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博利珠单抗联合仑伐替尼加贝卓替凡或夸伏尼单抗作为晚期肾细胞癌的一线治疗:LITESPARK-012随机开放标签3期研究

《Annals of Oncology》:Pembrolizumab plus lenvatinib with belzutifan or quavonlimab as first-line therapy for advanced renal-cell carcinoma: randomized open-label phase 3 LITESPARK-012 study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26年10月26日 来源:Annals of Oncology 80.4

编辑推荐:

   要点•LITESPARK-012 研究评估了晚期肾细胞癌(RCC)的新型一线联合治疗方案。•在晚期RCC中,将HIF-2α抑制剂(belzutifan)或CTLA-4抑制剂(quavonlimab)加入一线帕博利珠单抗联合仑伐替尼方案,均未提高疗效。•试验组因不良事件导致的停

  

要点

•
LITESPARK-012 研究评估了晚期肾细胞癌(RCC)的新型一线联合治疗方案。
•
在晚期RCC中,将HIF-2α抑制剂(belzutifan)或CTLA-4抑制剂(quavonlimab)加入一线帕博利珠单抗联合仑伐替尼方案,均未提高疗效。
•
试验组因不良事件导致的停药率更高。
•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仑伐替尼仍是RCC的一线标准治疗方案。

摘要

背景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仑伐替尼是晚期透明细胞型肾细胞癌(ccRCC)的一线标准治疗方案。III期LITESPARK-012研究(NCT04736706)评估了在该方案基础上加用belzutifan(HIF-2α抑制剂)或quavonlimab(抗CTLA-4抗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参与者与方法

未接受过治疗的晚期ccRCC成人患者按1:1:1随机分配至A组(每6周静脉输注帕博利珠单抗400 mg,每日口服仑伐替尼20 mg及belzutifan 120 mg);B组(共制剂quavonlimab/帕博利珠单抗25 mg/400 mg每6周静脉输注,统称MK-1308A,联合仑伐替尼);或对照组(标准治疗的帕博利珠单抗联合仑伐替尼)。治疗持续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或退出研究;帕博利珠单抗或quavonlimab/帕博利珠单抗最长给药约2年。无进展生存期(PFS,经盲法独立中央评估)和总生存期(OS)为双主要终点。在A组对比对照组的所有随机化参与者中,以及B组对比对照组中IMDC中/差风险的所有参与者或全部参与者中分别进行检验。安全性为次要终点。

结果

共有560名参与者随机分配至A组,562名至B组,566名至对照组。截至数据截止日期(2026年2月4日),中位随访时间为43.6个月(范围:31.8–57.4个月)。在所有参与者中,A组中位PFS为20.8个月(与对照组相比HR:1.08,95%CI 0.93–1.26;P=0.8408),B组中位PFS为20.7个月(与对照组相比HR:1.07,95%CI 0.92–1.25;名义P=0.8174),对照组中位PFS为23.7个月;A组中位OS为52.0个月(与对照组相比HR:1.04,95%CI 0.87–1.25;P=0.6622),B组中位OS未达到(NR)(与对照组相比HR:1.12,95%CI 0.94–1.35;名义P=0.8955),对照组中位OS亦未达到(NR)。在中/差风险参与者中,B组中位PFS为20.5个月,对照组为23.5个月(HR 1.12,95%CI 0.94–1.33;P=0.8954);中位OS分别为39.1个月和46.2个月(HR 1.17,95%CI 0.96–1.42;P=0.9419)。任何级别的全因不良事件导致任一药物停药的参与者比例在A组、B组和对照组中分别为51.6%、51.4%和36.2%。

结论

与单独使用帕博利珠单抗联合仑伐替尼相比,在帕博利珠单抗联合仑伐替尼基础上加用HIF-2α抑制剂belzutifan或CTLA-4抑制剂quavonlimab,均未改善未接受过治疗的晚期RCC患者的预后。试验组因不良事件导致的停药率更高。标准治疗帕博利珠单抗联合仑伐替尼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与既往报道一致。
相关新闻
生物通微信公众号
微信
新浪微博
  • 搜索
  • 国际
  • 国内
  • 人物
  • 产业
  • 热点
  • 科普

热点排行

    今日动态 | 人才市场 | 新技术专栏 | 中国科学人 | 云展台 | BioHot | 云讲堂直播 | 会展中心 | 特价专栏 | 技术快讯 | 免费试用

    版权所有 生物通

    Copyright© eBiotrad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信箱:

    粤ICP备090634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