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普惠能否促进县域产业结构升级?基于中国1772个县域数据的双重门槛效应分析

《Frontiers in Human Dynamics》:Can digital financial inclusion promote counties’ industrial structure upgrading?

【字体: 时间:2026年03月02日 来源:Frontiers in Human Dynamics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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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研究聚焦于数字经济背景下县域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议题,基于2014-2020年中国1772个县域的面板数据,采用门槛回归模型,系统探讨了数字金融普惠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非线性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数字金融普惠对产业结构升级存在显著的双重门槛效应,其促进作用随自身发展水平呈先增强后减弱的“倒U型”特征,并通过提升制造业产出与激发区域创新两条核心路径驱动产业结构向高附加值方向演进。其中,数字化水平是驱动效应的基础维度。该研究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县域如何精准施策,利用数字金融杠杆撬动产业结构优化提供了坚实的实证依据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洞见。

  
产业结构升级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的核心驱动力,但县域经济正面临严重的结构失衡问题。数字金融普惠利用技术创新简化支付处理、减少交易中介、增强供应链协同,已成为破解城乡发展困境、支持产业重构的关键因素。为了探究数字金融普惠如何影响县域产业结构升级,本研究构建了一个包含三大传导渠道的理论框架。
在理论机制上,数字金融普惠通过三个相互关联的渠道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首先是要素再分配渠道,由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驱动,缓解县域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和空间约束,引导资本与生产要素从传统低生产率部门流向高附加值制造业与服务业。其次是创新诱导渠道,通过使用深度发挥作用,以可及的信贷与投资服务降低融资门槛,刺激企业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加速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最后是产业融合渠道,由数字化水平赋能,通过提供场景化的金融解决方案,不仅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也催生出数字服务等融合性新业态。这三者并非孤立,覆盖广度是基础前提,使用深度是核心动力,而数字化水平则是整个系统的根本赋能与联结枢纽,它将前两者的效应整合到实际经济活动中,形成数字金融普惠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连贯机制。研究据此提出假设1:数字金融普惠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
具体而言,数字金融普惠通过促进创新来驱动产业结构升级。它显著降低了金融中介壁垒,为中小微企业拓宽了多元化的资本渠道,加速了信贷配置效率并降低了交易成本,这对推动专利密集型创新的企业尤为关键。由融资催化的技术进步促进了生产流程自动化与运营效率提升,降低了成本并提高了生产率。这使得传统产业通过提升产品复杂度实现价值链重新定位,从而启动产业生态系统内的结构性转变。创新溢出进一步催生新产品,形成具有高市场扩展性的技术密集型产业,推动县域经济从农业和低附加值工业基础向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转型。此为假设2a。
同时,数字金融普惠也通过发展制造业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它通过针对性信贷工具促进制造业升级,使企业能够采用先进生产技术、提升运营效率。大数据平台的整合可生成实时市场情报,支持基于证据的生产规划和战略资源配置。随着制造业在县域内形成规模,会催生产业集聚经济,促进企业间知识溢出、供应链整合和专业化服务提供,共同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由此形成的生态系统进一步驱动技术密集型专业化,通过持续创新扩散将传统制造业转变为高附加值活动。技术升级推动产业从劳动密集型组装转向资本密集型的研发、设计和品牌管理等环节,使生产者得以占据全球价值链中更高附加值的阶段。此为假设2b。
为验证上述假设,本研究设计了严谨的实证方案。被解释变量为产业结构升级指数,其计算方式为ISU = (第一产业GDP/地区GDP)×1 + (第二产业GDP/地区GDP)×2 + (第三产业GDP/地区GDP)×3,该指数反映了生产要素从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转移的结构转型核心内涵。核心解释变量为县级数字金融普惠总指数及其覆盖广度、使用深度、数字化水平三个子维度。控制变量包括人均GDP、政府干预程度、金融依赖度、第二产业占比、人均贷款余额以及产业结构滞后项。数据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与蚂蚁集团联合编制的县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以及《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和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最终样本为2014年至2020年期间1772个中国县域的非平衡面板数据。
研究方法上,考虑到数字金融普惠对产业结构升级影响的多维性及县级样本的异质性特征,本研究采用门槛回归模型来考察数字金融普惠对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的调节作用。基准回归结果表明,当以数字金融普惠总指数为门槛变量时,其对产业结构升级存在显著的双重门槛效应,两个门槛值分别为0.9079和1.0366。在数字金融普惠发展水平较低时,其促进作用为2.08%;在中等水平时,促进作用最强,达到3.40%;而在高水平时,促进作用回落至2.82%。所有结果均在1%水平上显著。这表明数字金融普惠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正面影响随着其自身水平的提高呈现出先增强后减弱的非线性态势。研究通过工具变量法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内生性检验与稳健性检验,包括替换核心变量、缩尾处理、更换样本与更换被解释变量等,结果均证实了基准结论的可靠性。
为了深入理解数字金融普惠的作用机制,研究进一步对其三个子维度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水平对产业结构升级均存在双重门槛效应。值得注意的是,覆盖广度在低水平阶段甚至表现出不显著的微弱抑制作用,在达到一定门槛后才转为显著促进,并在高水平阶段呈现边际收益递减。数字化水平则展现出最稳健且持续的促进作用,表明它是数字金融普惠整体效应发挥的基础驱动力,这与理论框架中其作为“联结枢纽”的定位相符。
本研究通过详实的实证分析,验证了数字金融普惠对县域产业结构升级存在显著的非线性门槛效应。其促进作用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在数字金融普惠自身发展到不同阶段时,呈现先升后降的“倒U型”特征。这种非线性模式根植于数字金融普惠在县域经济中运行的内在动力学。在低水平阶段,数字基础设施薄弱、金融渗透率低、经济基础弱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在中等水平阶段,数字基础设施、金融服务与产业结构升级协调并进,使得数字金融普惠的要素再分配、创新诱导和产业融合效应能够协同运作,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达到最大。而在高水平阶段,资本供给规模可能超过实体产业部门的吸收能力,金融产品复杂性与数字化素养要求可能超过市场主体的适应能力,数字基础设施支持能力可能相对滞后,这些结构性约束导致其促进作用有所回落。
更为重要的是,本研究揭示了数字金融普惠驱动产业结构升级的两条具体路径:一是通过发展制造业,促进产业集聚与技术进步;二是通过促进创新,为高附加值产业孵化提供金融支持。这为理解数字金融普惠与产业结构升级之间的“黑箱”提供了机制性证据。研究发现,数字化水平是驱动效应的基础维度,这提示政策制定者在推动数字金融普惠时,应注重其“质”的提升——即深化数字化技术与金融服务的融合——而不仅仅是“量”的扩张。
该研究的发现具有明确的政策含义。对于数字金融普惠发展水平较低的县域,政策重点应放在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普及基础金融服务上,为后续的产业升级创造条件。对于处于中等发展水平的县域,应充分利用数字金融普惠的“黄金窗口期”,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引导其支持制造业升级与技术创新,最大化其产业结构优化效应。对于高发展水平的县域,则需要关注如何突破结构性约束,推动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并防范可能出现的资本配置效率下降与金融风险。总而言之,因地制宜、因阶段施策,才能有效发挥数字金融普惠在推动县域产业结构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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