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能源贫困为何持续存在:来自坦桑尼亚与越南对比性能源转型的多维证据

《Energy Research & Social Science》:Why energy poverty persists: Multidimensional evidence from contrasting energy transitions in Tanzania and Vietnam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26年11月06日 来源:Energy Research & Social Science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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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大现代能源的可及性并不必然消除能源贫困。即便收入上升且许多家庭的能源可及性改善,其他家庭仍可能在基本能源服务上持续处于剥夺状态。然而,关于这种持续性的表现形式及其在不同能源转型情境下的差异,学界所知相对有限。研究人员利用坦桑尼亚和越南2008至2020年的全

  
扩大现代能源的可及性并不必然消除能源贫困。即便收入上升且许多家庭的能源可及性改善,其他家庭仍可能在基本能源服务上持续处于剥夺状态。然而,关于这种持续性的表现形式及其在不同能源转型情境下的差异,学界所知相对有限。研究人员利用坦桑尼亚和越南2008至2020年的全国代表性家庭数据,通过多维能源贫困指数(MEPI)考察这些模式。研究人员评估了能源贫困的发生率(incidence)、强度(intensity)、维度(dimensions)和分布(distribution)的变化,使用Tobit和Logit模型估计家庭层面的相关因素(correlates),并应用Oaxaca-Blinder分解(Oaxaca-Blinder decomposition)分析跨国能源剥夺差距。两国的能源贫困均大幅下降,但持续性差异显著。坦桑尼亚表现为广泛的持续性(broad persistence),尽管电力可及性取得重大进展,剥夺仍然普遍且严重;越南在总体能源贫困快速下降后,表现为更为残余且集中的持续性(residual and concentrated persistence)。不清洁烹饪燃料在两国均为最持续的剥夺维度。收入、教育、城镇居住和非农就业与较低的能源剥夺相关,而农业经营与更高的剥夺相关。可观测家庭特征解释了跨国差距的27.4%,表明仅社会经济禀赋差异不足以解释两国截然不同的结果。政策应对因此应将电气化与清洁烹饪转型区分开来,并根据持续性的形式调整瞄准策略。在剥夺仍然普遍的地区需要广泛的多维干预,而在剥夺呈残余且集中分布的地区则需要有针对性的支持,尤其应关注农村和消费贫困家庭以及持续的烹饪剥夺。
研究背景方面,尽管全球在扩大电力可及性、提高家庭收入和推进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能源贫困仍然广泛存在。能源贫困广义上指家庭无法获得充足、可负担、可靠和现代的能源服务以满足烹饪、照明、取暖、通信和基本家用电器使用等基本需求,因此它超越了缺乏电力连接这一单一维度。既有证据表明,能源贫困可以在长时期内持续存在,此前受能源贫困影响的家庭在后续时期更可能持续处于能源贫困状态,而持续的能源剥夺也可能在电气化和现代能源服务可及性取得显著进展的同时发生。既有纵向研究多聚焦家庭层面的持续性轨迹,而跨国比较研究很少区分观测到的能源贫困差异究竟主要与家庭禀赋差异相关,还是与这些禀赋和能源结果之间估计关系的差异相关。为弥补这一缺口,研究人员区分了四种相互关联的持续性表现形式:发生率持续性(incidence persistence)、强度持续性(intensity persistence)、维度持续性(dimensional persistence)和分布持续性(distributional persistence),并选取处于发展和能源转型 continuum 不同位置的坦桑尼亚和越南作为对比案例。坦桑尼亚仍为农业型经济体且较严重依赖传统燃料,越南则经历了快速工业化并实现近乎全民电气化,两国在收入、基础设施和能源部门发展方面差异显著,但均拥有大量农村人口和农业就业并持续扩大电力可及性,且均参与长期运行的全国代表性LSMS类家庭调查,为比较分析提供了理想条件。研究的理论框架整合了贫困陷阱理论(poverty trap theory)、能源阶梯与燃料堆叠视角(energy ladder and fuel-stacking perspective)以及能源正义理论(energy justice theory)。研究得出,两国多维能源贫困均显著下降但持续性模式截然不同:坦桑尼亚表现为广泛持续性,越南表现为残余且集中的持续性;不清洁烹饪燃料在两国均为最持久的剥夺维度;收入、教育、城镇居住和非农就业与较低能源剥夺相关,农业经营与更高剥夺相关;可观测家庭特征仅解释跨国差距的27.4%,估计关系差异贡献显著。研究的重要意义在于首次将Oaxaca-Blinder分解应用于多维能源贫困的跨国比较,并概念化了多维能源贫困持续性的多重形式,为差异化政策设计提供了实证依据。

