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文献研究了更严格的环境法规的各种影响,这些研究极大地加深了我们对环境法规利弊的理解。关于其成本方面,大多数研究指出法规会减少就业、投资、产出和全要素生产率(TFP)(例如,Greenstone, 2002),但也有一些研究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例如,Berman和Bui, 2001)。另一部分较少的但重要的文献则探讨了环境法规是否以及如何影响市场结构和产品价格。更严格的法规可能会抑制企业进入市场并促使企业退出(Henderson, 1996; List等人, 2003),从而减少竞争(Ryan, 2012)。最近的研究试图量化能源成本传导(Ganapati等人, 2020)、环境法规对企业市场力量的影响(Fowlie等人, 2016; Marin等人, 2018)以及重新分配劳动力相关的过渡成本(Walker, 2013)。
本文评估了环境法规对存活企业市场力量的影响,通过企业的利润率来衡量。更严格的环境法规会迫使污染减排效率较低的企业退出市场,而效率较高的企业则会生存下来(Hopenhayn, 1992)。存活下来的企业因为市场集中度提高而获得了更多市场力量。我们的实证研究关注的是中国21世纪初对造纸行业排放的限制性水质法规。虽然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始对纸浆和造纸行业的污染物进行控制,但作为该国主要造纸产地的山东省,在2003年实施了比其他省份更为严格的地方性排放强度控制政策。这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省份间监管力度差异的数据,从而用于识别分析。研究发现,实施更严格法规后,山东省的存活企业获得了更大的市场力量。该法规还提高了企业的边际成本,加之较高的利润率,使得企业能够收取更高的价格。
本文对文献做出了两项贡献。首先,我们提供了新的证据,说明环境法规是否以及如何影响企业的市场力量,这既有助于扩展关于法规影响的文献范围,也有助于 China 环境政策相关研究的不断发展。我们使用了包含投入、收入、产出和产品价格直接测量的全面企业级数据集,来估计法规对利润率的影响。尽管这一结果对于理解法规成本如何在企业间分配并向消费者转嫁至关重要(Fullerton和Muehlegger, 2019),但它却鲜受关注。中国为这一研究提供了特别有用的背景。尽管早期有人批评中国的环境政策执行不力,但最近的研究表明,许多法规确实改变了企业的行为(Liu等人, 2021),且高排放企业正面临越来越严格的监管(He等人, 2020; Karplus等人, 2021)。然而,存活企业如何根据标准调整其利润率和价格仍不明确。我们通过提供直接证据来填补这一空白,并利用省级数据来探究企业作出反应的途径。
其次,本研究发现,如果边际成本没有降低,更严格的法规可能会导致产品价格上涨。这些发现对波特假设(Porter和van der Linde, 1995)的争论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大量文献关于法规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得出了不确定的结论,这些绩效通常通过全要素生产率(TFP)来衡量(例如,Ambec等人, 2013; Berman和Bui, 2001; Gray和Shadbegian, 2003; Greenstone等人, 2012)。由于数据可获得性的限制,大多数现有研究依赖于基于收入的TFP(TFPR),而不是基于实物数量的TFPQ。正如先前的研究(例如,Foster等人, 2008)所指出的,TFPR将价格变化与生产率变化混为一谈,而TFPQ则不会。基于这一区别,我们的分析表明,法规与TFPR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并不必然支持波特假设。另一种解释是,法规可能提高了受监管地区企业的价格,但并未提升其生产过程的技术效率,而这正是波特假设所强调的。1 即使波特假设不成立,也就是说,法规对TFPQ有负面影响,但如果价格效应足够正面且强烈,仍可能观察到TFPR的正效应。2 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这种情况确实存在:所讨论的水质法规显著提高了存活企业的价格。更高的利润率和边际成本共同导致了价格的上涨。这些结果提醒我们在声称TFPR与环境法规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时需要谨慎。
本文的后续部分安排如下:第2节描述了规范造纸行业排放强度的法规背景;第3节总结了我们的数据和实证方法;第4节展示了环境法规对利润率影响的主要实证结果;第5节对这些结果进行了解释;第6节对全文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