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叙事对电动微出行(electric micromobility)公众态度的影响:电动滑板车(e-scooters)较电动自行车(e-bikes)呈现更强敏感性
《Safety Science》:How media narratives shape public sentiment toward electric micromobility: Stronger effects for e-scooters than e-bik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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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调查了澳大利亚公众对电动自行车(e-bikes)与电动滑板车(e-scooters)的看法是否存在差异,以及这些看法是否对媒体暴露(media exposure)敏感。研究对N=2052名澳大利亚人进行了调查,设置暴露与未暴露于负面媒体标题(negati
本研究调查了澳大利亚公众对电动自行车(e-bikes)与电动滑板车(e-scooters)的看法是否存在差异,以及这些看法是否对媒体暴露(media exposure)敏感。研究对N=2052名澳大利亚人进行了调查,设置暴露与未暴露于负面媒体标题(negative media headlines)的条件。在多数领域,公众对e-bikes与e-scooters的看法无显著差异。然而,公众对e-scooters的看法对负面媒体暴露较对e-bikes更为敏感。全面禁令(outright bans)未获得强烈公众支持,但针对性限制措施(targeted restrictive measures)获得更强支持。
研究背景方面,电动微出行(electric micromobility,指以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等为代表的短途电动出行方式)在全球城市交通系统中快速扩展。尽管e-bikes和e-scooters在可持续性与短距离出行方面具有优势,但其增长伴随可见的安全事件和公共冲突,媒体报道常强调严重伤害、住院和死亡等议题。现有监管措施包括速度与年龄限制、暂停运营乃至全面禁令,但许多政策在实证证据仍发展中即被引入,导致不同辖区对e-bikes和e-scooters的监管存在差异。公众态度会影响监管决策,例如巴黎公投导致共享e-scooters全市禁令。媒体叙事是塑造公众态度的重要外部因素,可能放大风险、弱化收益;而e-micromobility因公众熟悉度有限,尤其共享服务经验不均,可能更依赖外部信息。既有研究多通过问卷调查或社交媒体内容分析考察态度,但两个关键问题仍不清楚:其一,公众对e-scooters与e-bikes的态度是否存在系统差异;其二,媒体叙事暴露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改变这种态度。基于此,研究人员开发统一评估框架,比较两种模式在无媒体暴露和有负面新闻暴露条件下的公众态度,以区分经验塑造与外部框架塑造,并为监管提供依据。
研究人员开展了两项互补研究。研究1纳入1027名澳大利亚参与者,在无提示性媒体影响的条件下建立基线态度,其中e-bike问卷504人、e-scooter问卷523人;研究2纳入另一批1025名澳大利亚参与者,在暴露于负面新闻叙事摘录后测量态度变化,其中e-bike条件499人、e-scooter条件526人。态度统一按五个维度测量:情感态度(Affective Attitudes, AA,基于感受的评价)、信念评价(Belief-based Evaluations, BE,基于认知判断的评价)、社会许可(Social License, SL,社会对模式可接受性与合法性的认可)、对骑行者的公众情绪(Public Sentiment toward Riders, PSR,对使用者的评价)以及情景评估(scenario-based evaluations, D,对具体图像情景的反应)。研究结论表明,多数领域两种模式无显著差异,但e-bikes在合法性相关感知上更高;e-scooters态度对负面媒体暴露更敏感;全面禁令支持不强,而针对性限制措施支持较强。其意义在于提示监管不应仅由叙事驱动的公众情绪决定,而应结合客观现场证据,区分叙事放大与经验判断。
关键技术方法(不超过250字):研究采用结构化问卷调查和两因素设计,因素为目标模式(e-bike或e-scooter)与暴露条件(有或无新闻媒体)。问卷包括人口学与行为题项、媒体暴露题项、0—10分量表题项、图像情景题项和开放式问题;媒体暴露组先阅读涵盖安全事件、伤害/死亡、违规、基础设施障碍和电池风险等负面新闻摘录,并报告接触频率与担忧程度。样本来源为澳大利亚18岁及以上成年人,通过Qualtrics在线研究面板招募,按州/领地人口比例分布,并经墨尔本大学伦理批准。分析采用潜在剖面分析(Latent Profile Analysis, LPA),以高斯混合模型(Gaussian Mixture Modeling, GMM)和贝叶斯信息准则(Bayesian Information Criterion, BIC)比较剖面数。
研究结果如下。
