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归属的语境主义解释:相关替代的显著性与信仰-知识兼容性争论

《Episteme》:A Contextualist Account of Ascriptions of Faith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26年10月17日 来源:Epistem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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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一种必要的认知条件,使对P的信仰归属(ascription of faith that P)成为恰当?本文的首要目标是通过发展关于信仰归属的语境主义解释(contextualist account)来回应此问题。研究人员论证,在语境C中将“对P的信仰”

  
是否存在一种必要的认知条件,使对P的信仰归属(ascription of faith that P)成为恰当?本文的首要目标是通过发展关于信仰归属的语境主义解释(contextualist account)来回应此问题。研究人员论证,在语境C中将“对P的信仰”归属于主体S,仅在C中存在对S而言显著的(salient)相关替代(relevant alternative)时,才在语义上恰当。研究人员还探讨该语境主义解释对信仰拥有(possession of faith)争论的意涵。一组哲学家论证,拥有对P的信仰(faith that P)与拥有对P的知识(knowledge that P)不相容;另一组则不同意,坚持可以同时拥有对P的信仰和知识。本文第二个目标是论证,关于信仰归属的语言事实(至少本文讨论者)不足以确立上述任一组哲学家处于正确路径。
研究背景与问题。在当代知识论与宗教哲学中,信仰(faith)的认知地位受到关注。Kant在《纯粹理性批判》1787年版序言中提出限制知识以便为信仰留出空间。Ichikawa提出,epistemic faith可理解为一种倾向:尽管倾向于感知到某种认知缺陷,仍按特定方法相信或推断。该路线称为FES(Faith via Epistemic Shortcoming,通过认知缺陷的信仰),主张拥有faith that P需要某种认知缺陷。相对地,A-FES(Anti-FES,反FES)认为信仰可与知识兼容,如Ibn Sina、Aquinas、Plantinga、Swinburne等认为宗教信仰可由知识产生。文章关注两个语言事实:第一,句子1—3中faith that P与knowledge that P同时归属看似合适,支持A-FES;第二,George失踪案例中,母亲不知其生死时说I have faith that he is alive合适,而George回家后父亲说I have faith that you are alive不合适,支持FES。由此问题为:信仰归属是否存在必要认知条件?语言事实能否决定FES或A-FES更优?

主要关键技术方法。本研究属于哲学语义学与知识论的概念分析,不涉及实验样本或队列。研究人员采用语义分析考察faith归属语句;使用思想实验与案例变体(如George、Sarah、Nathan、John、Marvin、Kevin与Sam等)检验不同理论;借鉴RAT(Relevant Alternatives Theory of Knowledge,知识的相关替代理论)与知识语境主义(contextualism about knowledge)构建信仰归属的语境主义解释;比较FES、A-FES与不同知识理论(如evidentialism、知识语境主义)的组合,评估语言事实的解释力。

研究结果:
1. Introduction。文章以Kant的“限制知识以便为信仰留出空间”为引,区分FES与A-FES,并提出两个语言事实。其结论是,信仰归属的语义分析可用来审查关于信仰拥有的FES与A-FES之争。
2. Two FES accounts of faith。
2.1. A Kantian account。Kantian account是FES版本,认为拥有faith that P所需认知缺陷是缺乏knowledge that P。它解释George原始案例:不知George活着时可归属信仰;知道后不合适。但研究人员构造变体:George实际已死,朋友让Jack冒充,父母误以为George回来,父亲说I have faith that George is alive仍荒谬。父亲缺乏knowledge且有false belief,却不适合归属信仰,故缺乏知识不是充分解释。
2.2. A Kierkegaardian account。该版本认为所需认知缺陷是缺乏strong evidence that P。无证据时可faith,强证据排除faith;与Kierkegaard、Schellenberg、Adler、William James、Blaise Pascal等相呼应。反驳:Sarah有90%生存强证据,母亲仍可说I have faith that you will be treated。修改版认为数学或感知等强证据排除信仰;但Nathan有数学证据仍说I have faith that my solution is correct,John有感知证据仍说I have faith that I saw him。第三版诉诸决定性证据;但George母亲怀疑冒充者时仍可说I have faith that he is George,Marvin面对笛卡尔恶魔论证仍可说I have faith that two plus two is four。三版本均失败。
3. A contextualist account。受RAT与知识语境主义启发,研究人员提出:在语境C中将faith that P归属主体S,语义上恰当仅当在C中存在至少一个对S显著的relevant alternative to P(相关替代)。这是必要非充分条件。Kevin与Sam的斑马案例表明,仅有相关替代不够,信仰归属还涉及对P的positive evaluation(正面评价)。该解释说明Sarah、Nathan、John、Marvin及George各句为何恰当或不恰当,优于Kantian与Kierkegaardian。
4. FES versus A-FES accounts of faith。
4.1. Contextualist version of FES account。若结合知识语境主义,知识归属要求无显著相关替代,信仰归属要求有显著相关替代,故同一语境不能同时归属faith与knowledge。第一语言事实可用loose talk与语用解释说明know的使用。FES语境主义可行。
4.2. Contextualist version of A-FES account。若结合evidentialist theory of knowledge(证据主义知识论),强证据可满足justification,Sarah母亲可同时拥有faith与knowledge;第一语言事实被视为语义分析的一部分。A-FES语境主义也可行。因此语境主义信仰归属本身不决定FES/A-FES,取决于所采用的知识理论。
5. An objection and reply。三阶段反驳。第一,要求给出替代何时显著相关的精确标准;回应称本文只提供schematic account,类似RAT与知识语境主义也依赖直觉判断。第二,若隐含标准是认知缺陷,则语言事实偏向FES;回应提出attention to fallibility(注意可错性)标准:主体注意其对P的正面态度可错,使not-P替代显著,但fallibilism(可错论)与知识兼容,故可容纳A-FES。第三,对不承认上帝存在信念可错的信仰者,该标准似乎荒谬;回应提出标准可能是析取的:注意可错性,或注意P的真值存在disagreement(分歧)。分歧不必然构成认知缺陷,故仍可保留知识。析取标准为:在C中,替代因S至少隐含地注意其态度可错性或P真值存在分歧而变得显著相关。该标准容纳A-FES。
6. Concluding remarks。研究人员总结:信仰归属的语义恰当性需要语境中显著的相关替代;但语境主义信仰归属不足以最终判定faith与knowledge是否兼容,还需最佳知识理论。若最佳知识理论是某些证据主义,则兼容;若知识语境主义,则不兼容。语境主义对任何可信信仰理论施加重要约束,是先前被忽视的维度。

研究结论部分翻译:本文讨论了两个主要问题。第一,对P的信仰归属之语义恰当性是否存在必要认知条件?回答是,研究人员发展了信仰归属的语境主义解释,根据该解释,为了在语境C中以语义恰当方式将faith that P归属于主体S,在C中应存在对S而言显著的P的相关替代。第二,拥有faith that P是否与拥有knowledge that P兼容?研究人员论证,关于信仰归属的最佳理论,即语境主义解释,不足以为此问题提供最终答案。还需要知道最佳知识理论才能给出确定答案。给定信仰语境主义,如果最佳知识理论例如是某些版本的evidentialism,则上述问题答案为肯定;如果知识语境主义是最佳知识理论,则答案为否定。信仰归属的语境主义解释可能不足以对许多信仰问题提供最终答案。然而,它确实对每一种可信的信仰归属与拥有理论施加重要约束。这一语境主义要素是本文试图凸显的、在关于信仰的哲学争论中被忽视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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