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空间可及性到对医疗资源的感知:探讨深圳经济适用房居民所面临的供需不匹配问题

《Habitat International》:From spatial accessibility to perceived healthcare opportunity: Diagnosing mismatches for affordable housing residents in Shenzhen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26年10月19日 来源:Habitat International 8.5

编辑推荐:

  •综合诊断将G2SFCA无障碍性与感知到的差距联系起来。•周边经济适用房面临着更大的公共交通不便。•交通和公平方面的限制超过了医院服务的限制。•低收入居民和没有私家车的人面临更大的差距。•隐藏的非时间障碍阻碍了机会的转化。引言公平获得医疗服务是包容性和可持续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 •
    综合诊断将G2SFCA无障碍性与感知到的差距联系起来。
  • •
    周边经济适用房面临着更大的公共交通不便。
  • •
    交通和公平方面的限制超过了医院服务的限制。
  • •
    低收入居民和没有私家车的人面临更大的差距。
  • •
    隐藏的非时间障碍阻碍了机会的转化。

引言

公平获得医疗服务是包容性和可持续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基本的公共服务,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居民的健康和城市空间公平密切相关。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强调,基本社会资源和机会的分配应当确保机会的公平平等,并在不平等存在时考虑最弱势群体的利益(Rawls, 1971)。环境正义进一步指出,公共资源和基本服务的不均匀空间分布可能会使某些群体面临不平等的机会环境(Brulle & Pellow, 2006; Bullard, 1990)。在全球范围内,2023年的《全球健康覆盖监测报告》显示,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财务保障仍然是实现健康公平的关键挑战(世界卫生组织 & 世界银行, 2023)。因此,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不应仅仅理解为医院是否在空间上可到达。它还应该考虑可到达的医疗资源是否可以转化为可用、负担得起且被认为公平的医疗机会。
交通条件是影响这一转化过程的重要因素。先前的研究表明,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受到地理位置、社会经济地位、出行方式和交通可用性的影响(Boisjoly et al., 2020; Kim et al., 2023)。与交通相关的障碍会限制人们获得常规和紧急医疗服务的机会,并进一步加剧健康不平等(Lyeo et al., 2024)。对于没有私家车的居民来说,公共交通的可靠性和服务频率尤为重要(Cui et al., 2020),而低收入居民通常更依赖公共交通(Carlson et al., 2019)。Kaplan等人(2014)发现,价格公平性、出行方式的公平性和公共交通提供的空间公平性会影响人们对服务质量的感知、支付便利性的感知以及使用频率。因此,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评估需要同时考虑出行方式的差异以及这些差异所带来的公平性感知。
这一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居民尤为重要。经济适用房政策旨在减轻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人群的住房负担,但住房的可承受性并不一定意味着能够平等地获得公共服务。先前的研究表明,由于居住位置和周边的交通设施,经济适用房和社会住房的居民在获得公共交通和其他城市机会方面仍可能面临不利条件(Makarewicz & Németh, 2018; Park & Choi, 2021)。不同住房群体的感知可及性和交通公平性也可能存在差异(Zhu et al., 2024)。这些发现表明,经济适用房居民为研究空间上可到达的医疗资源是否能够转化为感知到的医疗机会提供了重要的背景。
现有的医疗服务可及性研究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空间可及性研究已经发展出相对成熟的基于GIS的方法,包括两步浮动覆盖区方法及其扩展,用于评估医疗设施的分布、供需关系和出行阻力(Donohoe et al., 2016; Khashoggi & Murad, 2021)。感知可及性研究关注居民如何评估可用的医疗机会,而揭示的可及性和行为研究则通过医院选择、医疗旅行和服务使用来考察实际的可及性。现有证据表明,计算出的空间可及性、居民的感知和实际行为并不总是相符的(Gligoric et al., 2023; Pot et al., 2023; Wang et al., 2020)。因此,仅凭空间可及性指标可能无法完全代表经济适用房居民的医疗机会。同时,也需要考虑空间条件与居民感知之间的可能差异,以及这些差异在不同交通条件下的变化情况。
为了满足这一研究需求,本研究从交通公平的角度,为深圳的经济适用房居民开发了一个综合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和限制差距评估框架。客观可及性通过G2SFCA方法在公共交通和私家车两种模式下进行测量,而调查数据用于评估感知到的医疗机会及相关限制差距。本研究探讨了三个研究问题:首先,在不同交通模式下,经济适用房社区中观察到的客观医疗可及性的空间模式是什么?其次,居民在获得医疗服务时面临哪些感知到的限制差距,这些差距在不同维度和居民群体之间如何变化?第三,客观可及性能否转化为公平的医疗机会,哪些隐藏的限制阻碍了这一转化过程?通过回答这些问题,本研究考察了经济适用房居民的空间可及性与他们感知到的医疗机会之间的不匹配情况,特别关注这些不匹配在不同交通条件下的变化情况以及超出旅行时间的限制因素。