关键技术方法方面,研究人员使用坦桑尼亚国家面板调查(TZNPS)和越南家庭生活水平调查(VHLSS)2008至2020年共六轮数据,TZNPS最终样本包含14865户家庭,VHLSS包含55103个观测值,数据被处理为重复截面(repeated cross-sections)。所有货币变量按世界银行购买力平价(PPP)转换因子折算,连续变量在第1和第99百分位缩尾处理,缺失值采用成列删除(listwise deletion),并遵循标准化变量构建协议对五个MEPI维度进行跨国协调。研究人员遵循Nussbaumer等人框架构建多维能源贫困指数(MEPI),包含烹饪、照明、家用电器、教育/娱乐和通信五个维度,以剥夺得分超过0.33为贫困 cutoff,并分解为发生率(H)、强度(A)和指数(MEPI=H×A)。计量分析采用双限Tobit模型估计家庭能源剥夺得分的相关因素,采用Logit模型估计多维能源贫困概率的相关因素,并应用Oaxaca-Blinder分解(以坦桑尼亚为参照组)将坦桑尼亚-越南能源剥夺得分均值差距分解为禀赋效应(endowment effect)、系数效应(coefficient effect)和交互项。

研究结果方面,家庭能源消费与贫困部分通过2008至2020年两国能源消费支出对比发现,越南人均家庭支出始终高于坦桑尼亚且增长更快,2020年差距扩大(越南3232美元PPP vs 坦桑尼亚1518美元PPP);越南生物质或木炭使用者比例下降49%,而坦桑尼亚上升43%,表明坦桑尼亚存在"负向"能源转型的结构性问题;越南人均电力支出增幅最大,坦桑尼亚人均生物质或木炭支出增幅最大;越南天然气使用者比例上升38%,坦桑尼亚石油使用者比例下降59%。这些分化轨迹与能源阶梯和燃料堆叠模型一致,越南向天然气和电力转型反映能源转型总体成功,坦桑尼亚则呈现不完全能源转型,即部分现代能源服务扩展与生物质和木炭持续依赖并存。分解的能源贫困与能源剥夺部分通过多维能源贫困各维度分析发现,2008年越南约70%、坦桑尼亚约90%的家庭依赖不清洁烹饪燃料,2020年分别降至20%和81%;越南无电力家庭比例从3.5%降至0.65%,坦桑尼亚从约82%降至19%;越南无家用电器家庭比例从69%降至18%,坦桑尼亚从91%降至77%;不清洁烹饪燃料在两国均为MEP最差维度,越南改善最显著的是娱乐和教育设施拥有率,坦桑尼亚则是电力可及性。分组分析发现,越南城乡MEP均显著下降但城镇家庭在各维度改善更显著,坦桑尼亚城乡差距更明显,农村MEP发生率从约97%降至51%,城镇从58%降至25%;越南女性户主家庭MEP下降幅度与男性户主家庭接近,坦桑尼亚男性户主家庭MEP下降幅度(52%)大于女性户主家庭(44%),提示结构性性别不平等;越南非贫困家庭MEP发生率从约67%降至4.2%,贫困家庭从85%降至约52%,坦桑尼亚贫困家庭电力可及性剥夺显著下降(?83%)但不清洁烹饪燃料在贫困与非贫困家庭中均持续存在,表明收入增长本身可能不足以完成家庭能源转型。与能源贫困、能源剥夺和能源改善相关的因素部分通过Tobit和Logit回归发现,户主教育、人均家庭收入、非农就业和城镇居住与MEP显著负相关,农业经营与MEP显著正相关;户主识字和受教育程度越高,剥夺得分和能源贫困概率越低;家庭规模越大,能源贫困概率或剥夺得分越低;越南男性户主家庭能源剥夺得分更高,坦桑尼亚则相反;年龄与能源贫困负相关而年龄平方与能源贫困概率正相关。农业经营结果对清洁烹饪剥夺的持续性尤为重要,因为农业家庭可获取农业残余、薪柴等生物质来源,降低了继续使用传统燃料的私人货币成本,因此仅靠收入改善可能不足以诱发转型。这些发现与贫困陷阱理论直接关联,收入、教育和非农就业与能源剥夺的强负相关反映了这些特征作为资产可帮助家庭克服现代能源采用的固定成本壁垒;农业经营与能源贫困的正相关与燃料堆叠模型一致。最 deprived 和最改善维度的因素分析发现,人均收入越高与能源剥夺越低一致相关;识字和入学与最差能源剥夺负相关、与最改善维度正相关;坦桑尼亚非农就业与使用不清洁烹饪燃料的概率负相关;越南家庭规模越大与使用不清洁烹饪燃料概率负相关,但坦桑尼亚家庭规模越大与使用不清洁烹饪燃料正相关,可能因为大家庭可收集薪柴。两国多维能源贫困差距的分解因素部分通过Oaxaca-Blinder分解发现,两国总体能源贫困差距为0.413,其中0.113(27.4%)归因于家庭特征差异,0.299(72.6%)反映这些特征在两国转化为能源结果的方式差异,交互项占0.048(13%)。人口学因素对差距贡献几乎为零;人力资本变量尤其是识字和中等教育是主要驱动因素,坦桑尼亚较低 schooling 水平提高了解释成分,越南更强的教育回报产生了显著系数效应;家庭结构贡献明显,坦桑尼亚较大规模家庭加剧剥夺,而越南大家庭与更好的能源可及性相关;经济变量是最强驱动因素,坦桑尼亚较低人均收入解释了0.098的解释差距(最大单一禀赋效应),越南将收入转化为能源可及性改善的能力产生最强系数效应(+0.390);土地所有权、农业经营、非农就业和城镇居住也强化了这些模式。分解结果为能源正义框架提供了直接实证基础,系数成分占主导反映了相同家庭特征回报的系统性差异,是能源可及性分配不公的具体表现。

