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的溢出效应:客户的环保处罚暴露与供应商的绿色创新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Spillover effects of punishments: customers' environmental penalty exposure and suppliers’ green 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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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10月14日
来源: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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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境处罚(EP)暴露已被认为是影响受罚企业绿色创新(GI)的重要因素。然而,这些处罚的溢出效应,尤其是在供应链关系背景下的溢出效应,尚未得到充分探讨。本研究试图填补这一空白,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探索客户的环境处罚暴露对其供应商绿色创新的溢出效应。我们利用2007年至20
摘要:环境处罚(EP)暴露已被认为是影响受罚企业绿色创新(GI)的重要因素。然而,这些处罚的溢出效应,尤其是在供应链关系背景下的溢出效应,尚未得到充分探讨。本研究试图填补这一空白,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探索客户的环境处罚暴露对其供应商绿色创新的溢出效应。我们利用2007年至2022年间从已上市中国企业中手工收集的企业层面环境处罚数据,研究结果表明,客户的环境处罚暴露显著促进了供应商的绿色创新,显示出供应链内部的溢出效应。此外,我们考察了影响这一效应的调节因素,重点关注客户-供应商关系的异质性特征。具体而言,我们发现客户集中度和稳定性会强化客户环境处罚暴露对供应商绿色创新的正向溢出效应。相反,当客户与供应商在地理上分散时,这一效应会被削弱。本研究不仅从供应链视角阐明了客户环境处罚暴露对供应商绿色创新的溢出效应,也为提升绿色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启示。引言:随着环境问题的治理日益成为全球共识,绿色创新(GI)已成为一个关键的焦点(Li and Ramanathan, 2024),它指的是涉及绿色产品设计、节能、污染预防、废物回收或环境管理的创新(Chen et al., 2006)。据报道,2025年全球绿色专利申请量增长约20%,凸显了对绿色创新的强力推动。绿色创新不仅促进可持续发展,还提升了企业的竞争性差异化(Andersen, 2021)。然而,由于其较长的开发周期、显著的风险以及双重外部性,许多企业在投资绿色创新时仍犹豫不决(Xiang et al., 2022)。在平衡社会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同时促进企业绿色创新的挑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Stoj?i?, 2021)。强制性环境规制在激励企业追求绿色创新方面至关重要(Zhang et al., 2020)。通过对违规企业施加处罚,这些规制起到威慑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创新举措(Li et al., 2023)。先前的研究表明,环境处罚(EP)暴露显著影响受罚企业的绿色创新努力(Li and Ramanathan, 2024; Li et al., 2023; Zhang et al., 2020)。环境执法的这一创新增强效应与波特假说相呼应,该假说认为设计良好的环境规制可以刺激创新,而不仅仅是施加合规成本(Porter and Linde, 1995)。鉴于环境规制的威慑效应可以溢出,环境处罚暴露可能不仅影响受罚企业,还可能影响其关联企业(Chen and Zhan, 2022)。然而,关于这种供应链内部溢出效应的实证证据仍然有限。特别是,波特假说几乎完全在受规制企业的层面被检验;监管压力是否能够跨越组织边界传播以刺激供应链伙伴的绿色创新,在理论上仍未充分发展,实证上也不清楚。作为关键的利益相关者,客户对供应商行为具有显著影响(Chicksand, 2015; Kim and Zhu, 2018; Wu, 2015)。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在供应链中孕育了溢出效应(Isaksson et al., 2016; Wei et al., 2023; Yang et al., 2024; Zheng et al., 2024)。客户的环境处罚暴露,即政府机构对客户施加的环境处罚,可能会溢出影响供应链中供应商的绿色创新(Lin et al., 2024)。例如,为应对美国环境保护署(EPA)针对违规行为施加的重大环境处罚,苹果公司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强对其上游供应商的环境监督。具体而言,苹果的《供应商行为准则》要求供应商采用对环境负责任的制造实践,从而促进其运营的可持续性,并可能提升供应商的绿色创新。另一个例子是中国的紫金矿业集团。在面临政府施加的重大环境处罚后,该公司引入了绿色采购政策,要求上游供应商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强调废物回收的循环生产模式,这同样可能促进供应商的绿色创新。尽管此类溢出效应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但客户环境处罚暴露在刺激供应商绿色创新中的作用在先前研究中尚未得到充分探讨。本研究试图通过实证考察客户环境处罚暴露与供应商绿色创新之间的相关性来填补这一空白。