设计协同方案,以破解碳锁定。
结论与政策启示
研究强调可持续金融工具(如绿色债券、混合金融)的可信度与可扩展性是半工业化经济体转型基石。能源部门需通过竞价招标、电网接入规则现代化加速可再生能源替代,创新政策应强化专利商业化与技术转移。未来研究可拓展至多国面板数据,结合企业级数据深化机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