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over Public Health》:A student-centred intervention guided by participatory action research to address youth violence in a vocational training institution in Sri Lan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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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教育机构中的暴力是重大公共卫生与教育问题,对学生的身体、心理和社会福祉及教育成就产生负面影响。然而,以学生为中心遏制暴力的努力仍然较少。本研究旨在通过以健康促进和参与式行动研究(participatory action research, PAR)原则为
背景 教育机构中的暴力是重大公共卫生与教育问题,对学生的身体、心理和社会福祉及教育成就产生负面影响。然而,以学生为中心遏制暴力的努力仍然较少。本研究旨在通过以健康促进和参与式行动研究(participatory action research, PAR)原则为指导的学生中心干预,赋权斯里兰卡一所职业培训机构中的学生采取行动应对青年暴力。方法 采用PAR方法,参与者参与所有研究步骤。研究人群为该校两年制课程注册学生。采用普查抽样方法,邀请所有符合条件且注册两年制课程的学生参与。共74名学生(48名女性、26名男性)参与,年龄20–27岁。与学生们协作实施为期十二个月的学生中心干预,共同设计并实施八项学生中心行动,以应对该机构内选定的青年暴力决定因素。数据通过六次学生焦点小组讨论(focus group discussions, FGDs)和七次教职工访谈收集,使用研究团队最初制定、随后依据学生观点完善的主题指南,在干预前后收集直至饱和,并采用主题分析(thematic analysis)进行分析。结果 形成五个主题:(1)暴力的含义;(2)对危害的认识;(3)同伴对暴力行为的影响;(4)暴力所附着的魅力;(5)行为改变。参与者表现出对暴力更广泛含义及其危害的认识提高。他们还报告,对以暴力作为执行社会公正、解决问题或表达男子气概手段的接受度降低。参与者进一步描述,同伴对暴力的鼓励减少,对友谊与暴力之间关联的感知减弱,将暴力视为“英雄式”行为的认同减少。他们还报告,干预后身体、言语和情感暴力减少。结论 研究结果表明,本研究所实施的学生中心干预与参与者暴力认知及其自我报告暴力行为的积极变化相关。推荐采用这种以健康促进和PAR原则为基础、共同设计和实施学生中心干预的协作方法,以应对斯里兰卡及该地区类似教育机构中的暴力。
研究背景与问题: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sation, WHO)将暴力界定为故意使用实际或威胁的身体力量或权力,针对自身、他人、群体或社区,并可能导致伤害、死亡、心理损害、发育不良或剥夺。青年暴力(youth violence)已被视为重要全球公共卫生问题,教育机构中的暴力对学生身体、心理、社会福祉和学业成就造成负面影响。全球每年约2.46亿在校青少年遭受某种形式的欺凌;印度、尼泊尔、巴基斯坦、不丹及斯里兰卡均报告教育机构暴力较高。斯里兰卡48%的13–15岁学生过去一年至少被身体攻击一次;Kegalle地区43所学校调查显示欺凌受害率为59%,言语欺凌和起绰号为45.2%和36.3%;大学拉格(ragging,类似羞辱新生的行为)中,51.1%本科生经历至少一次言语骚扰,34.3%经历至少一次负性心理体验,23.8%经历至少一次身体骚扰,16.8%经历至少一次性骚扰。非致死暴力仍有长期心理社会影响,增加抑郁、自杀、成年早期风险及持续施暴/受害风险,并干扰教育。职业培训与就业保护相关;斯里兰卡普通教育高级水平(GCE A/L)后大学入学比例较低,职业培训机构聚集大量青年但既往青年暴力研究较少。青年暴力决定因素跨个体至社区层面,包括同伴影响、攻击性或 delinquent 同伴、帮派英雄化、学校因素、体罚及机构亚文化等,因此需要学生中心干预应对决定因素。既有全校/多成分干预(如Olweus模型、印尼同伴主导干预、乌干达Good School Toolkit、波兰国家计划)显示效果,但针对暴力根源的学生中心努力较少。健康促进是社区中心、自下而上的赋权过程;PAR通过协作识别问题、制定情境行动、实施和评价,契合健康促进赋权原则。因此,本研究旨在通过健康促进和PAR原则指导的学生中心干预,赋权斯里兰卡技术学院青年应对青年暴力决定因素。研究意义在于填补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LMICs)及斯里兰卡职业培训机构中PAR学生中心干预证据空白,为本地相关、文化适宜、低成本且可转移的暴力预防协作模式提供依据。
研究人员开展研究及结论:研究人员采用定性PAR,在斯里兰卡中央省一所技术学院与74名两年制课程学生共同实施12个月学生中心干预,基于Samarasinghe等(2011)社区中心健康促进模型及健康促进/PAR原则,共同识别并优先三个决定因素(对危害认识不足、同伴影响、暴力美化),协作设计实施8项行动并反思修改;主题分析显示参与者对暴力含义和危害认识提高,对以暴力实现社会公正、解决问题或表达男子气概的接受下降,同伴鼓励及友谊—暴力关联减弱,暴力英雄化/魅力下降,身体、言语和情感暴力自报减少。研究结论提示该干预与参与者暴力认知和自我报告暴力行为积极变化相关,意义在于提供可转移的学生中心PAR协作模式,促进青年参与决策和可持续暴力预防。
