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与ISPO实施成效在油棕种植园景观中的作用:企业环境承诺的中介效应

《Environments》: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and ISPO Implementation Success in Oil Palm Plantation Landscapes: The Mediating Role of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Commitment

【字体: 时间:2026年06月11日 来源:Environments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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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治理在塑造多年生种植园系统(特别是与森林转型及社会生态风险相关的油棕种植园景观)中可持续性认证(certification)实施成效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在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可持续棕榈油(Indonesian Sustainable Palm Oil,

  
环境治理在塑造多年生种植园系统(特别是与森林转型及社会生态风险相关的油棕种植园景观)中可持续性认证(certification)实施成效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在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可持续棕榈油(Indonesian Sustainable Palm Oil, ISPO)计划作为一项强制性认证体系,旨在加强环境问责。然而,实施成果的变异性表明,单纯的合规(compliance)并不能保证有效的认证实施。本研究考察了内部治理机制如何在特定种植园组织情境中塑造ISPO实施,重点关注从合规导向实践向可持续发展导向承诺的转变。研究利用来自西加里曼丹省一家ISPO认证种植园的调查数据,并采用偏最小二乘结构方程建模(Partial Least Squares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PLS-SEM),检验了一个中介模型,该模型将绿色培训成效(Green Training Effectiveness, GTE)、可持续工作环境(Sustainable Work Environment, SWE)和环境合规透明度(Environmental Compliance Transparency, ECT)通过企业环境承诺(Corporate Environmental Commitment, CEC)与认证成果联系起来。结果显示,企业环境承诺完全中介了绿色培训成效和可持续工作环境对ISPO实施成功的影响,表明组织条件只有在转化为治理承诺时才能促进认证成效。相比之下,环境合规透明度对承诺形成或认证成果没有显著影响。这些发现表明,有效的认证实施较少依赖于程序性合规,而更多地依赖于环境优先事项向组织治理常规的内化(internalization)。该研究通过证明可持续性认证成效是通过治理内化过程而非仅靠组织实践单独产生,为环境治理文献做出了贡献。
**研究背景与问题**

油棕生产是塑造当代热带景观最突出的多年生种植园系统之一,在印度尼西亚尤为如此。该国油棕种植园扩张已将大面积森林相关环境转变为受管理的农业景观,种植园在出口收入、就业创造和农村生计方面发挥着国家战略作用。2023年统计数据显示,廖内、中加里曼丹、西加里曼丹、东加里曼坦、北苏门答腊和南苏门答腊六个省份的油棕种植面积最大,其中苏门答腊和加里曼丹仍是主要种植区域,生产活动与森林生态系统及社会环境直接相关。油棕种植园以具有简化生态结构和降低生物多样性的集约化单作系统为特征,造成了需要强有力治理机制应对的环境脆弱性。同时,棕榈油生产的持续扩张因毁林、生物多样性丧失、土地冲突和环境破坏等问题引发全球关注,生产者需展示明确且负责任的环境治理。在此背景下,可持续性认证成为监督基于森林的商品系统中环境标准实施的关键治理机制,其功能在于将组织行为与景观层面的可持续性标准一致实施相对齐。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强调了制度和治理系统在支持依赖自然资源部门向可持续发展转型中的重要性。在印度尼西亚,ISPO认证作为强制性国家框架,旨在加强环境治理并协调整个油棕行业的可持续实践。不同于自愿性国际认证项目,ISPO统一适用于所有生产者,作为整合于更广泛良好公司治理(Good Corporate Governance, GCG)体系中的监管工具。然而,尽管存在这一监管结构,ISPO实施结果呈现异质性,不同企业和地区间的合规水平及认证覆盖范围存在差异,特别是在小农户和中规模经营者中。这些差异表明,仅靠监管指令可能不足以确保种植园组织环境中的持续认证实施。因此,理解内部治理机制如何影响种植园系统中可持续性认证实施成效仍存在关键缺口。已有研究多强调外部标准、监管框架和透明度,但对内部治理能力如何实现从合规导向实践向可持续发展导向承诺的转变关注有限。本研究旨在填补这一空白,采用组织治理视角,考察认证如何在特定种植园环境中被实施,将认证从外部监管义务转变为其概念化为融入企业运营框架的内部治理过程。

**研究开展与核心结论**

研究人员以企业环境承诺为核心治理 capability(capability),通过该机制环境目标被整合进管理决策、资源配置和运营常规。研究将绿色培训成效、可持续工作环境和环境合规透明度概念化为促进企业环境承诺形成的治理使能条件,而非直接将组织实践视为认证成果的决定因素。研究假设绿色培训成效通过将员工能力和环境意识与组织目标对齐来强化企业环境承诺;可持续工作环境通过为一致的环境行为创造支持性制度条件来加强承诺;环境合规透明度通过增强对监管期望的清晰度和共同理解来促进承诺。进而,企业环境承诺被认为通过将环境优先事项嵌入组织治理常规,对ISPO实施成功产生积极影响,并中介这些组织条件与认证成果之间的关系。

