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ewable Energy Focus》:Feasibility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of agrivoltaics systems in ASEAN countries: System design, techno-economic considerations,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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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整合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与ArcGIS进行选址的新型框架,开展东盟(ASEAN)农业光伏(agrivoltaics)试点研究。
• 泰国、印度尼西亚和柬埔寨被确定为最适合农业光伏的国家。
• 泰国
• 通过整合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与ArcGIS进行选址的新型框架,开展东盟(ASEAN)农业光伏(agrivoltaics)试点研究。
• 泰国、印度尼西亚和柬埔寨被确定为最适合农业光伏的国家。
• 泰国表现出最高的土地等效比(land equivalent ratio, LER,1.31)和稳定的平准化度电成本(levelized cost of electricity, LCOE,0.33–0.55 MYR/kWh)。
• 柬埔寨实现最低的LCOE(0.29 MYR/kWh),凸显成本优势。
• 该工作支持东盟清洁能源转型和粮食安全韧性。
研究背景与问题:农业光伏系统(agrivoltaics systems, AVS;在同一土地空间叠加光伏发电与农业生产的系统)自1981年由Goetzberger和Zastrow在德国提出,近二十年因气候变化、耕地不足和可持续能源需求而受到关注。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国际能源署光伏发电系统项目(IEA PVPS)均强调食物—能源综合系统。东盟面临能源与农业用地竞争,但现有AVS研究集中于北半球温带,热带和东盟大规模示范不足;长期作物遮阴、土壤健康与组件退化数据不足;组件间距、高度、配置和风载等标准化设计与工程指南缺乏;多数评估偏重能量产出或遮阴单一指标,空间、经济与环境因素整合不足。因此,研究人员构建东盟AVS综合选址与可行性评估框架,建立准则与排序矩阵,评估东盟国家可行性,利用PVsyst和HelioScope评估土地等效比(land equivalent ratio, LER;同一土地双用途产出相对于单用途产出的比值),开展政治—经济—社会—技术—法律—环境(PESTLE)分析,并识别最适合国家。该论文发表于《Renewable Energy Focus》。研究得出泰国、印度尼西亚和柬埔寨最适宜,泰国综合表现最佳,印度尼西亚技术潜力较强但治理碎片化,柬埔寨受国家水电优先约束;LER持续大于1.2,性能比(performance ratio, PR;实际发电量与理论发电量之比)稳定在80%–83%,部分覆盖可优于单用途。其意义在于为东盟清洁能源转型、粮食安全、农村生计和食物—能源土地冲突缓解提供证据。
关键技术方法:研究采用四阶段流程:收集土地利用与农业、太阳能资源、基础设施与政策数据;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多准则决策(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multi-criteria decision making, GIS-MCDM)与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加权叠加,在ArcGIS Pro中生成适宜性图,开展五情景敏感性分析,并用Google Earth Pro验证;选取泰国Dan Khun Thot、印度尼西亚Cikaret和柬埔寨Krong Battambang为案例;在HelioScope中设计、在PVsyst中验证,结合AutoCAD建模;计算单位面积能量产出、PR、LER和平准化度电成本(levelized cost of electricity, LCOE;全生命周期折现成本与折现发电量之比),并开展PVsyst碳平衡与PESTLE分析;作物响应采用日本、印度和马来西亚公开实证数据集作筛选级估计,无原始田间队列。