章节片段

关于医疗服务可及性和社会公平的研究

空间医疗服务可及性描述了个人通过交通系统到达医疗设施的便利程度(Boisjoly et al., 2020)。在社会公平研究中,医疗服务可及性还涉及不同社会群体是否能够获得可用的医疗机会。罗尔斯(1971)的正义理论强调机会的公平平等。其差异原则要求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使最弱势群体受益最大。

方法论框架

现有的研究已经探讨了空间、感知和行为层面的医疗服务可及性,但在不同交通条件下空间可及性和感知可及性之间的不匹配仍需进一步研究。因此,本研究为深圳的经济适用房居民开发了一个综合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和限制差距评估框架(图1)。该框架基于罗尔斯的正义理论(Rawls, 1971)、交通公平(Martens, 2017)和环境正义(

按交通方式划分的客观出行时间可及性的空间模式

结果显示,从深圳的经济适用房社区到公立医院的客观出行时间在空间上存在不均衡,公共交通和私家车两种模式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图3)。在公共交通模式下(图3a),较长的出行时间主要集中于深圳的东部和周边地区,尤其是大鹏、坪山、盐田和龙岗的部分地区。在某些地区,到公立医院的出行时间超过70分钟。

经济适用房社区中的医疗服务机会对交通模式的依赖性

研究发现,经济适用房社区的客观医疗服务可及性明显受到交通模式的影响。在公共交通模式下,到公立医院的出行时间较长,尤其是在深圳的东部和周边地区。相比之下,在私家车模式下,许多社区的出行时间负担减轻了。这表明,医疗服务机会不仅取决于医院的空间位置,还取决于交通方式。

结论

本研究考察了深圳经济适用房居民中客观医疗服务可及性与感知到的医疗机会之间的不匹配情况。通过结合基于G2SFCA的可及性评估、感知限制差距分析和转化差距诊断,本研究明确了空间可及性与居民感知到的医疗机会之间的差异,并探讨了这些差异对公共服务公平性的影响。
研究发现表明

CRediT作者贡献声明

尹梦媛:写作——审稿与编辑,撰写初稿,可视化制作,验证,软件使用,方法论设计,数据分析。Michael C.P. Sing:写作——审稿与编辑,项目管理,资金获取,概念构思。Esther H.K. Yung:写作——审稿与编辑,监督。

利益冲突声明

作者声明,本研究在没有任何可能被视为潜在利益冲突的商业或财务关系的情况下进行。

致谢

本研究得到了新员工基金(项目编号:P0048224)的支持。
Mengyuan Yin|Michael C.P. Sing|Esther H.K. Yung
相关新闻
生物通微信公众号
微信
新浪微博
  • 搜索
  • 国际
  • 国内
  • 人物
  • 产业
  • 热点
  • 科普

热点排行

    今日动态 | 人才市场 | 新技术专栏 | 中国科学人 | 云展台 | BioHot | 云讲堂直播 | 会展中心 | 特价专栏 | 技术快讯 | 免费试用

    版权所有 生物通

    Copyright© eBiotrad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信箱:

    粤ICP备090634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