研究采用定量研究设计,以西加里曼丹省PT Agrina Sawit Perdana这一ISPO认证大型种植园为分析对象,该种植园由独立认证机构PT Mutu Agung Lestari Tbk.(经印度尼西亚国家认可委员会/KAN认可)进行认证。研究样本为500名参与ISPO相关活动的员工,采用目的性抽样方法确保参与者具备认证实施的知识和经验,最终获得84名受访者。数据通过结构式自填问卷收集,采用五点李克特量表测量各构念,包括绿色培训成效(员工对环境培训相关性和实用性感知)、可持续工作环境(工作场所条件支持环境责任实践程度)、环境合规透明度(与审计、监管要求和环境绩效相关的内部沟通清晰度)、企业环境承诺(环境优先事项嵌入组织政策、决策和资源配置的程度)以及ISPO实施成功(认证实践在运营常规中的一致性感知和有效性)。

分析方法采用PLS-SEM,遵循两阶段程序:首先评估测量模型的信度和效度(Cronbach's α、组合信度CR、平均方差提取AVE),继而评估结构模型(路径系数、自助法bootstrap、解释力R2、效应量f2、预测相关性Q2),并进行中介分析以检验企业环境承诺的中介作用。

关键研究发现如下:测量模型显示所有构念具有良好的内部一致性和收敛效度,但区分效度需谨慎解释,因治理相关构念间存在概念关联性,反映其作为整合环境治理系统相互关联维度的特性。结构模型评估显示企业环境承诺和ISPO实施成功的R2值分别为0.877和0.737,表明模型具有相当的解释力;企业环境承诺对ISPO实施成功的效应量f2达0.810,证实其关键中介功能。假设检验结果表明:企业环境承诺对ISPO实施成功有显著正向影响(β=0.697;p<0.001);绿色培训成效(β=0.517;p<0.001)和可持续工作环境(β=0.432;p=0.001)对企业环境承诺有显著正向影响;而环境合规透明度对企业环境承诺无显著影响(β=0.040;p=0.496)。中介分析证实企业环境承诺完全中介了绿色培训成效和可持续工作环境对ISPO实施成功的影响,间接效应分别为β=0.361(p=0.001)和β=0.301(p=0.009);环境合规透明度的间接效应则不显著(β=0.028;p=0.504)。

研究结果说明,ISPO实施成功并非直接由个体组织实践驱动,而是由这些实践在多大程度上被内化为企业环境承诺这一连贯治理常规所驱动。认证实施成效取决于治理内化过程而非孤立的组织实践。

**主要技术方法概述**

本研究采用定量研究设计,聚焦单一家ISPO认证种植园的深度治理机制分析而非统计推广。数据来源为西加里曼丹省PT Agrina Sawit Perdana的84名员工,采用结构式自填问卷,运用PLS-SEM进行数据分析,包括测量模型评估(信度、收敛效度、区分效度)、结构模型评估(路径系数、R2、f2、Q2)以及基于自助法的中介效应检验。

**研究结果详解**

**测量模型评估**:所有构念的Cronbach's α超过0.90,组合信度介于0.934至0.973之间,表明测量模型具有高度内部一致性。各指标载荷均超过0.70门槛值,平均方差提取AVE大于0.50,确认收敛效度良好。区分效度通过交叉载荷分析在指标层面得到支持,所有测量项目在其 respective 构念上的载荷最高。

**结构模型评估**:模型对企业环境承诺和ISPO实施成功具有相当解释力和预测相关性(Q2分别为0.681和0.693)。企业环境承诺对ISPO实施成功的影响效应量"非常大"(f2=0.810),绿色培训成效(f2=0.359)和可持续工作环境(f2=0.253)对企业环境承诺呈现中等到强的效应,而环境合规透明度的效应微弱(f2=0.012),表明单纯信息提供不足以实现内部治理目标。

**假设检验**:七个假设中,H1(绿色培训成效→企业环境承诺)、H2(可持续工作环境→企业环境承诺)、H4(企业环境承诺→ISPO实施成功)以及H5、H6(完全中介)获得支持;H3(环境合规透明度→企业环境承诺)未获支持,H7(环境合规透明度的中介效应)亦不显著。

**讨论与结论**

研究将可持续性认证重新概念化为组织治理过程而非单纯的程序性合规要求,强调了在多年生种植园系统中,认证成效取决于环境标准向组织系统的整合程度。企业环境承诺作为连接组织条件与认证成果的核心治理 capability,体现了从合规到承诺的治理内化转变。绿色培训成效和可持续工作环境作为使能机制,其价值体现在通过承诺形成间接影响认证成果;而环境合规透明度的有限作用提示,信息型治理方法在缺乏组织机制转化信息为协调行动时存在局限。

研究结论指出,ISPO等认证体系的有效实施需要超越标准制定和合规监控,转向强化企业内部治理系统。培训和工作环境改善应被视为统一治理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以支持持续合规。监管框架应兼顾标准建设与培育企业特定治理能力,包括推广整合性培训项目、加强内部协调机制、鼓励促进可持续目标内化的组织架构。企业应将环境优先事项嵌入核心运营流程,建立跨职能可持续性委员会,将环境目标纳入常规绩效评估。认证评估应超越程序性合规指标,考察环境责任在组织协调、监控和决策过程中的嵌入程度。

该论文发表于《Environ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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