研究结果:
3.1 每平方米光伏能量输出:HelioScope与PVsyst均显示覆盖度由100%降至25%时年发电量和单位面积能量下降且呈非线性;100%至75%输出下降约13%–14%,小于面积减少25%,归因于行距增大和互遮阴减少;75%覆盖被视为容量与遮阴平衡。泰国在HelioScope下100%覆盖单位面积输出最高达115.02 kWh/m
2/年,柬埔寨在PVsyst验证阶段年输出最高,印度尼西亚较低与云覆盖及朝北配置有关。3.1.1系统设计阶段(HelioScope)与3.1.2验证阶段(PVsyst)结论一致:高覆盖单位面积能量较高,75%覆盖兼顾容量与遮阴。
3.2 性能比分析:HelioScope中PR随覆盖降低仅提高0.20%,PVsyst中泰国、印度尼西亚和柬埔寨分别提高0.26、0.72和0.45个百分点;印度尼西亚PR最高(82.61%–83.33%),泰国比能量产量最高。3.2.1系统设计阶段与3.2.2验证阶段均表明系统效率对覆盖变化不敏感,低覆盖总能量下降主要因装机容量减少。
3.3 土地等效比:基于日本稻作、印度稻作和马来西亚蔬菜公开数据估算。所有国家和覆盖下总LER均大于1;日本稻作数据下75%覆盖总LER最高(泰国1.39、印度尼西亚1.38、柬埔寨1.40),25%最低但仍大于1.2;印度稻作数据下25%最高(1.15–1.19),75%最低;马来西亚蔬菜数据下作物差异明显,pennywort总LER最高(约1.75–2.06),okra较耐阴,绿菠菜和中国芥蓝较低。结论为AVS具土地增效,但作物选择和覆盖度关键。
3.4 LCOE分析:覆盖由100%降至25%时LCOE显著升高;柬埔寨最低(0.4454→0.9824 MYR/kWh),泰国为0.5152→1.1134 MYR/kWh,印度尼西亚为0.5054→1.1157 MYR/kWh;高覆盖更具经济性,低覆盖削弱经济竞争力。
3.5 LCOE敏感性:资本性支出(CAPEX)±20%使LCOE约±9%,项目寿命15年和25年使LCOE约增加6.4%–6.7%和降低3.4%–3.6%,CAPEX影响大于寿命;国家排序不变,柬埔寨仍最低,经济结论较稳健。
3.6 二次分析:3.6.1 PESTLE表明东盟政治支持不均,越南和菲律宾政策较积极,印度尼西亚治理碎片化,柬埔寨和老挝政策不足;经济存在投资缺口,AVS可行性依赖土地成本、作物价值和激励;社会认知不均且成本为障碍;技术准备和供应链不均;法律框架不完善;环境效益显著但AVS在东盟政策中代表性不足。3.6.2作物产量表明日本稻作数据下25%、50%、75%覆盖相对产量为84.3%、68.5%、52.7%;印度稻作数据更敏感,75%仅18.2%;马来西亚蔬菜数据中pennywort在25%和50%覆盖相对产量约138%,okra中等耐阴,绿菠菜和中国芥蓝敏感,说明AVS兼容性作物特异。3.6.3相关比较研究表明遮阴响应依作物、地点、系统设计和遮阴水平而异,本研究的作物产量和LER为筛选级估计,非东盟热带田间验证。
3.7 碳减排:覆盖越高发电越多,避免CO
2和净减排越大;柬埔寨总净减排最高(100%覆盖约108,254.4 t),印度尼西亚因电网排放因子高而单位电减排高,泰国居中;碳收益与能量产出同向,但高覆盖遮阴对作物影响需权衡。
3.8 系统损失:有效辐照随覆盖变化较稳定;遮阴损失随覆盖降低而下降;热损失泰国约8.9%、柬埔寨约8.8%、印度尼西亚约6.1%;失配和线损约2.0%和1.0%;低覆盖总能量少主要因装机容量小,而非效率显著下降。
讨论总结与结论翻译:讨论部分指出结果为筛选级、基于已发表数据和模型,需本地热带气象与农业数据验证;政策上应将AVS纳入国家能源、农业和气候战略并法律承认双重用地,简化省县许可,提供赠款、低息贷款、专项上网电价或净计量,制定技术指南、安全标准、责任与保险框架;未来可用人工智能(AI)和物联网(IoT)实时监测作物、土壤和能量产出。研究结论翻译如下:本研究评估东盟AVS可行性,识别泰国、印度尼西亚和柬埔寨为最适宜国家;采用GIS与AHP加权准则进行选址;覆盖变化时PR稳定在80%–83%;所有国家总LER持续高于1.2(75%覆盖平均1.39、50%覆盖1.32、25%覆盖1.25),表明部分覆盖可优于单用途土地利用;结果为试点AVS及能源与作物产量权衡目标提供依据;长期可增强能源安全、农村生计并缓解食物—能源土地冲突;利益相关者包括东盟能源部长会议(AMEM)、东盟农林部长会议(AMAF)和东盟能源中心(ACE);建议法律承认、简化审批、建立支持机制并制定技术指南;未来可探索AI和IoT优化AVS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