讨论部分总结,研究结果表明两国多维能源贫困均大幅下降但持续性模式截然不同,坦桑尼亚表现为广泛持续性,越南表现为残余且集中持续性,电气化和总体能源贫困指标进展并不必然意味着家庭能源转型完成。收入、教育、城镇居住和非农就业与多维能源剥夺负相关,农业经营与正相关,但家庭社会经济特征不能完全解释坦桑尼亚-越南差异,可观测家庭特征仅解释部分跨国差距,估计关系差异贡献显著,后者不应被解释为结构性或制度效应的直接估计,可能反映基础设施、能源价格、市场、政策、制度、地理、测量、遗漏特征和其他情境影响。研究结论翻译如下:本研究利用2008至2020年坦桑尼亚和越南的全国代表性家庭数据,考察了两种对比性发展和能源转型情境下多维能源贫困的持续性。分析不仅关注总体变化,还考察了能源贫困的发生率和强度、剥夺难以改变的维度及其在社会经济和空间群体间的分布。研究使用Tobit和Logit模型考察家庭层面相关因素,并使用Oaxaca-Blinder分解评估坦桑尼亚-越南差距在多大程度上与可观测家庭特征差异以及这些特征和能源结果之间估计关系差异相关。研究发现两国多维能源贫困均大幅下降但持续性模式截然不同。坦桑尼亚表现为相对广泛的持续性:尽管电力剥夺大幅减少,多维能源贫困仍相对普遍且严重,不清洁烹饪燃料依赖持续存在。越南表现为更为残余且集中的持续性:总体能源贫困快速下降且电力可及性近乎全民,但剥夺仍存在于较小人群中且清洁烹饪是最持久维度。这些模式表明电气化和总体能源贫困指标进展并不必然意味着家庭能源转型完成。收入、教育、城镇居住和非农就业与多维能源剥夺负相关,农业经营与正相关。然而家庭社会经济特征不能完全解释坦桑尼亚-越南差异。分解表明可观测家庭特征差异仅解释部分跨国差距,这些特征和能源结果之间估计关系差异也贡献显著。后者不应被解释为结构性或制度效应的直接估计,可能反映基础设施、能源价格、市场、政策、制度、地理、测量、遗漏特征和其他情境影响,分解未单独识别这些因素。结果因此表明仅家庭社会经济禀赋差异不足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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