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我们提出企业必须关注关键利益相关者的诉求——那些其诉求具有权力、合法性和紧迫性的利益相关者(Freeman, 1984; Mitchell et al., 1997)——因为这样做对于组织生存和绩效具有工具性作用(Donaldson and Preston, 1995; Kim, 2017)。这一理论视角特别适合我们的研究问题。客户-供应商关系是一个典型的利益相关者情境,在此情境中客户掌控采购订单,这是供应商赖以生存的关键资源(Frooman, 1999; Han et al., 2023)。因此,我们认为当客户经历环境处罚暴露时,其利益相关者诉求的重要性(显著性)会提升。具体而言,环境处罚暴露公开地挑战了客户的组织合法性,并提升了恢复环境合规的紧迫性(Li and Ramanathan, 2024; Li et al., 2023)。因此,客户从常规交换伙伴转变为决定性利益相关者,使其环境诉求对供应商具有强制力(Mitchell et al., 1997)。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更可能以实质性的绿色创新回应,而不是象征性合规等替代性调整。这是因为实质性绿色创新提供了可验证的合规证据,并支持客户的合法性恢复,使其成为策略上占主导地位的反应。同时,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力取决于其交换活动所嵌入的关系情境(Frooman, 1999)。因此,客户环境处罚暴露转化为供应商绿色创新的程度,会随客户-供应商关系的结构特征而变化,即客户集中度、关系稳定性和地理分散度,这些特征塑造了溢出效应的强度。为检验我们的假设,我们利用2007年至2022年间从已上市中国企业中手工收集的企业层面环境处罚数据。我们的研究发现,客户的环境处罚暴露对供应商的绿色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该结果在各种分析检验中保持稳健。该效应通过利益相关者压力机制起作用:客户的环境处罚暴露作为一种监管施加的冲击,提升了客户的重要性并产生了持久的上游升级预期,导致供应商将客户的环境诉求解读为可信的指令,并通过环境升级以主动的绿色创新回应。我们进一步发现,这种正向溢出效应取决于客户-供应商关系的结构特征。当客户集中度高且关系更稳定时,该效应更强,这些条件增强了客户环境诉求的可信度和环境升级的可行性。相比之下,地理分散会削弱该效应,因为它破坏了客户环境承诺的感知可信度,并降低了环境升级的激励相容性。我们的研究对现有研究做出了多项贡献。首先,我们通过证明强制性环境执法的创新后果沿供应链联系向上游扩散,将波特假说从受规制企业层面扩展到供应网络层面:对客户施加的处罚会诱导未直接受罚的供应商进行绿色创新。其次,我们丰富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展示了利益相关者的监管暴露如何提升其诉求的重要性,并引发依赖其资源的交换伙伴的实质性回应;我们进一步识别了客户-供应商关系的结构特征(即客户集中度、稳定性和地理分散度),这些特征调节了提升的利益相关者重要性转化为供应商绿色创新的程度。第三,我们通过对绿色供应链管理研究的贡献,表明强制性监管执法构成一种独特的治理机制。与客户的自愿性环境举措(Wang et al., 2024; Wei et al., 2023; Yang et al., 2024)相比,公开施加的处罚会触发可见的合法性危机和持续的监管审查,从而强化了向上游传播的环境诉求的可信度和可执行性。章节片段:环境处罚暴露与绿色创新——强制性环境规制通过立法和行政规定,增强了企业的环境合法性压力,迫使污染者采取可持续实践(Li et al., 2023)。面对巨额罚款的威胁,企业可能感到有动力遵守这些规制所确立的环境标准(Wang et al., 2023)。绿色创新包括产品设计、污染预防和环境管理方面的进步,起到……样本与数据——我们的初始样本包括2007年至2022年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中国企业。我们选择2007年作为起点,以保证不同年份之间会计信息的一致性,鉴于中国在那一年对上市公司实施了新的会计准则(Quan et al., 2021)。我们将2022年指定为样本期间的终点,因为中国生态环境部实施了办法……主要发现——表1展示了变量之间的描述性统计和 correlation 系数。我们发现客户环境处罚暴露与供应商绿色创新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r = 0.097, p < 0.01),初步支持了我们的主要假设。为评估多重共线性的可能性,我们计算了所有回归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平均VIF为1.09,最大值为1.28。鉴于这些值显著低于……讨论——本研究考察了客户的环境处罚暴露如何在供应链关系中向上游传递并影响供应商的绿色创新。尽管先前研究表明环境处罚能刺激直接受罚企业的绿色创新(Li et al., 2023; Tian and Yae, 2024),但强制性执法效应的网络层面扩散及其扩散发生的条件,在理论上仍未充分发展。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并运用手工收集的已上市企业层面环境处罚数据……CRediT作者贡献声明:邹红辉(Honghui Zou):撰写——原稿,项目管理,资金获取,数据管理,构思。王倩(Qian Wang):撰写——原稿,资金获取,形式分析,构思。赵黎明(Liming Zhao):验证,监督,资源,形式分析。蒋艳(Yan Jiang):监督,项目管理,方法论,调查。利益冲突声明:作者声明他们没有利益冲突。致谢:本文受中国福建省青年人才培养基金会(项目编号:2025350600)、福建省社会科学院项目(项目编号:FJ2025C169; FJ2025C155; FJ2026C03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编号:25YJC790117)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编号:72602076)资助。邹红辉|王倩|赵黎明|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