4.1 数据:通过两因素设计形成四个分析样本,即B-NN(e-bike无新闻暴露,N=504)、S-NN(e-scooter无新闻暴露,N=523)、B-WN(e-bike有新闻暴露,N=499)和S-WN(e-scooter有新闻暴露,N=526)。样本覆盖澳大利亚各年龄段,女性占64.1%,地理分布集中于人口较多州,私家车为主要出行方式。总体上60.3%从未使用且不愿考虑使用,23.7%未使用但开放,13.1%偶尔使用,2.9%经常使用;e-bikes的使用开放性高于e-scooters,而多数样本为非使用者,说明公众态度较大程度在缺乏直接经验下形成。
4.2 研究1:基线公众态度。4.2.1 响应模式:通过量表题和图像情景题分析,受访者区分微出行的最终价值与日常公共空间体验。可持续性和合法性等BE子维度以及SL中的条件合法性接近或高于中点,e-bike合法性信念接近6/10,e-scooter略低;但AA、安全相关BE和PSR多集中在3—4/10,SL多在4—5/10,条件合法性最高,表明受访者认为在基础设施、监管和执法到位时这些模式“可以属于”交通系统。e-bikes在程序信任上显著高于e-scooters。PSR中骑行者性格和公平归责相对不那么负面,但行为规则遵守等仍受批评。图像情景中阻碍和非法速度情景评分很低(约1—2/10),共享步行道情景评分略高,e-scooters在停车杂乱情景中评分更低。监管偏好上,全面禁令支持约5.0/10(e-bike)和4.8/10(e-scooter),而重罚 improper use、16岁以下禁骑、使用地点限制、许可/执照要求等针对性措施支持约7—8/10,且模式间差异多不显著。模式差异选择性集中于合法性和治理相关题项,e-bikes更被视为合法城市交通方式并应像其他通勤选项一样对待。
4.2.2 潜在剖面分析:通过GMM对AA、BE、SL、PSR和D五个复合指标进行LPA,比较K=2—8并以BIC和2000次随机初始化选择解。为便于两模式比较固定K=3;e-scooter样本在K=5时BIC更低,提示异质性更大,但K=3仍对应最大拟合改善。两模式均呈从抵制到条件接受再到较接受的三个剖面:抵制组约占10%—15%,两个较接受组各约40%—45%。抵制组年龄较大且不愿骑行;较接受组较年轻、使用开放性更高;e-scooter的中间和接受组中仍有较大比例不愿骑行。
4.2.3 开放式回应情绪:通过开放题主题分类,评论以安全担忧为主,尤其是行人互动、交通冲突和近失事件。e-bikes评论中行人安全32.2%、交通互动26.8%、鲁莽或非法骑行18.7%、近失15.2%;e-scooters评论中行人安全30.5%、鲁莽或非法骑行29.6%、交通互动25.9%、近失17.2%。e-scooters更关联骑行者行为问题,e-bikes更常通过共享或混合交通冲突表达;正面移动性收益很少(e-bikes 3.2%,e-scooters 3.7%)。
4.3 研究2:媒体叙事暴露。4.3.1 自报暴露分析:通过媒体暴露区块,受访者对负面新闻摘录的接触频率总体处于中等水平,未发现e-scooters在任一项上自报暴露显著更高;伤害率、青少年相关死亡和行人死亡事件等标题更常被与e-bikes关联。4.3.2 媒体新闻暴露影响:通过比较四样本均值差异及置信区间,e-scooter态度对负面媒体暴露更敏感。S-WN与B-WN比较及S-WN与S-NN比较出现更集中、更一致的负向变化,尤其集中在PSR题项,并涉及全部AA题项,表明暴露后受访者更易表达对e-scooters公共空间存在、骑行者行为、责任和监管充分性的担忧。e-bikes的B-WN与B-NN比较仅有少量分散显著变化,态度更稳定。信念类和部分社会许可题项相对不易移动。图像情景评估未随媒体叙事暴露出现系统性恶化,模式内变化有限且多数不显著,提示具体情境判断更多依赖直接经验和情境解释而非短期外部叙事。
讨论部分总结:研究提示,具体负面情景一旦出现,公众评价持续强烈负面且短期负面媒体叙事不明显改变此类判断,因此监管应直接针对不当使用、违规和不安全互动。整体公众态度和自报接受度则更易受外部叙事影响,尤其对e-scooters等熟悉度较低模式;但公众情绪不应单独决定问题频率/严重性、责任归因或监管可接受性,因为其可能反映叙事放大而非实际状况。干预需求与规模宜依据客观现场证据,如观察行为、事件或异常行为数据及暴露调整风险。局限包括:自报调查反映研究条件下的短期报告态度,而非长期态度改变或显露行为;所选新闻摘录仅聚焦负面叙事暴露,不代表重复媒体暴露或更广泛公共讨论的完整复杂性;分析识别态度变化模式,而非完整解释心理机制。未来可深化描述性与定性维度、量化建模、心理测量验证,并使用更大规模、纵向和跨国数据检验e-scooter对媒体暴露更高敏感性是否随直接经验增加而下降,以及将陈述性感知与观察行为和实际安全结果连接。
研究结论(译):本文考察公众对电动微出行的态度如何构成,以及其如何响应受控的负面媒体叙事暴露。尽管安全关注推动监管响应,但外部叙事影响程度仍不明确。研究人员以e-scooters和e-bikes为对象,构建统一调查框架,结合陈述式量表和图像情景评估,在澳大利亚18岁及以上参与者中开展两项互补研究:研究1(N=1027)在无媒体新闻影响下建立基线,研究2(N=1025)在初始阶段引入负面新闻叙事暴露;态度按AA、BE、SL、PSR和情景评估五个维度测量。关键发现为:e-bikes较e-scooters吸引更高使用开放性;公众态度表现为中等概念支持与低实际接受并存;模式差异选择性集中于合法性感知;监管偏好倾向针对性控制而非全面禁令;态度可分为从抵制到接受的三个剖面;开放式评论以行人冲突、近失事件和交通互动为主;自报负面媒体暴露约处中位,无e-scooters更高回忆或担忧证据;e-scooters态度对媒体暴露更敏感,尤其在骑行者行为、监管充分性和公共空间存在感方面,而信念和概念评价相对稳定;具体图像负面情景评价未随媒体叙事暴露系统性变化,说明部分态度主要由直接经验和情境解释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