关键技术方法(≤250字):研究采用定性PAR设计;样本为斯里兰卡中央省一所技术学院两年制课程两个连续批次的普查样本,纳入74名学生(48女、26男,20–27岁),并访谈7名男性职员(4名学术、3名非学术)。12个月干预(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以Samarasinghe等(2011)社区中心健康促进模型及健康促进/PAR原则为指导,通过小组讨论共同识别和优先决定因素,协作设计实施8项行动并监测反思修改;实施保真度用Proctor等提出的参与者反应性和递送质量自评及反思日记评估。干预前后各开展6次焦点小组讨论(focus group discussions, FGDs;每组7–11名学生)和7次关键知情人访谈(key informant interviews, KIIs),指南经学生完善,收集至饱和,用六步框架主题分析,学生参与分析。
研究结果:社会人口信息显示,74名学生年龄20–27岁(26男、48女),均未婚,来自两个连续批次(36名一年级第一学期、38名一年级第二学期);90%以上为僧伽罗族和佛教徒;40.5%家庭月收入20,000–30,000斯里兰卡卢比(LKR);67.6%报告父母已婚,约30%报告父母离婚、分居或丧偶;多数来自外地并住在学院周边寄宿处。七名关键知情人均为学院正式职员,服务5年以上,均为男性、僧伽罗族和佛教徒。干预前后FGD与KII转录本主题分析形成五个主题。主题I:暴力的含义。干预前学生对暴力定义多样,部分视其为释放攻击和压力、回应不满的方式,并接受暴力用于社会公正、解决问题和权利;干预后学生将暴力理解为故意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威胁、侮辱和污名化亦属暴力,且不接受以暴力实现社会公正、解决问题或维权,对起绰号等言语/情感伤害的心理影响更为关注;部分男生干预后反对男性骚扰女性,拒绝将暴力视为男子气概。主题II:对危害的认识。干预前认识主要限于身体伤害、教育损害和财产损失;干预后学生认识到暴力造成巨大、不可计算且不可恢复的伤害,包括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心理压力、不安全感、未来就业受影响、家庭污名与羞耻,以及国家发展、生产力和费用方面的负面影响。主题III:同伴对暴力行为的影响。干预前朋友常鼓励和认可暴力;干预后朋友更多批评、劝冷静并鼓励讨论解决,教职工认为同伴劝阻比教师建议更能减少暴力;干预前友谊与暴力关联明显,学生因朋友请求或取悦朋友参与暴力,女生亦支持男生暴力;干预后学生发展出应对同伴影响的能力,不因帮派利益参与暴力,并有拒绝校外打斗及女生阻止男生打斗的例子。主题IV:暴力所附着的魅力。干预前存在暴力美化及英雄主义关联;干预后教职工报告暴力魅力和“英雄式行为”减少,学生将暴力视为“愚蠢”“懦弱”“羞耻”行为,施暴者报告后悔而非英雄感,围聚施暴者并增值暴力的人数减少,海报和社交媒体帖子被认为有效。主题V:参与者行为改变。身体暴力方面,教职工报告集体活动中未目睹跨课程身体暴力,排球赛未发生冲突,新生家长身体骚扰投诉减少,学生采用告知教师和讨论等非暴力方式;言语暴力方面,高年级喊叫责骂减少,低年级从沉默服从未必被吓倒,新生与高年级关系改善,男生对女生喊叫及男女争吵减少,小组合作被认为有贡献,女生报告自信和反对暴力技能提高;情感暴力方面,高年级针对和持续攻击减少,但边缘化新生仍有报告,起绰号、公开羞辱及社交媒体暗示伤害减少。
讨论与结论翻译:讨论指出,LMICs中PAR应对青年暴力的干预证据存在明显空白,本研究提供学生中心协作干预新见解;与传统依靠执法和惩罚、易使学生与教职工对立的模式不同,学生主动参与设计和实施行动,缩小研究者与参与者权力差距,形成本地相关、文化适宜、低成本行动,与印尼和乌干达学生中心反欺凌策略有相似处。质性设计不能将变化完全归因于干预;干预前存在为社会控制、自卫、以暴制暴等合理化暴力的信念及男性气概关联,干预后接受度下降。社会学习理论有助于理解攻击和暴力习得,本研究中同伴影响和帮派作用得到处理,友谊与暴力关联减弱。媒体和社交媒体美化暴力,本研究通过海报、非正式讨论和社交媒体帖子传递去魅信息,减少施暴者吸引力和“英雄”形象。干预后身体、言语和情感暴力的施暴与受害均减少,支持学生关系和学校支持性学习环境,参与者赋权可将自信和技能迁移至现实生活。研究优势包括协作式、主动赋权、学生参与识别决定因素至反思评价,促进所有权及沟通、团队合作、批判反思和问题解决技能;青年参与式行动研究(youth participatory action research, YPAR)系统综述显示青年未充分参与所有阶段,而本研究参与较满意,较长互动和数据饱和、参与者参与工具开发、数据收集和分析增强可信度。局限包括仅处理三个优先决定因素、未直接针对学术教职工、仅收集男性职员观点、报告的是感知变化而非实际暴力事件减少、FGD可能产生社会期望偏倚、情境和文化限制。研究结论(译):研究结果表明,本研究所实施的、以健康促进和PAR原则为指导的学生中心干预,与参与者暴力认知及其自我报告暴力行为的积极变化相关。该干预使学生能够控制暴力的决定因素并自行采取行动应对其机构中的青年暴力。应在教育机构中开展类似本研究的、有针对性的青年中心干预,以培养青年应对暴力决定因素的技能和能力,青年应参与与青年暴力预防相关的决策。建议未来开展更多研究,以处理青年暴力的其他家庭和社会层面决定因素,以及本研究未针对的其他形式青年暴力,如约会暴力。尽管本研究的结局受情境限制,但这种以健康促进和PAR原则为基础、共同设计和实施学生中心干预的协作方法,可转移至斯里兰卡及该地区类似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大学,以应对青年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